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游戏 > 抓周宴上,我扣下了阎王的眼珠子 > 第1197章

抓周宴上,我扣下了阎王的眼珠子 第1197章

作者:佚名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4-09-04 15:59:21 来源:2mcnn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我起初不吱声,当我听高个男讲到饭店外的破庙,以及破庙中的供奉之物时,心中就忍不住产生了质疑。

首先要明白一件事,这个青瓷世界从何而来?

借助着饭店昏暗的烛火,我依次瞧向货架上的众人,每一个人的脸上,皮肤上都泛着淡淡的白色光泽,那是青瓷釉体本该呈现出的玻璃质地,坚硬,清脆,光滑,这让一些本就长得不怎么好看的人,也变得好看了许多。

我们的眼睛,嘴唇,毛发,衣裤……我们的一切都是青瓷制的,但我们小巧迷你的身体里,却流淌着真实的人血,刚才食客吃那两只瓷娃娃时,喷血的画面历历在目。

如此诡谲,扭曲的场景不可能在人间出现,即使在阴间,地狱也没有把青瓷娃娃当成食物来享用的场景。

所以我猜测,这方位于瓷瓶中的世界,大概率是马殿英内心的真实投影,是他扭曲而疯狂灵魂的写照,他的一生都在与陶土,与瓷物打交道,在他的精神世界中能出现这样的桥段,再正常不过了。

既然是他臆想出的世界,这里的规则当然是他来制定的,那么,为什么在破庙中还存在着,连马殿英都感到恐惧的供奉之物呢?

这个供奉之物,和马殿英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

高个男正在兴奋地向我们讲述他的逃跑计划,这时,胡盼弟来到我跟前,悄声对我道:

“李哥,你看看你的手。”

我低头一瞧,惊的差点咬碎了自个的瓷舌头!

我的手也是瓷质的,也反射着白玉的冰冷光泽,可是马殿英在烧制我时,将我的小指,无名指,中指和食指烧结在了一起,这四指紧紧相连,指缝被釉体封的死死的,虽说可以活动,但四指只能整体活动。

只有大拇指,是可以单独活动的。

我想这画面并不难联想,我小时候玩过那种关节能活动的塑料小人,制造者为了节约成本,会把小人的手指设计成这样。

两只手都这操性。

凝视自己的双手,我额头冒出了冷汗,连汗珠都是白瓷制的,一颗颗摔碎在地面。

不光我,在场所有瓷娃娃的手都长这样,那么致命的问题来了,手长成这样,是无法发动手势的,没有了手势,我该用什么来杀死马殿英?

抹掉额头上的小瓷珠,我抬头看向高个男:“破庙离饭店有多远?”

高个男张了张瓷唇:“很近,大概十几米,我知道完整的逃跑路线。”

他所说的十几米,是巨人视角下的十几米,换算到我们这些只有半根烟大小的瓷娃娃身上,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我又问他:“马殿英多久能察觉到我们跑了?”

高个男冲连衣裙女孩做了个请的手势,女孩沉声对我们道:

“我多次在夜里出入马殿英的卧室,掌握了他的起床规律,我们逃离饭店区域后,马殿英会立刻察觉,并从沉睡中苏醒,等他打着哈欠下床,揉眼睛,伸懒腰,穿好鞋到出门追赶,有大约三分钟的时间。”

我:“三分钟,够我们逃到破庙吗?”

高个男沉默片刻:“要跑的特别快才行,我是一名业余短跑运动员,如果你们能跟上我的速度,那时间应该是够的。”

千津子上前一步,问道:“假设我们逃进了破庙,混入庙里的那些旧瓷娃娃中,成功避开了马殿英的搜查,那然后呢?”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