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科幻 > 林东白钰柳倾城 > 第七百三十一章林文忠和贪狼

林东白钰柳倾城 第七百三十一章林文忠和贪狼

作者:我是小神医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6-23 06:39:02 来源:2mcnn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林东的脸色变得难看,不是因为惧怕京都林家的人。

而是因为仇恨!

他倒要看看,这一次那京都林家派了什么人来。

随着一阵骚动声音传来,不远处降落了一辆直升飞机。

从那直升飞机之上,下来了十几个人。

看到这十几个人以后,众人忍不住惊呼。

“那是京都林家的管家,林文忠,不到四十的半步地境强者!”

“什么?管家都是半步地境强者?这也太恐怖了吧?”

“京都林家,那也是老牌的武道世家啊。人家祖上出过踏入半步天境的武者,当世也是龙国的顶级大家族!比那魔都赵家,厉害了都不知道多少倍!”

“现任家主林战坤,龙榜排名第五。别小看这个龙榜第五,那是很多年前的排名,现在谁也不知道那位的真实实力。”

“至于家族中的一些宗老,那更是深不可测。有传闻,林家宗老,隐藏有地境武者!”

“林家还有一个天选之子,现在的虎榜第一林天策!一出生,天地祥瑞,被得道之人称是在末法时代,有机会突破到天境武者的存在!也是昆仑王的关门弟子,受尽昆仑王的厚爱!”

“林家啊,在整个龙国,都犹如天一般的存在。他们家的管家,那放到外省,都可以称霸一省的。你别看现在江北陈家如何如何了得,哪怕是他们的家主陈北冥看到对方,也要客客气气。”

“……”

众人看着远处直升飞机下来的人,议论纷纷。

“咦,那边那个人,是不是昆仑王的第三徒弟贪狼?”

就在这一刻,又有人发出一声惊呼。

他们注意到了在京都林家管家林文忠的身边,还有一个人。

那是一个女人。

穿着红衣的女人,她有着一头天然的长红发,整个人都是一身红。

在她的脖子之上,纹着一条饿狼。那饿狼的颜色,也是火红火红。似乎是那火狼。

看到她的瞬间,很多人都认出了她的身份。

昆仑王第三弟子,贪狼!

昆仑王有三大弟子,举世闻名!

分别是大弟子七杀,二弟子破军,三弟子贪狼!

这三大弟子,并没有去排龙榜。但是其实力,各个都非凡。

他们三人联手,曾杀过一名国外的地境强者!

如果真要把他们放入龙榜排名,他们三人的实力,都会比陈北冥要高!

“这一次,昆仑王派来参加陈家我们年会的徒弟,居然是三大徒弟中的贪狼!我们陈家有救了!”一位陈家宗老,激动不已的说道。

陈迎政的神色也是为之一喜,他怨毒的看了一眼林东,随后沉声道:

“林大师,今日有贪狼、林家管家在,必要你偿还我三弟的性命!”

说到这里,他又看向了远处棺材中陈迎武的头颅,痛哭道:

“迎武,哥哥一定会帮你报仇!”

林东冷哼一声,暂时没搭理他。

而是将目光,看向了那位昆仑王的第三弟子贪狼身上。

她的实力,要比那冥王殿的鬼王、尸王等还要强大!

甚至,比之前他在战部看过的龙使青龙还要强大一些!

几乎已经快要踏入地境武者行列了。

“看来我以前,还是小瞧了昆仑王的势力啊。”林东心里暗道。

他本以为,昆仑王的实力,只有昆仑王一个地境武者。但现在看来,他可能错了。

那只是表面上昆仑王让大家看到的。其实背地里,他到底还隐藏了多少。谁又知道呢?

二十年前,昆仑王就已经是五段大宗师。二十年后的现在,他又是何等实力?

还有,他的第三徒弟贪狼,都几乎逼近地境武者,那么他的大徒弟和二徒弟,又是何等实力呢?

会不会,已经是地境武者?只是没有公布?

这些都不得而知!

贪狼此刻,也看向了林东。

二者的目光对视在一起,贪狼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她开口问道:“我师弟嘉叶,是否是你所杀?”

嘉叶,也是昆仑王的徒弟之一。在龙榜排名第十!

之前在林东夺取准神药千年雪莲的时候,被林东所杀!不仅杀了,而且还被林东吸光了内气。

此事在武道暗网中,已经有所传闻。只是之前大家还有些质疑。

毕竟那可是昆仑王的徒弟!

林东此时点了点头:“没错,嘉叶的确是我杀的!”

这话一出,又是引起一片喧哗。大家看着林东,都像看着疯子一样。

这人,怎么谁都敢杀呀?

江北陈家的人,他敢杀。

武道世家的人,他敢杀。

昆仑王的弟子,他也敢杀。

这世上,还有谁他不敢杀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