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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微雨,车子拐过天中那条街停下。
阿南留在车上,他牵着我下了车。
站在校门口远远看去,第一教学楼上那行字依然鲜亮活泼:“天一中,展风流,发展中显个性,团结中争创新。”仿佛我们背着书包说说笑笑从里面走出来,只是昨日。
肖哲说:“走,去看看我们的教室,我们的课桌要是还在,怕是都成老古董了吧!”
我笑着摇摇头,所谓近乡情怯,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离开天中这么多年,只有在梦中重返过,梦里的我总是穿着旧旧的校服,坐在桌前奋笔疾书,要不就是梦到考试,没完没了,一张试卷“啪”扔到桌上,从来都不敢直面那个红色的分数。
奇怪的是,就算是在梦里,某些桥段也被神奇地剪辑和过滤掉。好像那些初初萌动的天崩地裂,才是一场真真正正的梦里神游。
“既然不进去,那我们就走吧。”这么多年,这是他一贯的迁就。
上车前,他又指着前面一条小路对我讲:“那边绕过去有家拉面馆,你最喜欢吃那里的面,你还记得不?”
我说:“好像。”
“马卓的记性越来越坏。”他一上车就对阿南抱怨,“毕业不过七八年,我们班那么多同学,除了我,我看她也就记得颜舒舒。”
“人是要往前看的嘛。”阿南还是这句台词。
车里的空调开得较低,肖哲将薄外套给我披上,又对阿南说:“阿南叔,你的签证一个月内应该会下来,资料都没有问题了。”
“想不到我一个老头子,居然也可以出国看看。”阿南笑着说,“就是一句英文都不懂,不知道会不会找不到厕所!”
“有我们你怕啥?”他一面说一面揽紧了我。
车子刚开到家门口,我就看到等在那里的颜舒舒,她越发漂亮,自从做了母亲后,气质真是大不同。我跳下车与她拥抱,她在我耳边轻声说:“马卓,恭喜你。”
这么多年,她还是喜欢那一款香水——Poison。
“谢谢。”我低下头,鼻子微酸地说。
“我终于等到这一天。”听她的语气,真是唏嘘,如同我的长辈。我再感动,也忍不住笑。
颜舒舒放开我,转身看着他说:“肖哲,恭喜你终于达成所愿。”
他笑,表情竟有些许羞涩。
在这场长达十年的情感追逐战中,她的确是他站在最前方的那个旁观者。随便捡一两个段子当笑话讲,估计就够他受的。
我和肖哲的婚礼很简单,两家人几桌亲人即可。因为我们早就达成共识——婚礼只是个仪式。结完婚后,我们还得回到美国,肖哲已经通过耶鲁大学天体物理学研究中心的资格申请,下学期开始就要去那里攻博。我们刚搬到纽黑兰,也是为了他的事业考虑。而阿南也申请了旅游签证,可以去那里和我们共度三个月。
在阿南的强烈坚持下,我初中的小房间还是重新装潢过,变作一间小小的新房——算我从这里出嫁。墙纸是粉红色的朵朵玫瑰,原先的单人床换成乳白色的双人床,荷叶边的枕头是颜舒舒送的,漂亮得让人不忍躺下去。梳妆镜前摆着两支红烛,正红的囍字贴在梳妆台正中央,如梦如幻。
我依稀记得,考上高中那年的夏天,我伏在书桌前读一本厚厚的《追忆似水流年》读到满心不耐烦,却从没想过,我的似水流年仿佛比读完那本书的时间还要短暂。
就这样不知不觉长大,出国,工作,嫁人——
我从抽屉里取出那个小小的礼盒,脑海里浮现他向我求婚时的情景。
那是四月的一个下午,在学校里最大的一棵栗子树下,我们并肩坐在蓝色的长椅上。我捧着一本书,耳朵里听着巴赫,心不在焉,几乎睡着。他忽然单膝跪地,将我的耳塞取掉,手里大大的书本放到一边,用他的双手握住我的。
“马卓,嫁给我吧?”他的眼神温柔如沙漏里的白沙。
我怔忡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忽然,一颗好大的栗子落下来,正砸在他的脑门。
他用一只手拍了拍额头,从衣袖里滑落出这枚银戒。我将它捡起,套在了中指上。
一切就是这样顺理成章。
在美国三年,他像我的急救按钮。生病了照顾我生活起居,考试了陪我熬夜通宵,诸多大事小事他一人全副包揽,好像他完全是为了陪读而来的。
事到如今,我庆幸总算读懂他的浪漫,就像蓝丝绒般夜幕一样的广袤和无言,将我笼罩于他的覆盖之下。接受这份爱,对我来说,是无与伦比的荣幸。我不怕这幸福来得太迟,更愿相信一切都是命运之安排。
