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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都家在g市待了三天。
去买了各种东西,还去了电影院,在离开之前,偶然进了一个家具商场,所有人便走不动路了。
尤其是奶奶大妈和妈妈还有小姑他们,被那些漂亮的家具迷得神魂颠倒,当场就开始盘算手上有多少钱,每天能赚多少钱,饭馆要开几天,才能把它们全都买回去放在自己家里。
连服装和洗漱用品在她们眼中的诱人程度,也没有办法和家具相提并论。
于是全家人立刻决定,赶紧回家做生意,然后早点儿买到她们最新迷恋上的席梦思。
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风雪的事。
在他们这里,过继并不是只抱养,不必改了姓氏和名字真的给别人当孩子。
它更像是一种建立联系的方式,毕竟在他们这里,会给小孩认干亲的情况非常的多。
有时候是因为小孩身体不好,要给认个干亲。有时候是因为八字太重或者太轻,要认个干亲中和。
有时候仅仅只是因为两家关系好,便要让小孩认干亲。
但这种干亲,并不是大家开口随便说说而已,是真的要举办仪式,邀请见证,互送表礼,是非常正式的一种仪式。
表示这个孩子以小辈的名义寄养给了某个人,从此以后在她/他的庇护之下,会越顺利成长的意思。
有时候拜寄的对象,也不仅限人类,比如村里其中一个小伙伴,就拜寄给了一棵树,那是一个母银杏树,所以那棵树就是她的干妈。
每年到了春秋时节,她还要去看望那可银杏树,还要奉上香蜡馒头。
所以说,即便末宸嘴巴上说的厉害,其实她非常清楚,风雪不可真真的过继给她当干儿子。
他毕竟不是普通的小孩,不会一味地听从母亲的安排。为此,那位艾夫人又哭又闹,甚至还进了一趟医院(虽然不到一个小时就出院了),风雪才终于妥协。
只是他的妥协,也不是要给末宸当干儿子,为了安抚自己的母亲,他松口同意认末宸当干妹妹。
对此艾夫人坚决不同意。
她说:“给你认干妈,是为了帮你挡栽的要是成了妹妹,岂不是还要你反过来护着她?”
好吧,当着末宸一家人的面就能这么说,可真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但是没有办法,谁让人家是贵夫人呢?
都家没人说话,最后看着他们母子俩商量了好半天,末宸的身份,终于从干妈变成干妹妹,最后在干姐姐的位置上定了下来。
正式仪式也是没有的,艾夫人对这一点倒是不太在意,反正一个乡巴佬,巴结上自己家已经是天大的运气。而既然自己儿子不愿意,她又为什么要为了一个仪式继续和儿子闹脾气?
反正,艾夫人和风雪母子,加上末宸的父母和弟弟,以及润家夫妻和牧野三个见证人,在酒店里包了一桌吃了个饭,这关系就算确定下来了。
于是在都末霆之后,末宸又有了一个比自己大四岁,没有血缘,不同姓氏也不再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弟弟。
唔……
虽然有点儿魔幻,但最终的结果,显然皆大欢喜。
回去的路上,末宸的爸爸妈妈非常兴奋,倒不是他们觉得傍上了风家这个大腿,其实他们连风家是什么都不知道。
对他们来说,是什么风雪什么艾夫人,都太遥远了,何况他们又不是没有眼睛,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艾夫人那满眼的嫌弃?
牧野的看重,才是真正重要的事情。
有了风雪的承认,代表他们在牧野这里起到了作用,这才是他们真正开心的事。
于是回来的路上全家欢喜。
只有爷爷奶奶还有大伯他们一家,因为聚会没有允许他们参加,一路上都在埋怨,说他们舔人沟子不要脸,人家连他们这亲爷爷亲奶奶都不准参加,这么瞧不起了,他们还要同意认干亲,不仅见利忘义,简直不把自己这娘老子放在眼里。
这事儿怎么说?
好像这件事从头到尾,他们一家四口谁能做得了主似的。
车里慢车的人,不想当着那么多陌生人的面和他们争吵,末宸全家都缩到了后面,完全不接话。
老两口骂骂咧咧嘟囔了一会儿,也就过去了。
不然还能怎么办?
又不能把儿子媳妇打一顿。
回家后,没有人因为刚做了长途车太过劳累而休息。
他们只把买来的东西往家里一放,就回小饭馆去了。
这几天他们出门在外,小饭馆却兵没有关闭。
末宸家事情了舅舅和四姨来看店的,大妈他们同样请了娘家兄弟和弟媳妇。
饭馆里人声鼎沸,一直开到半夜两点才关门。
关门后又要听舅舅和四姨报账,全部忙完,鸡都开始打鸣了。
末宸耷拉着脑袋昏昏欲睡,刚睡着就听见隔壁的哭声。
原来是大妈的弟弟和媳妇的账对不上,和他们吵了起来。夫妻俩闹着要回家,大妈和大伯不让,因为觉得他们昧下了他们的钱财。
末宸看了舅舅一眼,心想亏得他一来就记账,而且宁愿不卖饭菜也不开他们家的门去拿东西,自然就不必因为这些事情吵架。
想都不用想,只要他和四姨那么做了,他们家里今天也得吵一架。
因为不论他们有没有贪,这账是绝对不可能对得上的。
一来米粮没有准数,谁会记得半袋米蒸成米饭卖了几碗?
