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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钉子户和他的白月光女配 第9章 儿郎

作者:鲜茶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2-07-20 11:04:01 来源: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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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行风出现的突然,叶知秋一怔,惊的忘了叫出声来。

她微张着莹润粉嫩的唇,未着妆,却貌美胜清水芙蓉。眸中泛红,眼泪还挂在腮上,一脸梨花带雨的娇俏。

“嘘。”陆行风食指放在唇上,示意她不要出声。

叶知秋也一眼认出他,局促的收了泪,脸上颇有些诧异。

那日夜里看不清,此时见他更觉身材高瘦挺拔,乱糟糟的头发遮不住英俊,一身粗布黑衣也没敛住他的桀骜轻狂。

“小公子好身手。”

她拂去膝间沾上的尘埃,落落大方的起身。眼中沉静无波,走近他:“来我府上,像去集市一样简单。”

陆行风不置可否,掏出怀中的刀,递给她:“诺!我来还你的东西,不用你轰,自会走。”

叶知秋又愣了神,但她没有接,眼里尽是探究:“你到底是谁?”

陆行风没敢报名字。

他刚刚被骂够了,现在只想离自己的名字远一点,便胡诌道:“都说了逃难来的,街上你解了我的困,现在我来还你的刀。”

叶知秋这才知道今日街上的居然也是他,

那晚她想将人捉回府上细审未成,如今他主动寻来,倒让人不好揣测。

能肯定的是,这少年不是玄巾军,也并非劫她的人。是朝廷的人?也不太像。

“你是不是在想怎么捉了我。”陆行风看她眉头一蹙就知道没憋好屁,挽着双臂倚在窗沿,语气忿忿。

妈的,这女人总想算计他。他就这么不像个好人?

“是。”叶知秋很坦然:“但我捉不住你。”

门口只有几个姑娘,守卫又离得远。

“老子真不是坏人,爱信不信。”陆行风见她不肯拿刀,也撂挑子了:“这刀你不要,老子也不要,我扔了。”

刀未脱手,身前的倩影突然当空一拦。陆行风没料到她居然有点功夫,左手一横便握住她的手臂,皓腕如雪,软的水一样。

他稍稍用了力,在她腕上捏出一条红印,凶巴巴的问道:“你偷袭老子?”

叶知秋稍稍退了一步,接住刀,反脚踢他下盘,言语却很知礼:“小公子如此好功夫,我求教两招。”

陆行风顿时撤手,扬起下巴,眼里透着坏坏的劲儿:“那老子教教你。”

说罢猛然出腿,叶知秋避让不及身形亦不稳,手中的刀便被踢出很远。陆行风稳稳当当的接了刀,仗着自己身高腿长,招招吊着她,也不急攻。

只要看到叶知秋束手无策却又倔强的可怜样儿,他就好愉悦。

她像一只急了眼的兔子,要吃他手里的萝卜,却怎么也吃不着。

两人掌间似有风声,过了几招,那刀在空中起起落落,就是没有落到地上。

陆知秋会些拳脚,但远比不得军中男儿,更不能和陆行风这样的怪物匹敌。陆行风最后一掌只用了两分力,疾风已带着一股迫人的压力削过她的鬓面,她不能硬接,只好陡然后仰。

陆行风顺手接住了她,真的是顺手。

柔软的腰肢水一般落在他掌心,带着女子特有的甜腻和温暖。

她的脖颈生的真是漂亮,美玉一般延伸到衣领之下。抬头的一瞬,几缕青丝像勾着人般,引着陆行风的眼睛落在她那凝霜赛雪的肌肤上。

陆行风瞬间失神,他不自然的绷紧了下巴,怪异的别开眼睛。他妈的,怎么忽然觉得自己像个没见过女人的老流氓。

草草草!

叶知秋也不躲闪,离开他臂弯时,借着他的手将刀顺势插入刀鞘。

“好刀自然要配好鞘。”叶知秋微微生了热,离少年远了些:“这刀送你,当谢小公子那日的救命之恩。”

她虽才试了这几招,心里却大概有了数。他这功夫不像皇宫内廷的路数,倒带着军将的干练狠厉,甚至更野。

眼前小公子年纪不大,她也不记得军中有这样年轻的一号人物

叶知秋见人还愣着,补充道:“我这刀有名字的,云间月。”

这是叶鄢砚早年削匪所获,刃长四寸余,虽无镶金嵌玉的名贵,但据闻是川渝有名的百年铁匠世家所造。融了矿石淬成革钢,浴火月余而成。削铁如泥,轻便易携,尤其黑刃边一道银光,尤若乌江白雪。

叶知秋很喜欢,一直不离身。

陆行风这才缓过神来。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这名字,倒是很配。

“看不出你还会点拳脚。”陆行风满眼盖不住的稀奇,他以为古代的大小姐连厕所都不用自己上,居然有功夫。

就是力道差了点,不然也不至于那天被人劫到路边。

“小公子拳拳稀松,却虎步生风,重如霹雷。不知师从何家?”