如今对这一切最为满意的,应当是阿南。他在镇上的那家超市又被他盘回来了,不过他无心将生意做大。除了跑跑进货,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弄得奶奶对他很不满意。“你女儿都嫁人了,你连个老婆都讨不到!”奶奶骂他,他就笑,也不搭腔。自打我回来以后,他总是笑眯眯的,叫我也忍不住跟着他笑。遇到好多年不见的老邻居,他也要告诉人家:“小马卓要嫁人了,嫁的是博士。”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见他两鬓斑白,催他染发,他也不肯。非说什么“老了就是老了,人要服老”。我不依,买来上好的染发膏,强迫他染。那日坐在堂屋里,我替他给头发上色。他像个小孩子似的,端着一面镜子,脖子里围着毛巾。他用那面镜子照着自己,也照着我。
我看着镜子里恢复黑发的他,开玩笑说:“你女儿要嫁人了,你也要体体面面的。”
“你越来越像她了。”他不理我,自顾自地说。我也瞥了一眼自己。说实话,我还是那么不喜欢照镜子,因此看不出来自己到底有多么像她。
“她一定会高兴的。”他又补充。其实我心里清楚得很,肖哲能娶我,对他来说,仿佛就是圆了当年他娶我妈的心愿。在爱人与被爱之间,他始终更希望有人接替他呵护我。
我感激自己的选择,最终还是没有辜负他。既是命运赐予的,就感激笑纳。上帝给你的,必有缘由。这是在美国三年来,我唯一懂得的道理。
好朋友好久不见,那晚开心,我们几个都喝了点酒。颜舒舒稍微有些迷糊,就没回宾馆了,和我挤在我的小房间里过夜。肖哲走后,她和我坐在床边,点燃一根烟。
“又抽上了?”我问她。
“我们这小地方没好的造型,不如我替你弄弄算了。”她说,“我现在也算得上是顶级造型师,在业内有名气的,好多明星都找我!”
我说:“万分荣幸。”
“瞧你客气得!”她看我一眼,盯着我脖子上的护身符说,“他不介意?”
我摇摇头。
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我脖子上的东西跟他的小金佛一样,都是妈妈留下来的纪念。因此,他从没要求我取下来过,还曾笑着说省了给我买金项链的钱。其实说起来,我们本来也没打算这么快结婚,但阿南说,奶奶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我们再回国,至少又是三五年后,如果再不结婚,怕老人家看不到了。
他知道我孝顺,这是我的软肋。但更多的,我知道他是在帮肖哲,他们私下传短信的频率,比我和肖哲之间还要高。把我交到他放心的人手里,这一生一世,他才可以安心卸任。
颜舒舒笑笑,靠过来圈住我的胳膊,凝视我手中的那枚戒指,说:“马卓,不如我给你唱一首歌吧。”
她唱的是杨千嬅的《姊妹》,唱着唱着,自己哭起来。
听过你太多心事
但已经不再重要
眼见你快做新娘
做蜜友的真想撒娇
我与你太好姊妹
为你竟哭了又笑
时装都弃掉
穿一世婚纱算了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如意,前不久和孟和刚办完离婚手续。世事无常,所幸她是那么坚强,独自领着一个3岁的孩子,生活在北京,网店越开越有规模,手底下不少员工,已经不再需要事无巨细亲自打理,所以过得尚算快乐。
我递给她纸巾,打趣说:“你结婚你也哭,我结婚你也哭。”
她答非所问:“我只是想我儿子了。”
但我知道她不是。她一定有心事,只是不愿说。她给那孩子起名叫“颜少”,原因是“言多必失”。典型的颜式逻辑,她唯一没变的就是这点。那个叫颜少的孩子不知何故,看上去总有一股肖哲的气质,皱着眉,好像无时无刻都对这个世界既生气又好奇。
“什么时候再找一个?”我问她。
“找一个干吗,结了再离啊。”她拍拍我,“算了,你马上要结婚,不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说又说回来,肖哲也不是那种不靠谱的,还是你命好。”
那晚我们东拉西扯,聊到夜里12点多,忙妥一切熄灯躺下。我唯愿一夜无梦,但却梦见惊涛骇浪。无边的海水气势汹汹,出海归来的一艘小船被一个大浪打翻在海中央,船上的人是我,我大声呼喊救命而无人应,跌落进刺骨的海水里,几乎窒息。
醒来,翻了一个身。颜舒舒喊我:“马卓,没睡?”
