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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还有这种好事儿? 咸鱼到家(还有谁能奈我何)

作者:三日成晶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2-06-03 13:22:23 来源: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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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军将当中, 封北意的威望是极其高的,当然长孙纤云的也不差,但是两位将军的和睦关乎着军中稳定。

突然间冒出来的这个小白脸, 不光让长孙副将亲自出来迎接, 还和长孙副将这般举止过于亲密……这实在不合常理, 且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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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长孙纤云带来的这些亲兵们,虽然没有人站出来说什么, 但是看着陆孟的眼神都不怎么善意。

陆孟没一会儿从长孙纤云的身上滑下来,站在地上不用踮脚尖就能跟长孙纤云面对面了。

长孙纤云的声音有一些不稳,说道:“你长大了……个子长了不少。”

“姐姐看着更美了!飒爽英姿!巾帼不让须眉!”陆孟恨不得把所有的溢美之词, 全部都堆叠在长孙纤云的身上。

姐妹两个手拉着手,相互间打量着彼此。手握在一起都已经汗湿,却不舍得松开各自上马。

猴子默默地退到了一边,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渐渐地将心放下来了。

总算是将二小姐送到了南疆, 送到了长孙副将的手里。

这一路上猴子都胆战心惊,他总感觉有人跟着他们……可是又看不到人。

这一路上这些跟着他们的人,没有和他们照面,也没有找他们的麻烦。

猴子在途中找机会送信给独龙, 但并没有得到独龙的回信, 心中就非常的忐忑,越靠近南疆越忐忑,他这几天根本就没怎么休息。

现在看到了长孙纤云亲自来接人了,人安全交到她手中,猴子才总算放心。

猴子是被长孙纤云给救下的, 对长孙纤云也像对自己的姐姐一样敬重,甚至是依赖, 精神一放松下来,猴子又朝着四周他们来的那条路上看了一眼。

依旧没见到什么人影,甚至怀疑自己这一路上是不是因为精神紧绷,过于疑神疑鬼了。

猴子打了一个哈欠,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你跟姐姐共成一骑。”长孙纤云把地上的帷帽给陆孟捡起来戴上,亲手系好了,又拉着陆孟走到她的马边上。

然后正要掐着陆孟的腰把陆孟抱上去,结果陆孟直接抓着马鞍自己非常利落地一翻身,翩翩然就落在了马上。

还回头对着长孙纤云眨了一下眼:“姐姐觉得如何,够不够英俊潇洒?”

这种上马的姿势是陆孟专门研究过的,用来迷惑路过的城镇的那些女子们,每次接一个香包,甚至就接一朵花,陆孟总是能乐上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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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纤云平时在军中非常的严肃,眉心都有一道常年不散的竖纹。

但是现在竟然都笑开了,还对着陆孟双眼秋水盈盈,说:“英俊潇洒极了!”

长孙纤云的那些亲兵都已经看傻了。他们何时见过副将这样笑过?长孙副将竟然会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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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孟还是做一副男子装扮,而且这一路二十几天走过来,她已经习惯了压着嗓子说话,并不多么像男子,但是听上去确实有点雌雄莫辨的味道。

用这把嗓子撒娇,威力十分的巨大,那些亲兵包括猴子都被搞得浑身恶寒,就只有长孙纤云能够面不改色地接下来。

军中男子,最看不上雌雄莫辨的小白脸。这群亲兵就只是一个照面,就决定了以后要找陆孟的麻烦。

陆孟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群哥哥们给惦记上了,毫不收敛,上马之后拍了拍马背,对长孙先云说:“姐姐坐到我前面来,我来带着姐姐。”

陆孟往后让了让,然后拍着自己的身前,招呼几乎常年长在马背上,甚至能在马背上睡觉的长孙纤云说:“我骑马带着你跑!”

那些亲兵们全都嗤之以鼻,就算不敢出声但也悄悄地嗤。长孙副将和封北意大将军都没有共乘一骑过,会跟这个小白脸一前一后贴着吗?

这哪来的小白脸真是好不要脸!让长孙副将坐在前面,那不就是抱着?

