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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钉子户和他的白月光女配 第24章 眼睛

作者:鲜茶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2-07-20 11:04:01 来源: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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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渐渐停了。

叶知秋擦了擦额间沁的汗,从烈日杲杲一直等到夜幕笼垂。

此时她站在万仞宫墙之下,似是无限疲累,拢袖垂在墙侧缩成了一个剪影。薄的像那断枝枯叶,不堪一握。

闫富贵看天,估摸着时间也够了,便随意遣了人去宫门迎接。

“奴才来迟了。”终于来了人,是个面生的小公公。

叶知秋此时口干舌燥,出声时已有些哑:“公公言重了。”

宫内回廊九曲十八弯,小公公很知礼,带路也很规矩。叶知秋走到半路,口实在渴,便讨了一杯水。

本也不做指望,但小公公却很尽心,替她取了一壶。

叶知秋仰头饮了个干净,她咽的急促,唇角偶溢出几滴,顺着她纤细的脖颈沾湿了衣襟。润了喉咙,总算舒服多了。

小公公仍垂手恭立,不抬头,也不多话。身量不高,看得出年纪还小。

叶知秋注意到他手指白嫩纤细,暗忖不像宫内粗使。一身宫服也簇新无褶,心中便猜定是近日才入宫的新人。

她将腰弯的跟他一般齐,将水壶还给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胡喜。”小公公指尖微蜷,错开她的手,埋头将水接过去。他很内敛,有君子的风度。

叶知秋点点头,挡住他的路,继续问:“你识字?”

小公公身体微微瑟缩,停顿了片刻,答道:“不识。”

那就是识了,叶知秋声音很温柔:“那我教你。”

小公公怔怔的抬头,清秀文弱的脸上尽是讶异。

叶知秋迎上他的目光,人是冷的,言辞却恳切:“我与小公公都是初来乍到,宫墙之内伴君如伴虎,不如交个朋友。”

来得巧不如来得早,小公公很好,是她要找的那双眼睛,不仅干净灵敏,还进退有度。

惜宁公主身边的嬷嬷都是宫中老人,也是太后精挑细选的心腹,她横竖是斗不过的。不如按爹爹教的,蛰伏才是上策。

事成之前,她愿当那微不足道的蝼蚁,千人唾骂的罪人。

眨眼间,陆行风已窝在南陆数月之久。

他很不高兴,好马没有,好刀没有,整天跟着御小龙被秦邵当沙包拉练。

这还不是最惨的,一天下来屁股都颠碎了,打开帐子季孝恭又死神一样等在那里。

弄的他每回进帐前总要做下心理建设,不然就有种升学裸考的错觉。

薄雾冥冥,日落西山。

陆行风坐在尖刀一样的锐石上也不觉难受。他老子就是诈骗集团首脑,承诺的好鞍好马也没有,他在马背上颠了几月,性感浑圆的屁股如今居也长出厚茧,早已刀枪不入。

陆喻之率军回营时,陆行风正躺在野地里喝酒。

陆喻之悄无声息的站过来低下头,陆行风眼前便出现了一个倒着的人脸,他惊讶的张嘴,噗的一声将酒喷了自己满面。

片刻后他坐起身,心里忿忿骂道,诈骗集团大公子回来了。嘴里问的却是:“赢了?”

意料之中的回答:“大捷!”

前段时间边境不踏实,江北国的兵三不五时的来挑衅,又不肯硬打,打两下就跑,贱不漏搜的。

陆渊是个暴脾气,直接把陆喻之甩出去按着对方一通暴打。

“啧,屁小的仗,老子也能赢。”他别过头,将不高兴三个字挂在脸上,冷嗖嗖的。

陆喻之突然笑出声:“怎么?仗小了,还看不上。”

陆行风懒得跟他扯,喉咙咕噜着:“你去跟秦邵和季师父待几天就知道了,不是我说,这都有个毛用啊。”

陆喻之不动声色。

陆行风还不懂,陆渊不想让他只当一个会打架的兵,他要培养他成为将,还是能统领全军继承衣钵的将。

世事万变,南陆往后面临的不仅是乌京的掣肘遥视,还有江北的虎视眈眈,以及日趋强悍逐步形成统一战线的匈奴骑兵。

前朝末代名将辈出,军力雄厚,靠着玄甲重骑将边境匈奴打的毫无招架之力,而后一路溃败乃至被驱逐分裂,只敢游迹于荒沙草野。

此间数年有云枭国挡在前面,平陆还算安定。

但云枭是个小国,全靠地势险要守着。

这些年平陆驰援云枭的次数肉眼可见的多了,可见匈奴实力未损,不过暂且蛰伏。

一旦匈奴诸多部落再次统一,他们开边拓土的铁蹄就绝不仅是云枭这个小国而已。

平陆这几年打着修生养息的旗号,却在内斗中锋芒尽消,早从虎狼猛兽退化成了绵软羔羊,这一坨喷香的肉搁在眼前,哪有豺狼口水不溢利爪不痒的道理。

平陆与江北两相对峙,迫的云枭国在互市港贩上受到颇多压制,国力贫瘠,撑不出几年。

所谓唇亡齿寒,平陆若临敌,南陆就是匈奴大军必破的大门。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南陆需要培养更多年轻的将领。这已不是未雨绸缪,而是迫在眉睫。

