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法医不是吃素的。
卷宗其实很简单。
11年前。
一些放高利贷混混的闯进了一户人家里,那个时代还比较野蛮,给女主人踩在脚下践踏,并做出了很多侮辱举动,男主人不堪受辱冲进厨房取刀捅死了所有人混混。
情绪是释放了。
但接下来这件事情该如何解决,就是一个大问题。
最后这户主人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让自己孩子顶罪,这样可以自己孩子大概率可以免罪,男主人和女主人都不会受到处罚,并让自己孩子提前跑路,构造出畏罪潜逃的事实。
彻底坐实是自己孩子犯罪的事实。
对方率先入户行凶,一个孩子看见自己父母受辱被迫出手,不知下手轻重,等多个buff下,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概率会先对孩子进行通缉,然后判定正当防卫,到时候再让孩子回来。
一家人就可以团圆。
但可惜.
法医不是吃素的。
死者身上刀伤的力度和方向,明显是成年男子所为,哪怕凶器上的匕首都是孩子的也无济于事。
最后这起卷宗的结果就是。
女主人因手上过重,一直陷入重度昏迷,在第七日死在了医院。
男主人当场被捕,次日执行枪决。
估计黑医一直不敢跟家里人联系的原因,可能就是当时有什么约定,什么只能我们给你主动发消息,你千万不要给我们发消息之类的。
给家人顶罪跑来的。
但.好像不用顶了。
联邦那边从始至终都根本没有对黑医的任何通缉令,当天立案当天结案。
“.”
陈淼摸了摸鼻子,随后才摇头无奈道:“不行,这是另一个区域的案件,我上面的人查不到。”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
“既然你们没事,我也就放心,我得先去找张柳了。”
“他现在也生死未卜下落不明的呢。”
“用这个。”
苟医生从空间背包里掏出一个小玩意儿递给了陈淼:“这是子母信号器,我和张柳分开时一人一个,通过这个可以看见彼此的实时位置。”
“好。”
陈淼接过信号器,朝黑医和苟医生两人分别点了点头,随后才大步离去,张柳是他派来的,说什么也不能让对方就这样死在破罐子市才行。
尸潮固然可怕。
但却拦不住他。
当陈淼找到张柳的时候,张柳已经陷入昏迷,整个人浑身伤势的躺在一处废弃高楼的天台上,在天台门外还有无数丧尸正在嘶吼不断捶打着防盗门。
破罐子市的边远地区已经彻底沦陷了。
无数丧尸冲进来了市区内。
市民们被迫展开肉搏战,值得庆幸的是,这些丧尸并没有影剧作品的感染性,被丧尸所伤到的人并不会被同化成丧尸,否则整个破罐子市估计早就沦陷的差不多了。
他来的不早不晚,刚刚好。
再晚来一会儿,估计张柳就要死在这些即将破门而出的丧尸嘴里了。
扛着张柳的陈淼重新回到了诊所,黑医快步接过张柳的身体开始有条不紊的治疗,不得不说有这么一个医生,确实感觉让人心里有了不少底气。
陈淼也没有离开。
只是一边听着周深汇报外面的进展,一边坐在一旁看着电视上的新闻。
“外面什么动静。”
陈淼坐在手术室外,嘴里叼着烟听见外面的动静漫不经心随意道。
黑医此时刚好从手术室走出来,褪下满是鲜血的医用手套:“有个记者揭露了奉天市市长的和他人的谈话,说这场丧尸之海是人为制造出来的,那个人手上有个梅花纹身,只要杀掉那个人,就能解决这场灾难。”
“嗯。”
陈淼点了点头随意道:“这个啊,有人也跟我说过这个事,确实是这样,不过这场灾难我已经差不多解决了,估计再过一天时间,外面的那些丧尸就能被彻底清理了。”
没有了后续大量丧尸的不断输送。
外面的这些丧尸就是无根之水,如果不惜代价的话,他最多一个小时就能全部清空。
黑医点了点头没有讲话,只是眼神下意识的看了眼躺在手术室里已经睡着休息的苟医生。
虽然伤势包扎的七七八八了。
但毕竟伤势还是很重,再加上失血过多,很容易感觉到困意,其实他也困了,毕竟他的伤势也不小,只是他知道自己不能睡,否则就没人照看苟医生和张柳二人了。
他对张柳不熟。
但对苟医生是有感激之心的。
此时破罐子市电视台上播放的都是一些让破罐子市民紧急保命的求生教学,而且为了让发出的声音引来丧尸,所有教学一律都是无声的。
而那个记者刘晓花披露了奉天市市长谈话的那个紧急新闻,也是被中途掐掉,但这个消息毕竟还是流传了出来,本来即便流传出来,众人也都只是内心暗骂几句。
此刻的他们根本没有心思关注这个事情,保命才最要紧。
但好巧不巧的,有人恰好见过这么一个梅花纹身。
那个给苟医生上刑的人在看见新闻上揭露出来的隐秘消息后,先是微微一愣,随后急忙将消息上报给自己的老大,紧接着在这个混混老大的多次确认后,消息渐渐流传了出去。
无数个势力在彼此不断交流这下。
这个曾经从他们手里逃走的人,人物画像,也越来越清晰。
「苟医生」,数十日前从奉天市逃至破罐子市,并在破罐子市开了一个「小葵花男科诊所」,只要抓住这个人,并将这个人杀死,这场危机就会结束。
破罐子市的千万人民的安全也会得到保障。
一切都会结束。
于是——
当陈淼刚准备掐灭手中这支烟时,和地面严丝合缝的卷帘门突然被人踹了开来。
冬天,天亮的晚。
但此时已经是早上9点多,天也亮的差不多了,伴随着卷帘门被不速之客踹烂,大量阳光也洒了进来,今天乌云很重,虽天亮了,但光却一点都不刺眼。
雾蒙蒙的阳光。
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
没有那种阳光很刺眼的感觉,头顶也看不见太阳,不知不觉忙活了一个晚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