他们等着长孙副将呵斥这个不要脸的小白脸,然后他们就眼睁睁看着长孙副将还真的上了马,就坐在这小白脸的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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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孟紧紧贴上去,环抱住了长孙纤云的腰。

嘴笑得都要裂到耳根了,她姐姐的腰身纤细却柔韧,实在是一把好腰啊!不知道腹肌还在不在……巧克力千万不要化掉,她今天晚上就要摸一摸!

陆孟抓着缰绳,调转马头,架了一声,一行人就重新出发了。

当然了,陆孟也不是纯粹地要胡闹,而是这个把长孙纤云抱在怀里的姿势,更方便在她耳后说话。

她的个子现在长得跟长孙纤云差不多,说话的声音正在长孙纤云的耳边。

陆孟一路上把她为什么会从北疆跑到南疆,跟长孙纤云大略说了一下,没有说得很详细。

但是说明自己以后会留在南疆,是以女扮男装的身份。

长孙纤云听了之后心中升起了各种各样的疑云,建安王失忆?那怎么可能呢……

但是她却非常地高兴,既然人已经到了南疆,那就是到了她的地盘上。无论建安王那边是什么情况,他的手还伸不到这南疆来。

长孙纤云准备晚一点和封北意一起询问事情的细节,却因为她的妹妹说要留在南疆,要在南疆扎根,心脏漫生出好久都没有的欣喜。

她们姐妹终于不用隔山隔海远远分隔了!

回城要过道道的关卡,长孙纤云根本都不用露脸,只需要把手里面的令牌朝着守关的卫兵面前一举,卫兵们立刻就打开关卡放人。

后半程陆孟下了长孙纤云的马,回到了自己的马上。

毕竟距离驻军城越来越近,长孙纤云身为副将,就算伪装成这样也能被人认出来,总不好一路上太过招摇。

不过陆孟和长孙纤云并行,而且又带着帷帽看上去实在是神秘,一路上也确实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姐妹两个走了这一路就已经商量好了,进入驻军城之后,陆孟暂时以封北意的弟弟自称。

封北意家中如今只剩下他一个人,所以陆孟的身份是流落在外的庶弟。

陆孟一路上时常拿小镜子出来看一看,看看自己脸上的妆容有没有花掉。

陆孟一路行来,她挑拣的衣服都是高高竖起领口的,虽然在这八月盛夏有点热,胸前因为束胸勒得太紧了也是窒闷,但是陆孟扮男装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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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孟他们一直骑马疾行,却也到了夕阳西下才抵达驻军城外。

陆孟这是第一次到边关城镇,跟看过的小说里和电视剧里看到的不太一样。

电视剧里面演的布景到底是有限的,真正的来到了驻军城,来到了边关,陆孟才知道什么叫做壮观。

她看到了巍峨的边关城墙,在她的视角简直高耸入云一般矗立在乌岭国的边界之上,绵延的城墙和山脉连接在一起,根本望不到头。

成片的,连成山的帐篷,在城墙以内平地之上错落,随风流动,简直像倾落在驻军城的洁白云朵。

何止一句壮观能够形容?