原来她一直都没睡着。
我自己摸到床头柜上的面纸盒,一边擦眼泪一边答应她:“嗯?”
她也翻了一个身,蜷缩着抱住我,说:“马卓,有一件事,我瞒你好久,我现在忽然想告诉你,你不要骂我。也不要生气。”
夜很黑,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只能听到她细细的喘息,但她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就好像刚才那一句,只是梦话。
我是不喜追问的人,等她挣扎到底,该告诉我的总会告诉我。
第二天是忙碌的一天。阿南高兴,早早买来鞭炮在院子里放,鞭炮声噼里啪啦,响彻云霄。我讲他:“放这么多鞭炮干吗,瞎花钱!”
“要嫁闺女了,”他说,“高兴!”
婚纱本来租就好了,他也非要给我买,还一买两套。颜舒舒拿着我的婚纱走来,拉我进里屋试,一边试一边骂骂咧咧:“肖哲怎么把你养这么瘦!最小号都挂不住!”
反正什么都是他的错,呵。
“你爹真是宠你。”颜舒舒说,“叫我差什么就给你买什么,就差把他的信用卡塞给我密码统统也告诉我。想当初我结婚的时候,我爸还差点抢我的信用卡去给他自己买新手机!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可是你结婚的时候,房子车子钻戒啥都有。”我说,“没可比性。”
“那些都没用,肖哲是绩优股,涨上来不得了。”颜舒舒笑,低头替我弄婚纱上的水钻。就在这时候,门被人猛地推开,一个人走进来,将她的包重重丢在地上,说了一句:“累死我了!”
我疑心我看错人,重新眨了眨眼睛,才确认,没错,那就是洛丢丢。穿着一件大大的红格子T恤外加脏兮兮球鞋的她,已然不是当年那个喜欢名牌的小女孩。只是那双眨巴着的大眼睛,还有着当年的调皮劲儿。出国以后,我们只是在网络上偶有联系,关于彼此的近况所知甚少。只是,她如何知道我已回国,还能找到我家并且顺利空降呢?!
真是神了。
“欢迎不?”她闪着大眼睛说,“知道你结婚!所以,一定一定要来恭喜。”
见我怀疑的眼神,她如数招来:“肖哲的博客啊,说的全都是你。”
他的博客我几乎不去,没想到她竟然关注。不管怎么样,对她专程赶来,我真是很感动。她嚷着口渴,我赶紧给她倒水喝。将一杯水一口气全部喝光后,她嘻笑着说:“这么重要的人生大事也不通知我,没把我当朋友哈。”
“别那么多废话哈,礼物快送上。”颜舒舒说。
“我是要送的。”洛丢丢说,“不过呢,我要偷偷地送,所以,麻烦你回避哈。”
“我去把那堆礼服烫一烫!”颜舒舒说完,出去了。
门关上,洛丢丢就走到我面前来。围着穿婚纱的我绕了一大圈,啧啧赞叹说:“还真是美丽动人啊,弄得我都想结婚了。”
我搂搂她,问道:“好不好?”
“还好。”她拉开她的包,掏出大大的一个盒子,竟是一只名贵的腕表,递到我面前说:“一点小心意。”
“我不能收的。”我推回去说,“心意我领了。”
“买了好几年了。”她说,“香港买的,一直放那里。”
我的心狂跳起来。香港买的,手表,好几年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不敢与她对视。
“姐姐。”她弯下身子,非要看着我的眼睛问我,“要嫁人了,幸福吗?”
我微笑,点点头。
她重新站直了,看上去很焦灼的表情,端着那个盒子,在我狭小的房间里转了两圈,终于干脆地对我说:“马卓,跟我走。”
什么?
“马卓,你必须跟我走。”她换了一种语气对我说。
我定在那里。
“就一小时。”她继续说,“我只要你一小时。”
窗外鞭炮的声音震耳欲聋,像就在我脚边炸开了花一样。我的心里擂起了重重的鼓点,手心也出了一层细细的汗。
她到底在干什么?
我好像已经从她的眼神中读明白一切,却不愿让她看出我的踌躇。
终于我走到她面前,对她说:“我不能跟你走呢,我中午就要结婚了,肖哲家里的车子马上要来接了,要不等我结完婚——”
“来不及了!”她打断我,直觉告诉我,她的眼睛后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而我是真的害怕得到关于那个秘密的任何答案。
她看看屋外,这才走上前抱住我,靠近我的左耳神秘地说道:“前几天我见了一个人,你想不想知道是谁?”
