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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周宴上,我扣下了阎王的眼珠子 第783章

作者:佚名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4-07-20 13:55:55 来源:2m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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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是体会到苗女的狠厉狡诈了,这女的就站在阴庙台阶跟前,与我对峙着,人家位置卡的非常好,我拿阴灯照她,距离这么远,白光照过去的效果很不好,她能轻易挣脱开,躲进庙里。

若是卢晓莹给她一发火雷弩,那么爆炸引发的冲击波,会波及到阴庙,万一引发石块塌方,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我没功夫再跟她往下耗了,黑苗的增援随时会来,于是我一咬牙,冲她道:“我也想知道,版纳的苗蛊,和湘西的有何不同。”

“你出招吧。”

那苗女点了点头,手伸进发冠里摸索片刻,摸出一只金灿灿的小虫子。

这小虫子有鹌鹑蛋那么大,身体覆盖着一层金甲,造型有点像大号的七星瓢虫,趴在苗女手中,长长的金须不停颤抖着。

“是金蝉蛊!”

卢晓莹立刻对我示警道,她在获得了林先生的节葬传承后,记忆里多了许多关于蛊术的知识,一眼就说出了此蛊的名称。

给大家科普一下蛊术,蛊的广泛定义,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虫部四》中,有详细描述:“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后来世人也称该蛊术为“养蛊”。

简单来说就是将数百条毒虫置放于一个密闭的容器,这些毒虫可以是蛇,老鼠,蜈蚣蝎子等等,让它们同处在封闭环境中,互相厮杀攀咬,最后活下来的便是蛊虫,颇有些“胜者为王”的意思。

《隋书·地理志》也有记载:“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如蛇,小者如虱,合置器皿中,令自相食,余一种存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使人食之入腹,蛊食其人五脏,人死则其产业移入蛊主之家,三年不杀他人,则畜蛊者自钟齐弊,累世子孙,相传不绝,亦有随女子嫁焉。”

养蛊结束后,蛊虫将会听命于养蛊之人,通过饮食、触碰等方式让蛊虫进入被害者的身体,这个过程通常被称为“下蛊”,对此,东汉时期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提到:“蛊,腹中虫也。”

是的,蛊早在上古时代就已经存在了,各朝各代的统治阶层,都将这玩意视为禁术,立法明令禁止,由此可见蛊的可怕程度。

《魏书·刑法志》中说,为蛊毒者,男女皆斩,而焚其家,巫蛊者,负羊抱犬沉诸渊。

就是说谁敢下蛊害人,就把这人和羊或狗捆绑在一起,扔到湖渊中溺死。

直至后续的唐宋明清,法律中都有对蛊师处于极刑的规定。

而蛊的表达形式,又不仅局限于昆虫,《礼记·月令》郑玄注解称:“厉鬼为蛊。”

晋甘宝《搜神记》中说:“蛊有怪物若鬼,其妖形变化,杂类殊种或为狗,豕,或为虫,蛇,其人皆自知其形状,常行之于百姓,所中皆死。”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蛊这玩意啊,它也可能以厉鬼的形式展现出来,这叫鬼蛊,甚至还有妖蛊,它的表达形式可以做到千变万化,让人防不胜防。

你问我怎么懂这么多?我从小就大量阅读古代书籍,风水,命理,各种民间邪术都有所涉猎,修行人是这样的,不要求你门门通,但各方面你都要懂一点,这是行走江湖的基本素养。

当卢晓莹报出蛊名后,只见那苗女对着掌中金蝉吹了口气,朝着我藏身的地方一指,那虫子展开肉翅腾空,嗡嗡地飞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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