最高处的城楼上面,扬着一面巨大的乌岭国旗帜,许许多多的卫兵密密麻麻像小芝麻一样,在城墙上和城墙的城楼上面驻守。

一派庄严肃穆。

而这连成鱼鳞云海一样的帐篷,却也只是驻军城的冰山一角,大部分的士兵都是入住在驻军城里面的。

这里的城镇非常的大,并没有寻常城镇的那种嘈杂的烟火市集。

一入城中到处都是一派肃然,街道两旁是鳞次栉比的房屋。

所有的屋子都是黑砖为面,红瓦做顶,每家每户大门敞开,却并没有人杂乱走动。

长孙纤云告诉陆孟,驻军城又分十镇,分别以十天干命名。

这些城镇当中入住的士兵,在没有战争的时候以训练和农耕为主要日常。南疆一年四季如春,只要掌握好播种时间一年能收两季。

加上朝廷拨发军饷,还有非战时期进入山林当中狩猎,以及边关与他国通商各种各样的买卖,等等等等各方面,大部分时间自给自足。

反正说起来非常的复杂,这座驻军城只是乌岭国之一,除去南疆之外还有北疆驻军城,东面的临水城,和西面的环山城。

陆孟不懂那么多,就只知道这驻军城实在是太大了。

百里王的封地只是驻军城之一的城镇昭阳镇,昭阳镇占地百里,因此百里王称为百里王。

出了乱子之后,现在那个城镇当中已经被周围的城镇驻军入驻了。陆孟他们就路过昭阳镇,到处都是身着全甲的兵将。

天色要擦黑的时候,大街上除了巡逻的兵将就已经没有其他镇民了。陆孟走在其中,在各家各户的紧闭大门上,都能闻到一股风声鹤唳的味道。

而陆孟和长孙纤云要去的,就是长孙纤云和封北意常年驻扎的,位于所有城镇的最中心,也距离边关的城墙最近的一座城镇——重光镇。

然后陆孟一直跟着长孙纤云骑马到天黑,才终于摸到了重光镇的边儿。

这时候陆孟见姐姐的兴奋也稍微平静下来一些,忍不住感叹道:“距离南疆的关卡那么远,姐姐难道是从昨天夜里就已经出发接我了吗?”

长孙纤云摇了摇头,她很想摸一摸陆孟的脑袋,奈何两个人虽然并排骑着马,但是离得有点远。

长孙纤云就只好作罢,温声说:“是今晨早起去的。”

“副将平时骑马可不是这个速度。”猴子接话道:“是为了照顾弟弟你,回镇才会走得这样慢。”

一入城镇当中,长孙纤云的那些亲兵就各自散去,纵马回到了各自居处。

猴子因为当年受伤,左臂已经彻底废了拿不了刀,离开这重光镇已经很久了,现在没有住所,就只好跟在长孙纤云的身后等他安排。

猴子一时之间满心的感叹,眉宇之间也全都是怀念。

他怀念这城镇当中到处铁锈的味道,怀念狼烟烽火,怀念和将士们一起同吃同住清早操练,甚至是白日下田的那种感觉。

长孙纤云带着陆孟和猴子继续朝着镇子里面走,陆孟距离那简直通天彻地一样的城门越来越近,胸口当中那种利于高大的建筑之下而产生的渺小感觉也越来越清晰。

这世界这么大,她早就应该出来看看的!

陆孟的视线一直在盯着各处,感觉从小到大学的那些语文的词汇,不足以形容她现在的所见所闻。

一切井井有条,一切都那么细致精妙,根本就不是电视剧里面的布景能够搭建出来的那种壮丽。

她又一次感觉到这个世界的真实,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完整。

“接风的宴席都已经准备好了,特别丰盛,快跟我来!”

要不是长孙纤云又照着他的胳膊上擂了一拳,他能吼得整个营地都听见。

有几个兵将路过对长孙纤云行礼,道:“副将!”

然后头放在两个人的头上叹口气说:“我到家了!我还怕谁?!”

“我今夜去你姐夫的营帐。”

被打了一下封北意就闭嘴,他本来也是太开心了,他家中已经无人了,这辈子除了这妻妹能说上两句玩笑……他对其他人也没有这般亲切。

封北意被长孙纤云结结实实地在胳膊上拍了一巴掌,然后话音就止住了。

脚落在实地上面,还没等陆孟吸进去一口气,身后就传来一阵气壮山河的吼声:“你们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要等到半夜去!”

陆孟直接起身走到两个人的身边,站在两人中间的地方一手一个把他们全都抱住。

猴子立刻应声,对着长孙纤云和封北意端端正正地行礼之后,就迅速朝着营帐当中的一个方向跑去。

她睡了一个非常实在的安稳觉。

这天晚上陆孟脑袋一沾枕头就睡着了,长孙纤云居住的地方不可能多舒服,一个常年征战的女子,她最擅长的就是吃苦。

陆孟听着这声音很熟悉却又有些陌生,毕竟分开的时间有点太久了。

但是第二天早上天色蒙蒙亮,陆孟就被一阵操练的喊声震醒了!

“这不是猴子吗?正好你那几个小兄弟从你走之后就一直念叨你,这次你去找他们跟他们一块儿聚聚!近日来边关非常的安定,但也不许饮酒。”

不过陆孟不想从军营当中出去,她就只想待在姐姐和姐夫的身边。

他平时和长孙纤云在军中都是很严肃的,自然也不会这样喜形于色。

那可真是每天吃吃吃吃吃,越吃越多。

“以后留在姐姐身边,姐姐和姐夫就不会让你受委屈。”

那句“你一个女儿家不好好跟着你那小白脸的夫君,没事往军营跑什么?”就这么噎回去了。

“在这里你就放心吧,没有人会打扰到你。你想睡到什么时候都可以,想吃什么等到明天猴子醒了,就让他去城镇给你买。”

封北意点了点头说:“没错!”