说饭馆这么忙,一个错眼看就可能漏了账。而且你请了人来家里帮忙,人家要用个什么难道不正常?
更不用说,这河坝里还藏了不知道多少小偷,连带刀闯门的都有。
不说外人,就是末宸自己家,每天的账也没有准过。
等到了天亮,有早起买菜的人路过劝了劝,才终于没再继续吵了。
末宸也穿鞋起床,离开小饭馆,回家去睡觉。
这是她放假时大部分时间的生活状态,饭馆里太忙了就去帮忙看货柜或者洗碗。
晚上来不及回家就在棚子里待到天亮,然后趁着上午回去睡觉,睡到中午醒来再下河坝吃饭啊。
上学的时候,她是不用晚上帮忙的,基本上吃个饭就回来。
都末霆也差不多,主要是他对电视剧很迷恋,每天装一大包零食和泡面回来,就在家守着电视机看。
孙猴子是他的绝顶偶像,那短短的二十多集电视剧,他已经通过能找到的各个频道,来来回回看了三遍。
时间转瞬即过,眨眼间就到了新年。
这一年,都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都家村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家家户户都脱贫致富,大步地奔在了小康的路上。
末宸的爸爸妈妈在算完整年的账之后,商量着去城里进货时,要不要顺便抱几辆大车,把家具买回来。
但看着这么一大笔钱,原本打算卖家具的妈妈,又纠结要不要再攒一攒,到时候直接买成房子。
就在他们尚未拿定主意时,这天晚上,突然有人把爸爸叫了出去。
说是要让他去看一看电表,结果直到天黑了也没回来。
末宸和妈妈只好两个人包完了包子,想着再不回来就找人去看一看。
结果没过多久,就见他爸爸满头大汗地,背了个乌漆嘛黑的包回来。一进门就神经兮兮地,让他们赶紧锁门。
“窗户,窗帘拉上!”
爸爸包也不放,只催促着他们锁门还把桌子推过去抵上。
甚至桌子顶上都不放心,直接搬起了木床,整个把门窗拦上。
这时候,他才把把包放下来,小心翼翼地拉开拉链。
“是什么?”
看见爸爸那神经兮兮的样子,大家都猜到他弄了好东西回来,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直接背了一包金子。
“这是……”
末宸和弟弟都瞪大了眼睛,她妈妈更是倒吸一口凉气,当场抖了起来。
文兴越颤抖着双手,把背包全部打开,里面是一个塑料袋,里面满满当当装满了筛好的金子。她伸手提了一下,被都唐笑了一声:“我背得满头是汗,你一只手就想提起来?”
“快拿个盆儿来!”
因为急着关门,房间里没有干净盆子,只有一个刚装过包子馅儿的面盆。
但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面盆被直接拿过来,用麻布擦了一遍,然后,放在地上,看着爸爸抱着背包往里面倒黄金。
唰唰唰,那些金色的沙子像瀑布一样流了出来,在灯光的照耀之下,闪烁着让人迷醉的光芒。
末宸也不是没有见过金子,前世他们家情况最好的那会儿,家里就放了不少金饰。毕竟出金的地方,家家户户不存点儿黄金,实在是说不过去。
但是,她绝没有看过这样的金子。
它们刚刚被从泥沙里淘洗出来,没有经过任何打磨雕琢,而是一粒一粒的,天然的样子。
小小的,呈薄片或颗粒状,安静乖巧地躺在那里。
那装不到五升面粉的塑料盆,在它们的衬托之下无端地变得高贵起来。
说实话,黄金其实并不是很好的饰品材料,因为它不论是做戒指项链还是耳环,都显得笨重俗气不优雅。
但是,当它们很多很多放在一起的时候,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那些原本笨重俗气甚至缺少灵动的质感,便陡然改变,变的那么闪耀华丽贵气逼人。
怪道古时候贵族妇女的正装大冠,都需要黄金打造,因为当它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的确没有那种东西能都与它争锋。
末宸把手伸进去,深深地插在了盆里,金子瞬间将她的手掌淹没。弟弟也有样学样,抓了两把在手里捏来捏去。
爸爸妈妈也没能抵抗诱惑,也把手伸了进来。于是一家人,八只手,埋在九寸大的塑料盆里,捏来捏去,感觉整个人生都因为这一盆金色的沙子,变得圆满了。
“这一捧留下,去打耳环和戒指。”爸爸尽显土鳖本色,捧了一碰金子给文兴越。又给让末宸捧:“这一捧给宸宸,打手圈和项链,等你长大结婚的时候戴。又给都末霆一捧:“这是你媳妇儿的,到时候我们不仅拿三金,我们要五金六金七金八金,哼哼哼!到时候就摆到桌子上,吓死他们!”
末宸的和弟弟的手小,被爸爸一捧金子又埋起来了。
但她相对于手镯项链,还是更喜欢金条。
可见她妈妈的心才是最坚定的。
在经过最初的迷醉之后,已经回过神了。
她看着自己手地下的这一盆金沙,喃喃地说道:“这一盆金子,够买一栋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