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玄幻 > 阳间借命人李魄 > 第一千一百零四章这样真的好吗

阳间借命人李魄 第一千一百零四章这样真的好吗

作者:苗棋淼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2-03-29 00:51:32 来源:言情小说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陈疏雨微怔道:“为什么?”

谢半鬼解释道:“叶阳在地府的时候,一直带着面具,很少看见过他的真实面目。”

“我是因为当年跟他打赌赢了,才见到了少帅真容。王魂在雪山没能认出叶阳,就是最好的证明。”

谢半鬼说到这里话锋一转道:“但是,见过你的人很多。而且,地府当都知道你在绣衣卫的官职,你跟着叶阳,很容易提前引来叶阳的对手。”

“李春风,叶阳先后失踪,绣衣卫群龙无首。”

“虽然现在还没弄出什么大乱子,但是有些不安分的人已经蠢蠢欲动了。你们得小心。”

陈疏雨微微点头道:“多谢鬼王提醒,这次之后,我会离开两界堂。”

谢半鬼笑道:“好了,我也该走了,后会有期。”

我也站起身道:“多谢鬼王援手。日后……”

我话没说完,就被高胖子打断了:“别说日后,我们现在就有事儿要找你办!兄弟,你是不是把正事儿给忘了?”

谢半鬼一拍脑门儿:“我还真忘了。李堂主,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小忙。”

我点头道:“鬼王有什么吩咐,我一定赴汤蹈火。”

谢半鬼这回等于是救了两界堂,这个人情,我算是欠大了。就算他让我去闯鬼门关,我也不能皱一下眉头啊!

“赴汤蹈火就不用了。”谢半鬼笑呵呵的道:“我就是想让你往死里坑一下我徒弟!”

“啥?”谢半鬼的话顿时让我目瞪口呆:“谢鬼王,你没说错吧?”

谢半鬼一脸严肃的道:“我没说错,你也没听错。你不仅要坑江均辞,还得把他坑出棺材门。”

我被谢半鬼的话惊得半天合不上嘴。

谢半鬼看见叶阳把我快要掉下来的下巴给拍了回去,才解释道:“这么说吧!我收江均辞为徒之前,他应该就成了弈天棋主的暗子。”

“这些年,棺材门也被弈天棋主渗透。死在了你手里的姜无忧,被我处死的田丹,都是弈天棋主的棋子。”

“我再让江均辞留在棺材门,对谁都不是一件好事,而且,也不利于我扫掉棺材门的暗子。让他离开门派才是最好的安排。但是,我得有个合适的理由。”

谢半鬼正色道:“我思来想去,觉得把江均辞给安排到两界堂才最为合适。”

“第一,你们能互相照应。”

“第二,我也可以验证一下,你们是不是九星棋。”

“第三,可以避免你们在江湖碰撞。”

谢半鬼说着话拿出一块玉佩道:“这是我的随身信物,棺材门下见玉如见我。你拿着他,江均辞就会听你的话。所以,你不用担心他给你添麻烦,安心帮我管着他就行。”

我迷迷糊糊的接过玉佩:“这个……我觉得,不用坑江均辞那么麻烦吧?你做个安排不就完了?”

高胖子大手一挥:“你不懂坑徒弟的乐趣,好好弄就行了。”

坑徒弟?

还有乐趣?

这是什么趣味?

我忽然想起来了,以前我就听人说过:鬼衙双骄有两大爱好,一个是扮猪吃老虎。一个是往死里坑人。

他俩没事儿的时候,还会互相坑着玩儿!

这是把趣味用在徒弟身上了?

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还好我师父没什么奇怪的癖好。当然,看上祝紫凝这点除外!

谢半鬼拍了拍我的肩膀道:“我这么安排,其实也有几分想要破坏弈天棋主布局的意思!”

“我和胖子都在地府任职,按照阴阳密约,我们可以对付鬼神,但是不能随便插手阳间事物。对付弈天棋主在阳间的布局,你们还得自己动手。”

“你们不用特意去对付弈天棋主,因为,你们现在远远不是他的对手!不过,一旦遇上弈天棋主布置的暗局,你们就要想办法破坏。”

“这也是为了你们自身的安全!”

谢半鬼说完就带着高胖子飘然而去。

我看向陈疏雨道:“江均辞在干什么?”

“给我点时间,我马上查证一下!”陈疏雨的情绪明显不高。

我说道:“陈疏雨,我觉得,你不用离开两界堂。两界堂缺少高手坐镇,而且,你负责堂情报也不用抛头露面。以前,赵慈负责情报的事情,就从来不出两界堂。你也可以!”

陈疏雨转头看向了叶阳,后者点头道:“笨狗说得对,你可以藏在两界堂不出来。况且,我们也需要你的情报!”

陈疏雨这才露出了笑容。

我看了看叶阳、林照,又看了看被胖子救回来的风若行、王小涣:“你们说,江均辞千里迢迢跑来救王小涣,我们再往死里坑他一下,这样真的好吗?”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