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科幻 > 赘婿神皇萧凡龙妙音 > 第3774章

赘婿神皇萧凡龙妙音 第3774章

作者:佚名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7-11 01:57:29 来源:2mcnn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你们听说了,打空星津的人好像是崔修文他们......”

“不清楚啊,不过这空星津挨揍不冤......”

“就是,如果不是他送给了不凡古剑,估计那不凡还不会如此不凡!”

“就是就是......这都怪空星津!”

“......”

此时,碧云神宫里议论纷纷的声音不断。

大家都在讨论关于空星津挨揍的事。

老实讲,对于这件事有很多小道消息,其中最可靠的消息便是,崔修文等人在萧凡手中古剑吃过亏的人,他们联手悄悄打了空星津。

不然的话,好歹空星津也是一个白袍弟子,怎么会轻易被打?

而且,之后空星津跑去向宫主告状,结果宫主却不管不问......

这些种种都可以说明很多问题。

老实讲。

空星津自己心里也觉得自己挨揍不冤。

毕竟萧凡如今可以变的这么强,成了无人敢撼动的存在,他绝对是功不可没!

......

听闻空星津的事,萧凡无奈的摇摇头。

“唉......这个倒霉家伙。”萧凡叹息一声,收起了手中的传讯玉简。

是封语柳给萧凡传来的讯息,前几天萧凡告诉封语柳,之后他们最好少见面。

不然的话,萧凡担心自己的身份暴露,容易牵扯到封语柳。

对于萧凡的提议,封语柳自然是没意见。

而如今,萧凡莫名其妙又成了序列弟子的第一,获得了诸多特权。

甚至,萧凡还可以进入碧云神宫的传承之洞进行修炼。

“差不多了,还出发了......”萧凡喃喃一声,前往了碧云神宫大殿。

此时,碧云神宫的老祖和宫主都在。

这件事是碧云神宫宫主前几天告诉萧凡的,碧云神宫里有一个传承之洞,是碧云神宫成立之初,当初第一任碧云神宫师祖修炼的洞府。

据说,那位祖师是一名伪皇境的强者。

得知这件事,萧凡自然没有拒绝,可以进到碧云神宫的传承之洞修炼,也许还会有意外收获。

期间,萧凡也想明白了怎么回事。

上次他成为序列弟子第一,当时就有资格可以进入传承之洞。

只是那个时候,碧云神宫的宫主和老祖,他们都没有将这件事告诉自己。

对于这件事,萧凡心中有两个推测......

其一,是碧云神宫的老祖和宫主,他们认为自己没资格进入传承之洞。

觉得自己成为第一是因为金弓的关系,一旦失去了金弓,他并没有成为第一的实力。

其次便是,萧凡觉得可能与自己将金弓送给颜四有关。

毕竟颜四是碧云神宫老祖的曾孙子!

自己主动示好,这件事碧云神宫老祖心知肚明,对方让自己进入传承之洞,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了......

“准备了吗?进入传承之洞,你可以停留多久,那都是你自己的本事......”碧云神宫宫主缓缓开口。

“准备好了,宫主。”萧凡点点头。

“很好,那走吧。”碧云神宫宫主点点头,看向一旁的碧云神宫老祖,抱拳拱手:“老祖,请您他带他过去吧。”

碧云神宫老祖点点头,看向萧凡:“好了,我们走吧。”

说罢,碧云神宫老祖大手一挥,一道金光将萧凡拖了起来,带着萧凡离开了大殿。

眨眼功夫,萧凡便到了一片灵力浓郁的古洞外,天空星河密布,一道道流星不断跌落......

“这是......”萧凡露出吃惊之色,他还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

“呵呵呵......这就是传承之洞,之后你进了里面,记住了,一定要客客气气的,可能还会有不一样的收获。”碧云神宫老祖笑着开口,言语里有意在提醒萧凡。

萧凡点点头:“多谢老祖。”

“好了,你进去吧,可以在这里待多久,那都是你自己的本事了......”

说罢,碧云神宫老祖的身影消失不见,离开了此处。

萧凡吐了口气,直接进了古洞之中。

古洞之中,萧凡迈步刚进入,便感受到了庞大的灵力将自身笼罩。

“嗯?这是......”

突然,萧凡一惊,因为他很清楚,这些笼罩他的灵力并不是这个时代。

而是上古的灵力气息。

曾经萧凡感受过上古的灵力波动,但那时候感受到的上古灵力,却远远不如现在的灵力。

萧凡吐了口气,上古时期的灵力狂躁,一般情况下根本无法直接吸收。

但萧凡不同,他运转鸿蒙之体,这些灵力直接便成了萧凡的养分,对他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