“走吧,吃食已经准备好了,热了好几遍了!”

陆孟当然也知道,以后她想要留在营帐里面,就必须要维持住男儿身的身份。

陆孟躺在长孙纤云的床上,小手在床边勾啊勾:“姐姐真的不跟我一起睡吗!我有好多的话想跟姐姐说呢……”还想摸巧克力呢。

陆孟并不擅长吃苦,她半夜醒了好几次,因为身下的床太硬了,被子也不够柔软。

陆孟:“……”她知道自己废物,但也不用人反复提醒!

“我们大家闺秀从小就是这么教的。”

陆孟把一大口饭吃进去又夹了一大块肉,不知道是什么牲口的,塞进嘴里咀嚼了之后才发现自己真的好饿呀。

陆孟想说我还没洗漱呢,但是张了张嘴,她的好姐夫就把一大碗饭,“哐当”一声放到了她的面前。

虽然陆孟故意用那种非常好笑的用词去描述,但是他们是陆孟的亲人。

陆孟这个人有个很好的地方,就是她的性格像个解压球。

陆孟把嘴里“我要洗漱”那句话给咽进去了,把手在自己的身上蹭了两下,就拿起了筷子。

“还有谁能奈我何!”这一片城池全都归她的姐姐和姐夫管。

镇子里面也非常大,昨天路过的时候陆孟就看了。

“吃!一路上肯定饿坏了吧,你也是能折腾,从北边跑到南边,身娇肉贵的怎么受得了?建安王给你小鞋穿了?”

“我是真的不敢在他身边呆下去了,这才会使出那种下三滥的招数……话说槐花在你身边待得怎么样?”

只不过是用那种说书一样的方式,用词诙谐让人频频发笑。

封北意常年待在这儿,实在是乐趣稀少。

“他现在跟随军医,辗转在各个城镇当中。”长孙纤云伸手摸了摸陆孟的脑袋,她跟封北意已经从头到尾把陆孟说的话听懂了。

你可以怎么捏都行,她能过那种衣来伸手的生活,也能很轻松地适应像现在这样的粗糙。

也是奇怪,他这妻妹就只是站在那儿,就让人觉得好笑。

“还挺像模像样的。”封北意很快也想通,她一个女子行路必定多有不便,扮成男子理所当然。

陆孟把手放在长孙纤云的掌心,而后又按照她之前研究的那种,花蝴蝶一样的方式翩然下马。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几个亲兵已经把长孙纤云带回一个小白脸的事情传遍了!

然后他便哈哈抚掌大笑道:“还是那么废物哈哈哈……”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入乡随俗嘛。

三个人没有在外面多待,很快就进入了营帐当中。

“就算是他建安王也不行!”

长孙纤云瞪了封北意一眼,陆孟哈哈笑起来,说:“这你就不懂了姐夫,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总不能成天嘻嘻哈哈,显得不够庄重。”

陆孟迷迷糊糊惊坐起,伸手抹了下自己的唇角,呼吸急促的四外环顾——有几个人专门在她营帐外面喊似的,把陆孟震的差点从床上翻地上去。

四舍五入就全是她的人!

士兵们的手脚很麻利,很快几大盆吃时就端上来了。

猴子闻言眼眶一湿,他这辈子没剩什么亲人,路上捡了一个陆孟做妹妹,如果说之前有什么亲近的人,那就只能是战场上的那些兄弟。

也有很多的百姓呢,小部分都是这些士兵和军将的家人,大部分是建成之前就在这里世代居住的百姓。还有一部分是各种参加各个城镇市集的走商。

他胸腔震动,说出来的话中气足的陆孟脑仁子都跟着晃。

陆孟吃了一大口饭,做的有一些过软了不够好吃,也并不粒粒分明。但这种米香味儿不够浓重口感不够香甜的米,吃在嘴里却让陆孟有种别样的踏实。

然后陆孟一把掀开了自己的帷帽,十分不端不正地对着封北意扬了扬下巴,沉声说道:“兄长,我来投奔你了!”