我试图推开她,她却在我耳边爆出一个我完全没想到的名字:“孟和。”
真是我想太多了。
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我问她:“怎么呢?”
她压低声音说:“你知道颜舒舒为什么会离婚吗?你知不知道那个叫颜少的小孩,不是她和她老公的,而是某一晚上某人喝多了的后果呢。”
“丢丢,不可以乱讲!”我猛地推开她。
“你怕也没用,这是事实。”洛丢丢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事实,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的,就跟我来吧。”
说完,洛丢丢拿上自己的包出了门,我立在原地大约有三秒种,大脑里一片嗡嗡响。事实上,三秒钟后,我来不及换衣服,就跟着洛丢丢出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深信洛丢丢没有撒谎。
如果这是事实,我不敢再想下去——
庆幸的是,我们出门的时候,阿南和奶奶也不在,这个时间,他们恐怕正忙着在厨房里煮汤圆。而颜舒舒应该在我房间里替我熨衣服。我不允许自己再多想一秒,洛丢丢微笑着转身,冰凉的小手一把拖住了我,就这样,我们很快来到了路岔口不远处一辆停在偏僻处的货车边。
这辆车的主人竟是洛丢丢,她把裙裾飘扬的我塞进后车座,发动了那辆小货车。
我没带手机,穿着平底鞋,一身洁白的礼服,就这样上了洛丢丢的车,绝尘而去。我不知道她将带我去什么地方,但或许,我早就明白。
当车子确定无疑是开往艾叶镇的时候,我的心跳得更厉害了。
“马卓姐姐,”洛丢丢说,“做这个决定,我用了整整三年,你知道吗?”
“你到底都知道些什么?”我问她。
“只要我想知道的,我不可能不知道。”洛丢丢说,“不过今天你跟我来,我相信你不会后悔的,我也不会。”她的眼睛坚定地看着前方,加大油门,往那个我记忆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开去。
这段路真的好熟悉,寒冷的冬天,他曾开着车带我去找阿南,又替我暖脚。那怦然心动的初恋感觉,因为再也回不去,所以成了永恒。
从来不曾想起,是因为永远也不会忘记。
“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我钟爱王菲,不过是钟爱这一句词而已。
再次来到这里,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茶园。
清晨的雾霭还笼罩在山里,这里的采茶人们已经开始工作,有好几个抬起头看着奇怪模样的我,又低下头窃窃私语。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事实上,我也管不得这许多了。洛丢丢拉着我的手在茶林里穿过,我麻木地跟着她,不知道走了多久,才走到一个人身边。
他背对着我,戴着一顶草帽,在田埂上坐着,好像在闭目养神,又好像在等什么。
我正准备说话时,茶丛里钻出一个小孩,有六七岁的样子,头发束在头顶,眼角留着一个显而易见的烫伤的疤痕。
见我盯着她,她恶狠狠看我一眼。洛丢丢拉住她,凑到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她就迅速地沿着田埂跑开了。
这真的是他吗?一定是的。那熟悉的背影,不管是什么样的姿势,对我都是刻骨铭心。
那一刻,我没有想过要逃。我在想,如果他转身时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我要用怎样的表情告诉他,我对他不敢想念的想念。因为跨越千山万水之后,我从未想过我们的相逢会是在这样一个时间和地点。
或者,我压根不敢想,还有这样的机会。
我是如此平静,平静到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清晨的风擦过我耳边,茶叶与茶叶之间触碰、摩擦,发出咝咝的声音,像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的一样。
等了许久许久,结果他只是仰起头,迟疑地转过身,站起来,对着空气说:“丢丢,你带朋友来了吗?”
他竟然戴着一副茶色墨镜,在阳光还未肆虐的早晨。
我向前迈了一小步,他站在那里动也没动。
我抬起手,又放下,他觉察到了,微微偏了偏头,迟疑地喊:“丢丢?”
他看不见!
他看不见我!
脑中有关他的记忆像一张旧得发黄的相片纸,就在我看到那双眼睛的一刻,倏忽都烧成了灰。我拼命摇着头,我想把自己摇醒,告诉自己一切不过是个噩梦,我为了追寻他而逃离宿命,怎会再一次正中命运的靶心?