山风吹来一股泥草腥香,隐隐能听到马踏和重甲声。

“行风。”陆喻之鲜少对他这么严肃,冲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他起来。

不远处,广阔无垠又绵延起伏的草野上,正急速奔来一匹骏马。

通体炫黑唯独腹部一片雪白,跑起来四蹄腾空犹如疾风闪电。

铁甲钢蹄赋予它比寻常马匹更威风强健的重量,却不失雁掠浮云的平稳轻巧。

马跑的很近了才骤然停下。

烈风中马嘶长鸣,长鬃飞扬,气吞山河之力震得人胸腔一窒。这是那种不用看且听声音都能认出的好马。

陆渊看了他们一眼,勒缰下马,也不说话,几步便消失在风里。冷酷的好像这马不是他亲自寻了数月才搞来的。

陆行风爬起身,背着满山的霞光,生生看得静了一刻。

这是马?这他妈的是幅传世名画啊!

马比人还帅啊我草。

陆行风一瞬间觉得自己这张帅逼脸都配不上了,他有点郁闷,那神骏看他的样子,跟他老子看他的眼神是一样的。

都是看垃圾的眼神。

“要不要跟哥哥一起打场大的?”陆喻之大手压着他的肩膀,像是笃定他会同意。

“赢了,这马就归你。”

在那匹神骏的注视里,陆行风忽然久违的热血上头。

他歪头一笑,吐出口中的几根碎草,那双属于少年人的眼中重新盈满了跅弛不羁,答应的全无惧意。

“早说啊哥哥。弟弟我就喜欢开大。”谁也配不上这匹马,除了老子。

陆喻之好整以暇的看他,他们的父亲远比他想象的更了解陆行风。压着他,困着他,一旦开个小口便能让他更激扬奋进。

陆行风以他自己都难以察觉的速度,飞快挣脱了枷锁和囚笼,如同一只幼狼,龇牙咧嘴的发出低微却勇敢的咆哮。

酷暑已至,在乌京,这是个玩儿的季节,但在南陆不是。

乌京城中的公子哥们,此时正躲在血肉打出的太平盛世里沉溺声色,穿梭往来于青楼酒肆行市赌场,还有一年四季都轮不完的诗宴酒场,娇羞美人。

从前陆行风也是其中一个,但现在他只想研究下他哥给他的新武器,一把长刀。

是真他妈的长。

就像现在御小龙隔他两米远,他都不敢挥刀出去,怕削掉他半截鼻子。

御小龙最近不知哪儿捡了只野狗,整日倒弄,像个玩泥巴的小孩子。

陆行风看不过眼,轻轻踢了一脚,骂道:“有空多读书。”

御小龙现在没有从前那样怕他,但愈发恭敬,马上将狗崽子藏在□□,笑了一声:“就去就去。”

陆行风忍了一会,果然,动也不动。

他想到从前自己读书的时候,也是这样。不催不动,催了也不动,老师的尺子落在头上才勉强动一动。

他辍学不是因为成绩差,相反,他极聪明,初中时他因为他爸的确消沉了两年,但最后冲刺了一把,仍轻松考进了市一高。

还拿了5000块钱的奖金。

那是他头一次觉得,这烂的一批的命运或许能靠读书改变。

高中三年,他埋头苦学,将自己稳稳按在榜单第一,风吹雨打,岿然不动。每次他抬头,总能看到曙光离他更近。

但高考前夕,他惹上了麻烦。

陆行风没想英雄救美,也不想靠打人一炮而红,纯粹只是出于本能,一把将那个垃圾从女同学凌乱不堪的身上扯开,然后踩准菊花一通雷霆暴击。

他不知道那是校董的儿子,甚至都不知道这人跟他同校。他以为他干了件好事,至少不是坏事。

报复来的很突然,也很猛烈。

最终被打的奄奄一息的人是他,被勒令退学的也是他。面对沉默的女同学,红着眼歉疚的班主任,他不是没有迷惘过。

很久以后他才终于明白,那时候将他的脸踩到地上摩擦的,并不是这些烂人,而是这些烂人手上的权势,这跟单纯的有钱还不一样。

一个校董,放在古代,连个九品芝麻官都算不上。但他捏着那点权柄,就能轻易毁掉他唯一翻命的路。

可笑的是,即便换了个世界,他也还是被压在下面,仰人鼻息任人揉捏,连婚事也做不得主。

两声狗叫拉回他天马行空的思绪,陆行风手持长刀,突然问了句:“秦邵最近没跟你说说乌京什么有意思的事儿?”

比如,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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