陆孟当然不知道自己还没等在南疆扎根,一口软饭已经送到嘴边上。

“你现在是男子,我若是在这里留宿明日军营当中指不定要传出什么来,”长孙纤云怜爱地摸了摸陆孟的脑袋。

“你叫我什么?你这是什么打扮……嘶!”封北意眉毛都快挑出脸的范围了。

这营帐当中也不算简陋,毕竟好歹也是个大将军的营帐,里面桌子椅子什么的一样都不缺。

陆孟有一种老树精回到了森林,蜘蛛精回到了盘丝洞一样的感觉。

但你无论把她给压成什么样子,她都会弹回自己的模样。

他妻子本身不是一个爱玩笑的人,没事的时候就知道跟他打架。

陆孟一看这架势,又想起了她当初在将军府里面,和姐姐姐夫过的那段日子。

陆孟坐起来,按着自己狂跳的小心脏,她眯眼听着这些声音,很快确认,这几个孙子是故意的!

可是还没等睡着,她又被一阵喊声弄醒了。

陆孟迷迷糊糊四外看了一会儿,然后又躺回去了。

然后三个人就一边吃东西一边聊,虽然说的是挺惊心动魄的事情,但是从陆孟的口里描绘出来,就逗得长孙纤云和封北意一个劲儿地笑。

所以他们就全都住在帐篷当中,镇中巡逻也更紧密。

但是非常离奇,陆孟伴随着火把燃烧的那种焦糊味道,夜风吹动营帐的呼啦呼啦声,还有卫兵们巡逻的铁甲和兵器相撞的声音入眠。

长孙纤云和封北意平时是会进入镇中休息的,但是这几日正是轮到了重光镇对外开市集的时候。

她和长孙纤云一起回头,就看到了身着软甲的封北意大步流星地朝着两个人走过来。

这军营是长孙纤云和封北意的地盘,尤其是这将军营帐的周边,活动的所有的卫兵都堪比长孙纤云和封北意的手足。

然后外面营帐门口站着的一个小兵,就立刻颠颠地跑了。

长孙纤云点了点头挥了挥手,他们就立刻退走。但是视线一直粘在陆孟的身上,确切地说是想通过帷帽一窥她的真容。

封北意这才看向了陆孟,然后又看了看自己神色一直带着笑意的妻子,叹息道:“也就你来了你姐姐能给我个笑脸,我已经两个月没见她笑了。”

亲人总是能够从轻描淡写地形容中,读懂对方真的想说的是什么。

他伸手捏了一下陆孟的肩膀,把陆孟差点捏得跪在地上。

“你们大家闺秀哈哈哈哈……”封北意说:“户部侍郎府里出来的两个大家闺秀,一个征战沙场,一个抛夫跑路,果然不同凡响!”

没有人会把他们的谈话传出去,因此他们能够畅所欲言。陆孟把这些日子以来所有的惊惧和委屈,都一股脑地倾泻出来。

当天晚上吃了饭,她被长孙陆孟带去她的营帐洗漱,洗漱好了之后重新穿好男装,但是没有束胸。

打赢了之后就说他退步了逼着他玩命训练,打输了就说自己退步了又要玩命训练。

“别到处看了,以后你有的是时间看,不是要随我在南疆扎根吗?”长孙纤云在城墙前面的一处帐篷前下马,然后伸手去接陆孟。

陆孟一连吃了好几口才回答封北意的话:“他能给我什么小鞋穿,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

陆孟他们三个人坐在桌子边上,封北意朝着外面喊了一声:“告诉他们把饭食端过来吧!”

她现在确实不是什么大小姐了,也不是金尊玉贵的建安王妃。“他”是封北意大将军的庶弟,不能适应驻军城的生活,又怎么在这里扎根呢?

当然了如果她在这营帐里面带不了,暴露了女儿身之后,她还可以去这重光镇的镇中生活。

“姐姐我跟你说,我觉得建安王就像一条疯狗,真的是无差别咬人,急了连自己都咬……”

他走到了陆孟的身边上,声如洪钟地笑了笑说:“都来到这儿了,还带这个遮脸的纱巾干什么?!你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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