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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末宸的外公,也不是雾山土生土长的人。
他家在爸爸他们停车的那个镇上,很早以前,那个镇子包括整个乡里四分之一的土地山林和河流,是他家的财产。
而雾山以及雾山脚下的那条河,也不过是他财产中的很小一部分。
至于为什么会搬到山上,那就是年代原因了。
地主是注定要被消灭的,于是在政彻底落实之前,早一步处理了土地,然后举家搬到了雾山。
雾山偏僻,而且村民多是自家亲戚,是以在最混乱的那个年代,外公和祖爷爷他们,也没吃什么大苦头,就是需要自己做饭,自己种地了而已。
不仅如此,外公虽然分了家产,但不管是他本人,还是早已故去的祖爷爷,居然都是开国元首的铁杆死忠粉。
铁杆到抛头颅洒热血,带着一群小年轻北上见元首,然后还被秘书处接待了的那种。
外公是一个传奇,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到,在这样一个偏僻高深的山村里,藏着这样一个进过北南海办公室的人。
就连末宸,前世也不敢相信,总觉得他在吹牛皮。直到外公去世,葬礼上出现了一群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的官员,她才相信了他的事迹。
不过比起过去,现在的外外公,仅仅是一个儒雅清贫的老人。
对于末宸和风雪的问题,他回答的很简单也很认真:宗教传统而已。
“我们这里讲究夫妻一体,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去世,就要等着另一方,直到三年后才能下葬。因为他们相信三年是一个阶段,是人的灵魂能停留的最长时间。超过了这个时间必须去投胎。而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活着的另一方同样去世了的话,那么他们就能一起走,下辈子说不定还能在一起。超过这个时间点,另一方还没有去世的话,就没有等待的意义了,于是三年就会入土为安。”
“原来要不要停够三年,要看活着的老伴儿。”末宸点点头,又问:“那要是一辈子都没有结婚找另一半,死了就马上下葬是么?”
“当然,他/她也没有要等的人呀!”
风雪也明白了:“在你们的习俗里,去世的人下葬,就代表入轮回,不下葬,就代表灵魂还在人世间对吗?”
“差不多吧。”
风雪作为最尊贵的客人,被安排了村里最好的房间。
当然,这个最好,也只是在这个小村庄来说,在其他人看来,这房间简陋不已。
不过,由于文家的房子,是很古老的那种老式庭院加阁楼,所以即便简陋,也别有一番风味。
尤其是穿着长衫站在里面,很有一番古时候大少爷的感觉。
这也是文兴越敢让他们这种有钱人来娘家小住的原因。
即便娘家再没落,接待客人也还是可以的,至少不用担心他们上不惯厕所——父亲可比现在的人讲究多了。
因着他们的到来,家里喜气洋洋,办起了酒席。
外公外婆最是高兴,因为贵客的到来,让他们觉得,自己的女儿过过得好了,他们面上有光。
邻居们也都主动过来帮忙,还有小孩子,他远远地看着风雪,即便认识末宸,和她玩过的小伙伴,因为这他的存在,也不敢靠近。
然末宸对于这些小伙伴,也是感到陌生的。
现在对于他们来说,上次和她一起玩才是去年的事情,但对末宸来说已过了十几年。
她早就忘了曾经的玩伴们的童年模样,于于是相顾无言,看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想起对方的名字。
正当她想走过去的时候,他们却一哄而散,全都与跑了。
末宸只得又回来,等着吃午饭。
因为所有人都很忙,末宸爸爸妈妈只在雾山待了一天,第二天就下山回家去了。
其他人留下来,照顾风雪这个大少爷。在他们补习的时候,末宸也被抓了壮丁,听了一脑袋的局势金融,头都快爆炸了。
为了躲避陪读,她马上摇身一变,成了贴心勤快,热爱家务的小棉袄。
不管是外公外婆还是舅舅舅妈,谁干活儿,她都跑去帮忙。
就连外公上山背柴都不例外。
即便雾山村就在山上,村里人要砍柴还是得走很远。因为村庄附近都是庄稼地,种满了高粱玉米和荞麦。
末宸背着小背篼,和外公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走到砍柴的树林里。
为了让她休息,外公没有忙着背柴回去,而是去林子里砍了一些树垒起来,见末宸休息好了,才揽了树叶装在小背篼里。
外公自己,则用背夹背了几大捆,这么一趟回去,又是一个多快两个小时。
也就是说,村里的人每天光背柴火,就得专门用一个劳动力,而且一天也仅仅只能跑三趟而已。
末宸前世不懂事,还天真地问为什么村里人不搬到别的地方去。长大了之后,自然不会这么天真了。
不过后来,因为地震,村里还是全部搬迁去了山脚下,如此一来,村民们再也不能种地,年轻人就都外出打工去了。
只不过那时候,外公外婆都已经去世。
“外公,明年你和外婆一起进城给我和弟弟煮饭呗。”末宸是希望他们能轻松一点儿的,而且知道自己家里的经济情况,想要扶养两个老人轻而易举。
外公听了她的话,却是笑呵呵地说:“我不去,还是叫你外婆去吧,她心细。”
哪里是心细,不过是想要让老妻轻松一点儿而已。
女儿让他们去城里照顾两个孩子上学的原因是什么,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只是去一个人也就罢了,本身那边也的确需要一个成年人帮忙照看,但他们老两口如果都去,那别人会怎么想?
