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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有为最快反应过来,他急忙上前接过素白男子怀中的孩童,喃喃道:“老奴谢过琴师。”
弗彻精致薄唇翘起微笑弧度,声音温醇,语调温柔优雅又清冽:“孩子平安就好。”
说罢,转身离开了众人的视野。
风阮虽在人群之后,却在他与宫人交接孩子那一刻注意到了他被火灼伤的手指。
风阮随手拉住身边的一个宫人:“刚才那琴师,是什么人?”
“回公主的话,琴师名唤弗彻,是多年前陛下从西域带回来的俘虏,因弹得一手好琴,陛下便没杀他,反倒是留在了宫廷里。”宫人答道。
身世这么凄惨啊。
风阮疑惑道:“那为何如今被困在冷宫里?”
“这件事说来话长了,起初,陛下很喜欢听琴师弹奏,后来不知是何缘由陛下恼怒了琴师,将琴师关进了冷宫,还带上了镣铐。”
“这两副镣铐,乃是九天玄铁所造,戴上去重如泰山,任何雄兵利器都不可能将它打断。且钥匙只有一把,听说当年这唯一的一把钥匙,也被陛下一怒之下沉进了往生湖。”
说到这里,宫人已经满是唏嘘:“琴师大人恐怕这一辈子只能带着这副镣铐了,真是可怜呐。”
风灵好奇道:“那这副镣铐,琴师带了多少年了?”
宫人想了想,回答道:“约莫有十年了,从未摘下来过。”
火势减小,暗沉天幕雪势渐大,厚厚的雪褥遍布宫道,风阮紧了紧身上的披风:“风灵,刚那琴师双手被烈火灼伤,你先回宫收拾,我去给他送药。”
风灵撇撇嘴:“咱们自己都泥菩萨过河了,你还有心思想着别人。”
嘴上是这样说,行动倒是很诚实,“诺,玄清观里的药,你现在只剩下这一瓶了啊。”
风阮摸摸风灵的头,好笑道:“风灵真是一个小气鬼!”
说完跳着跑开了。
雪景愈浓,穿过繁长的宫道,一路走来,墙壁剥落,飞檐残毁,宫墙高耸,因久久未曾被打扫而挂着些许蜘蛛网。
枯败的树木在飞雪中愈显萧瑟,透露出一派灰暗的死寂。
风阮渐至一处朱红色宫门前。
宫门匾额之上,是“听竹苑”。
她敲了敲门,无人应答。
没有听到么?
风阮上前几步,轻轻将门推开。
映入眼帘的一幕,诡谲而又震撼。
方才火海中佛性昭然的琴师大人正在嗯大开杀戒。
修长优雅的身影漫天飞雪之中手指翻动,慢条斯理地将手中小麋鹿剥皮抽筋,雪白面庞上溅上几滴浓稠猩红血液,血色渲染其上使容颜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他低着头专心致志地解剖着这只小麋鹿,敛住眸底的狠厉与森凉,薄唇勾起,幽柔冷冽的声音带着一丝笑意:“公主,你看够了没有?”
雪势渐小,四面唯有雪花簌簌而落的声音,以及刚刚那句“你看够了没有?”
风阮脸蛋微微泛红,好像小时候偷偷逃避课业被师父抓包了一般。
她清了清嗓子,走进院中,“我看你刚才救那小孩子双手被烧伤了,是来给你送药的。”
“喏,给你。”
弗彻温淡目光扫过风阮掌心之中的白釉瓷瓶,落到了她的脸上。
眼前少女眸光清亮如昆仑玉镜,让人为之惊艳的是她的眼神。
干净纯粹的像是雪山之巅未被人染指的雪莲,极致的洁净与清明。
“咦?你怎知我是公主?”风阮疑惑道。
“呵,”对着风阮懵懂的眼神,弗彻哑然失笑,“公主昨日被贬斥冷宫的消息整个宫廷都传得沸沸扬扬,我不想知道都难。”
风阮更加赫然,她将手中的药在弗彻面前晃了一晃,对着他道:“你的双手需要涂药。”
弗彻黑眸暗色划过,转瞬即逝很难捕捉,他眼神静而深,忽然慢条斯理一笑,“好,那便辛苦公主了。”
弗彻用布巾擦拭干净手上的血液,伸出洁白修长的手,递向风阮。
风阮眸光落在他手上,冷月光似的肌肤上透露出淡青色血管,骨节匀称,十指匀称又修长,指甲修的整齐,轮廓优美如神来之笔。
真真是一副上好的美人骨,美中不足的是,双手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有些地方甚至已经起了很大的水泡。
这样一双手,若是留下疤痕,着实可惜,何况他还是个琴师。
风阮垂下眼,蘸取了一点药膏,慢慢为他涂药。
初冬的风吹过碎雪,将他身上淡雅清透的气息吹了过来,寒凉而清绝。
女孩温而软的手指轻触在被烫伤的肌肤上,带来一片沁人清凉。
她低头的模样很是认真,鬓发俏皮的在她耳边悬落,隐隐遮住眉心朱砂,眉尖微蹙,动作小心翼翼。
弗彻眼神深谙幽邃,盯着风阮的目光,毫无温度,甚至看不见任何涟漪。
“好啦!”
风阮将弗彻双手受伤的地方都抹了一遍,由于药膏涂得太厚,白霜般粘在弗彻手上。
“接下来两个时辰手指不要轻易乱动,否则药膏蹭掉了怎么办。”风阮一边细细叮嘱,一边捡起了弗彻染血的刀具,“你今晚要吃鹿肉么?我帮你做好了!”
弗彻嘴角动了动,却并未言语。
然而风阮已经抄起家伙,手起刀落间利落的将弗彻还没来得及处理好的地方进行处理。
微雪已停,只有一点雪沫被风微微扬起,一轮弯月慢慢爬到穹顶,空气中传来食物焦香的气息。
火光里风阮专心地翻转着串在铁签上的鹿肉,跳跃的火光将她的脸上镀上了一层柔色光晕,少女身影茕茕,脸部线条精致而秀丽,让人觉得岁月静好。
“烤好啦!”风阮对着弗彻道。
弗彻缓步而来。
雪夜星辉,夜色悄然而至,他穿着一身白衣,脱开天地暗色,恍若降世神祇。
他的眼眸似乎比这一刻的天色还要暗沉,但借着朦胧的夜色,让人分辨不清楚。
弗彻的身量很高,比之风阮要足足高了一个头,如今风阮坐在篝火前,只勉强到他的腰间。
弗彻接过风阮手中的鹿肉,肉串还“滋滋”地冒着油,慢条斯理咬下一块。
香味扑鼻,热气四溢,在这雪夜里别有一番风味。
这头小鹿是从鹿苑中自己跑出来的,误打误撞到了听竹苑,弗彻见到也没客气,当场就将小鹿弄死了。
没什么理由,只是杀着玩玩。
将猎物的皮毛顺着生长的方向剥离,沿着筋脉一寸寸地剔下血肉,最后再刀口插入有缝隙的骨节,随着刺啦刺啦的骨节转动声,最后骨肉成功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