我捂住我的嘴,眼泪在那一瞬间飞溅而出。
不,在所有关于我们的一万个结局中,没有一个,是这样的,没有一个!
命运太过惨忍,我好不服!
洛丢丢在我身后,轻轻地推了我一把。“去吧,姐姐。”她说。
我终于上前,抓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眼睛上。我的眼球感受到他手指的温度,这样的温存,像回忆撒了一把沙在我眼前,好痛。
“马卓。”
他喊我的名字,短短的一声,低低的一声。
他居然这么快“认”出我来!
“是我。”我哑着嗓子应他。我将我的手放进他的手里,与他十指相扣。他的手比我的暖好多,体温传递的那一刻,所有记忆仿佛半导体接收到无线电波一般,电光石火间在我脑海中一一闪现。
甚至包括分别时他打我的那个耳光的力度。
我只是怀疑,他是否和我一样,能想得起来呢?
他任由我握着,没有甩开,也没说话。
许久许久,他们都没说话。
我本来应该继续哭下去的,但我却变得一滴眼泪也没有。心里像被谁装进了一把电动的小刀,一点一点,粗暴的撕裂的凌迟的疼,所有的语言均已苍白,我的喉咙再也发不出任何一个音节。
他温和地说:“要做新娘子了,不可以哭。”
他居然什么都知道,太不公平!
我离开他一小步,含泪看他。我怀疑我自己在做梦,所以狠狠地咬了一下嘴唇。也许是用力太猛,嘴唇被我咬出血,嘴里立刻涌进一股咸咸的味道,毫无疑问,那是世界末日的味道。
“来吧,新娘子!”他说,“进屋我请你喝杯茶。”
他说完就往屋里走去,我追上他,抓住他的手不肯放。一路上,他就让我这样搀着他,丝毫没有掩饰,步伐从容淡定,好像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一样。只有一不小心踩到我的裙边时,他才有点慌张地挪开脚。
老屋已被他装修过一番,但是旧时的家具仍在。我一眼看到墙上夏花的黑白照片。那时她应该还年轻,眯起一双桃花眼,笑看人生。不知道在他的记忆里,这是否是最舍不得离弃的一部分,而关于我的,早就抹掉了呢。但现在,不管他想得起什么,他都只能在黑暗里回忆这一切了,何其残忍!
他放开我的手,将草帽摘下,挂在墙上的挂钩上,摸索着茶几上的紫砂杯,将它们一一放好,又捻着茶叶放进茶壶,双手合拢,静候水开。
完成这一切时,他不要任何人的帮忙。想必他的眼睛出事已经不是一两天,我有太多疑问,可他绝口不提,我不知自己第一句话该问什么。
在这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周围静得可以听见风声。这里的时间流淌如此缓慢,就像他举起茶壶时从壶嘴里细细流出的那股茶水,安静,潺潺。
茶已泡好,香气四溢。
他对我说:“你过来。”
我走近,他将茶杯准确无误地递到我手里。喝下第一口茶,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他身边,取下他的墨镜。那双好看的眼睛,像两颗被阳光照着的紫葡萄,依然是那样深邃神秘,却永远失去了生气。我抬手,又放下,我不能对他做这样残忍的测试。年少热恋时,我以为有那眼神我便可以就此过幸福的一生,但现在,它却趁我不注意永远消失了。我猝不及防,像被一颗子弹瞬间打在胸膛上一样。
顺着茶水进入胃的温度,我终于难过得失声痛哭。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假睫毛掉了,我来不及整理自己,又有什么要紧,他根本不会看见的。我从未如此心痛,从未。
他捧着我的脸,对我说:“别哭。”
我说:“对不起。”
他说:“别哭了。”
我还是说:“对不起。”
“别哭了。”
“对不起。”
“别哭了。”
“对不起。”
……我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最后他没有办法,只能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重新在他的怀抱里,我像最后一颗归位的弹子球。安心,宁静,再也不愿离去。他的手指不经意触碰到我脖子上的护身符,如被电打雷击,那一瞬间,我完全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哭了。
我摸着他滚热的眼泪,他低下头,赌气不让我擦。我终于见到一点他以前的影子。“叫你别哭了!”他大声呵斥我,推开我!