自己这边的亲人倒是会说女儿孝顺,如今有本事了,知道心疼父母,可亲家那边呢?
他们的确是为了赚钱,抽不出时间和人手去城里照顾孩子,可自己还没有坐下来享儿子的福,别人倒是先开始享福了,心里怕是高兴不起来。
女儿和女婿的日子才刚刚好起来,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任何隐患。
“其实我觉得你可以做生意的……”末宸听见他拒绝,不得不叹一口气,说:“但是我知道,你不会去。”
一来是他上了年纪,已经不能那么劳心劳力了。二来儿子有工作,不能辞职去做生意,自己跟他们一起生活,真要是赚了钱,也等于给他们赚。他不能捡女儿女婿的便宜帮儿子媳妇安家立业。
当然,最最重要的原因,其实是拉不下那个脸。
末宸知道,外公是个旧时代的读书人,他从小清高,又素有人望,即便赋闲在家清苦耕种,也张不开做生意的口。
当初他从北方回来,直接就被安排到了市里。
现在的县委一把手是他曾经的秘书,某局书记是他曾经的书童的儿子。
如果不是因为被陷害,他不可能辞职回家种地。而当年仅仅只是被陷害,后来调查清楚是被诬陷这种事,对他来说,都是一个无法忍受的瑕疵。
当时他本来是官复原职的,只因为在他停职接受调查的时候,曾经的对手扶持的狗腿,居然已经与他平级,这才是他直接卸任回家的原因。
他是那种,最古老时代的,没有经过任何改造的,把体面看得比任何东西都要重要的书生公子。
他这样的人,其实是完全不能适应官场的。
末宸不理解他的这种清高到了极致的自尊心,至今也不能理解。却也知道,这是根植在他骨髓里的东西,谁也没法改变。
“那我呢?等我以后赚钱买了房子,就把你和外婆接过来。当然,我也给爷爷奶奶买房子,到那个时候,你总不会还不愿意了吧?”
外公终于笑了:“要是我们宸儿孝顺我的话,那当然最好不过了。不过你要知道,吃得多好穿得多好都不重要,人要有理想,要为国家进步做努力。为人处世要清正廉洁,不可收受贿赂……”
“清正廉洁?收受贿赂?外公你是不是考虑得有点儿太远了?”
“哪里远?你学习好,这几天你跟着家庭教师们补习,我也问过他们你的成绩了,都说你学习好,只要保持下去,考上青大也不是难题……”
“不是,我的意思是,不管我考上什么大学,也不一定要当官呀!我不是当官的料。”
老爷子侧目后沉默:“不进单位,那做什么?”
读书,考好学校,毕业,然后进单位当官,这是他认为的唯一的正统的路子。
做生意什么的,他当然不是看不上。实际上对女儿能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他十分骄傲。但即便如此,在他心里,只有当官,为国家工作,那才算是一份事业。
除了这份事业之外,其余的都叫谋生而不叫事业。
末宸知道解释没用。
只好说道:“我去当科学家做研究。”
外公豁然开朗,满意点头:“是的,是的,当科学家好,科学家好。”
“那你想当什么科学家?研究大飞机如何?”
“不不不,我还没有想好。”她可不是那个材料,末宸连连摇头:“我就是觉得,我不是当官的料。”说着沉重地看了外公一眼:“咱们家遗传就是这样,你应该比较清楚。”
“嗨!”他显然知道末宸是什么意思,哈哈笑一声,也是默认了。
在辞职这件事上,后来他也不是没有后悔过。
尤其是几个女儿,全都因为自己辍学,以至于婚姻全都不甚如意……
要知道,末宸妈妈幼时的玩伴全都是院内子弟,而那个被两家默认的小男孩,现在已经进了省里——他们那个年代,结婚全都是这样。尤其是单位子弟,基本上都是内部消化。
“不当官也好,当科学家,为国家做贡献,还可以青史留名。”
末宸揉了揉鼻子,心想自己大概成不了科学家,但成为投资科学家的暴发户,好像还是可以的。
真说话间,树林已经到了,却见外公突然退了回来,一把抱起末宸,就轻手轻脚绕回去躲到了石头后面。
末宸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却被外公勒令不准出声。
于是她只好闭上嘴巴,却忍不住探头一看,发现一个老爷爷,正在偷她和外公好不容易砍好的柴。
她气得想要站起来,却被外公捂着嘴拉了回来。
直到过了二十多分钟,那人走了,他的手才松开。
“外公你干嘛不让我说话?他在偷我们的东西,怎么……”怎么反而我们还得躲起来?
“拿点儿柴火而已,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那么大年纪了,又辛苦。要是被我们跳出来当面揭穿,岂不是把人羞着了?以后就没法见面了。”
“但这明明……”
“宸儿,你得学会原谅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