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玄幻 > 你是梦中期许林薇薇易司宸 > 第1525章 分手对吧?

你是梦中期许林薇薇易司宸 第1525章 分手对吧?

作者:苏小爱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1-09-17 01:26:56 来源:言情小说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宋晓星彻底松口气,小希肯定是发现赫连夜的秘密,离婚了真是太好了!

“赫连夜配不上小希,小希值得更好的。”

宋晓星安慰着,没注意到的傅宁安越来越沉重的神色。

“宋小姐。”傅宁安道,“我哥有句话,让我带给你。”

“什么话?”宋晓星问。

傅宁安有些不忍,可还是说,“他说你们不适合,所以……”

宋晓星心咯噔一声,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扎了一下,可却故作轻松道,“分手对吧。”

“嗨,这有什么的,当初本来就是我强行要求你哥跟我在一起,你哥本来就不喜欢我。”

“更何况我昏迷半年多,他还让人照顾了我半年多,早就是仁至义尽了。”

“等着我身体好点,我就出院,放心不会打扰到他的。”

说着,宋晓星朝傅宁安笑了笑,只是她的眼眶,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变红了。

傅宁安嗓子紧了一下,安慰道,“你肯定会找到更好的。”

宋晓星内心更为苦涩,这本来安慰小希的话,原封不动地安慰到她身上,“那当然了,我可漂亮着呢。”

傅宁安起身说,“那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宋晓星摆手,“再见。”

等着傅宁安出去后,宋晓星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混蛋,看着我植物人,竟然跟我分手,混蛋!”

眼泪滴落在洁白的被子上,化为透明的梅花。

“混蛋,我才不喜欢你呢!”

可话这么说,宋晓星还是好难过,超级无敌的难过,

那混蛋就不能等一等么,就这么着急和她分手。

混蛋!臭男人!

还以为当初傅天凌答应和她在一起,是对他有一点喜欢。

果然是她想多了。

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露着风,泛着疼。

毕竟傅天凌可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

抽泣声在病房里响起。

病房外。

傅宁安站在门口,听着抽泣声,脸上有些不忍。

可这样是对宋晓星最好结果不是么。

转身,傅宁安来到护士站,道,“照顾好她。”

护士颔首。

宋晓星一整晚没睡,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她盯着一双熊猫眼,面容憔悴着。

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进来,“请问是宋小姐么?”

“嗯,我是。”宋晓星道。

“我是傅氏集团派来的律师,这是我的名片,还有傅氏要给你的文件。”

律师将一份文件递给宋晓星。

宋晓星面露诧异,给她文件看什么,不过等宋晓星看到文件里面的内容后,被气笑了。

“原来不是什么不法之徒,是你们傅氏的仇家把我绑走,害我成为植物人,所以你们想给我一千万作为补偿,并且解除我之前跟傅氏的合作。”

宋晓星冷声说,之前她和傅氏签了合同,给他们新产品,画logo设计图,却没想到,还没画完,她就被人掳走。

至于为什么傅宁安昨天不说。

宋晓星猜测,大概这种事情不好当面说。

律师颔首,“如果您对金额有异议,我们可以再调,还有就是,傅天凌先生现在在国外的事情要保密,现在外界只知道傅天凌先生是植物人。”

宋晓星微讶,傅天凌为什么会说自己是植物人,难道说是为了什么商业竞争?

“钱我不要,这半年你们按时给我家里打钱,再加上这些住院费,就算是对我的补偿。”

宋晓星贪财,却不想要傅天凌的钱,更何况以这种方式。

“当然如果以后我身体因为这次事件,再出现什么状况,希望你们傅氏能报销医药费。”宋晓星说。

“至于赔偿金,我不要,如果你强行给我,我就亲自还给傅天凌。”

律师见宋晓星坚持,只好说,“我回去跟傅总说一下。”

宋晓星点点头。

律师离开病房后,立即打电话给傅宁安,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傅宁安听完,沉默了一瞬说,“那就按照她说得办。”

昨天宋晓星突然醒来,傅天凌也没机会想那么多,等着离开后,才想起这些漏洞。

于是今天安排律师圆上。

傅氏仇家绑走宋晓星,这不算是说谎,宋晓星被暗网掳走,而傅氏和暗网死敌。

至于傅天凌假植物人的事情,是因为网上关于傅天凌的报道太多。

宋晓星肯定会看到,大概也会起疑,还不如直接找个借口。

另一边。

赫连夜接到一通电话,“老大,宋晓星醒了,身体指数正常,要将她带过来么?”

赫连夜看向茅草屋前,坐着看医术的傅宁希,沉声道,“不急,再等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