叶知秋语气诚恳,惜才之心溢于言表:“这样好的功夫,怎不去军中干一番事业。好儿郎,当建功立业。”

“这个不用你操心。”陆行风将刀仔细收好,吹牛不打草稿:“老子满腹诗才,才高八斗,志不在此。”

叶知秋不死心,谆谆善诱:“小公子既然心在朝廷,何不考取功名?我父亲在朝中尚能说得两句,可为公子举荐。”

陆行风心里暗笑,还有人抢着让他走关系的。

他爹肃亲王,他考个毛的功名啊,不够丢人的。嘴上却还在跑火车:“那是自然。且等着吧,明年的状元郎除了老子没有别人。”

叶知秋稍稍沉吟:“平陆三年一科举,小公子若想中状元,怕还要等两年。”

陆行风脸上一臊,破窗而出:“不跟你鬼扯。刀既送不出,那老子就走了。不送!”

窗前帘珠未动,乱雨溅飞花,跟他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好似什么都未发生。

出门的时候,玲珑和扶春已拿了伞和衣服候着。

“小姐今日有心事?”玲珑惯会察人心,小心问道。

“没有。”叶知秋望着漫天丝雨如银柳,叹了口气:“宋世伯已回京了吧?”

“是,算日子想必已到了。”一旁的于妈妈答道:“老爷这几日也去了几封书信,还没有回音。”

叶知秋点点头,欠身钻到伞下,走进雨里。

但愿宋世伯能想的通透,宋离失踪的事决不能闹到虞后那里。即便瞒不住,也当尽力遮掩。

谷水之战临近,揭这遮羞布,宜晚不宜早。

陆行风回莒城时,雨还未停,夜已漆黑。

老远他就望见一个人影蹲在营外等他。他策马过去,探身一望,果然是御小龙。

“二少!”御小龙惊喜的抬头,一张脸迎着雨,更黑的发光。

陆行风被叫了一天的陆杂碎、陆垃圾,眼下猛被人叫一声二少,突然觉得这称呼格外清新怡人。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痕,笑道:“当你二少是未成年少女啊。走这几步夜路,你担心个毛。这么远等着,好歹给老子拿把伞啊。”

陆行风身体猛如壮牛倒不怕淋,御小龙不一样,要再多淋会儿,可能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二少说的是。”御小龙挠挠头,转身要去拿伞。

陆行风捉小鸡崽似的把人提回来,有些好笑的骂了一句:“现在还拿个球啊!走,跟老子回家。”

说罢一拉缰绳,将人捞到马上,又将濡湿的长袍压着他的头,快马骑进了营帐。

大帐内陆喻之才与秦邵等人议完事,见他一身湿透了进来,不由斥了御小龙一声:“淋成这样,怎么不知道带你家主子去洗浴,换身干净衣服。”

陆行风笑的明朗,牙齿雪白:“我只要兄长给我洗。”

几人互看一眼,忍着笑,憋着肩头直抖。

陆喻之无奈,只好招招手,御小龙便和秦邵等人退了下去。

“今日玩的可还开心?一身酒气。”他一边问,一边给陆行风倒了热茶:“来,喝一口。”

陆行风湿漉漉的屁股坐在他珍贵的皮草垫子上,咽一口茶,胃里顿时暖和不少:“那两杯酒可不是人喝的,得先把自己骂的跟狗似的。”

“怎么?委屈了?”陆喻之好整以暇的看他。

“这没有,骂的挺痛快。两个字,舒服!”

陆行风笑完了,正色道:“根本不用咱们放消息,别说玄巾军了,连谷水县里扫地的婆子都知道,莒城只剩个狗儿子领兵呢。现在我是人人喊打,只有玄巾军爱我爱的痴狂。”

陆喻之抬头,眼中有些自责:“二弟也不必如此自谦。”

陆行风无所谓的笑了一声:“哥哥,你这话听着可不像夸我。”

他这哥哥跟陆渊是两个风格。

陆喻之领兵打仗也是一把好手,却不像他父亲那样气势逼人,体魄健壮。他温和谦逊,少见怒气,不在营中穿甲拔刀的时候,更像一个儒生。

“这些日子,你长进很多。”陆喻之拍怕他的肩膀,尽量给他肯定和信心:“你再学几年,就是父亲也要刮目相看。”

“是哥哥教得好。”他这话说得诚心:“可我不是领兵的将才,这仗打完了,我就滚回乌京了,不过大哥,我会想你的。”

军中少不了陆喻之,但有没有陆行风却无所谓。

陆家好歹算得上是皇亲国戚,陆喻之是正经的勋贵子弟,从小就扛着家族的荣光,怀着满腔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以前的陆行风怎么活的那么弱鸡他不管,他就一穿书的普通人,人若惹我我牙呲必报,偶行好事但全凭心情。凡事亦不用使出全力,鼓起三分热情试一试,万一失败了也就算了,能苟且活着,已很不容易。

天下这么大,少他一个人拼命,又不会塌。

陆喻之叹了口气,摸摸他的头:“二弟,好男儿当志在远方。”

陆行风耳边炸雷一样忽然响起另一个声音,好儿郎当建功立业。

陆行风摇摇头,将这声音甩开,心里叫嚣着关老子屁事啊,眼睛里却云雾缭绕,半扯着唇角,探不出喜怒的哼了一句。

“就这样吧。能活着就挺好了。”

他是个打架的天才,但不想成天跟人上马干仗,痛是真实的,流血也是。

再说了,这个世界的人与他没有干系。比起初到此地的茫然,失落,他现在只想浑浑噩噩的混日子,完成任务。

乌京,是他最好的归宿。咸鱼,乃他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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