我看着荒唐的自己,看着鞋上的泥土和乱七八糟的礼服,我问我自己:你想干什么?我的手指上竟然仍然戴着那枚忘了取下的戒指。肖哲为了它,自己去专门的唐人街老字号金店,跟着师傅一起打磨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
按他的要求,戒指的内侧刻着一颗小小的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他对我说,“满天只你一颗星。”
甜言蜜语和深情相对,我都不配,我想取下它,可却无处可藏,只好把指甲狠狠地掐进自己的肉里。
“你走吧。”他站起身来说,“以后都不要再来。”
“不!”我扑上去再度抱紧他,像抱着一个小孩。他推开我,我再扑上去。他再推,我再抱,他用很大的力,我跌倒在地,全身都痛,但我依然倔强地爬起来,抱住他的腿,一分一秒,不要松开。
他终于俯下身,拎住我的胳膊,把我重新拎到他怀里,叹息着说:“你还是这样。”
自始至终,他对自己绝口不提。我渴望了解,是怎样的大风大浪把他变成这样,但他却一个字也不肯说。为何他要如此倔强,而我也要这样?我们以为顺应命运便可以得来的幸福,最后非要抗击它才能看清真相。
他说:“我想让这座山都种满茶,只可惜这里的水土,不能种藏茶。”
“也许我们可以试一试。”我说。
“我们?”他勉强地笑,然后再次推开我说,“肖太太,你该回去了。”
“别——”
“这是最好的结果。”他打断我说,“我祝福你,真心的。”
和以往的每一次交流都不一样,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神,正如我根本就不相信他所谓的“真心”。
我用指尖轻抚他的眉毛问道:“你的眼睛,到底怎么回事?”
“意外。”他并不肯多说。
“爸爸!”房间的门就在这时候被推开,那个小姑娘跑进来,拉住他的衣袖说,“我们该去散步了,我带你去看蒲公英。要不等它们长高了,就会飞走不见了。”
“好的,我们这就去。”他俯下身摸一下孩子的脸,又抬起头扬声说道,“丢丢,替我送客。”
他在赶我走。他叫我肖太太。他牵着孩子的手,离开得义无反顾。他早就不想和我在一起。他压根就没想和我在一起。我虚虚脱脱地站在原地,心如刀绞,直到洛丢丢唤我说:“姐姐,过来再喝一杯。”
“我也喜欢上了喝茶,很奇怪吧。”洛丢丢坐下,沏一壶茶对我说:“这是我们这里最好的茶,好多回头客来买。他要是眼睛不瞎,我们一定能挣到更多的钱。”
“丢丢。”我握住她端茶的手,用企求的眼神看着她。
“好吧,我告诉你。”洛丢丢深吸一口气,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他本来是可以很顺利来北京的,但那个叫阿吉的不要脸的急着要用钱,把茶楼同时卖给了两个人,他没有合同,被骗走了一百多万。你知道他这个人,死要面子,什么都没告诉你,一人强撑。还有,自从他和那个叫晶晶的女人的孩子流掉后,那个女的就得了抑郁症,加上生意不好,感情不顺,病得就越来越厉害了,就在他准备把她送到医院去的前一天,她纵火烧了自己的家,想要和他同归于尽。结果,晶晶葬身火海。他本来是可以没事的,可是,为了救那孩子,他失去了他的视力。要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他亲生女儿!”
“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我真怀疑她是不是在编故事。
“你出国后没几天。我是他的粉丝嘛,所以整天跟踪他,我那晚正好在深圳,要不是我打的120,他恐怕连命都保不住了。”
我声音颤抖地问:“这几年,你一直留在这陪他?”
“做个农夫,有什么不好?”洛丢丢说,“不瞒你说,这个茶庄是我和他合股开的,投资人是我老妈。”
我沉默。
她继续说:“好啦,我招哦,没错,我是爱他。但我知道,他爱你,你也爱他。每次我跟他说起关于你的事,他都装作毫不在意不理会我,但是他坐在那里,明明白白就是等我开口,没办法,我只好去找关于你的一切,看遍了所有和你有关的人的博客,了解所有和你有关的人有关的事。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让我在他房间里呆晚一点,不赶我走。我一直以为,总有一天,他会爱上我,不用像爱你这样,只要爱我一点点儿,就足够了。但是,我今天带你来,却是想要告诉你,我放弃他了,我把他还给你了。因为我不想选择一个心里头总住着别的女人的男人做我的老公,就算我怀了他的孩子,我也不会选他!后面这句话,我是跟颜舒舒学的,不过你放心,我当然不会怀上他的孩子,因为他已经滴酒不沾了,因为那个笨蛋说,就是因为喝过一次酒,打过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所以这一辈子都罚自己,再也不可以乱喝酒了!所以,我连颜舒舒那样的机会都没有,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啊!”
她用如此轻松的语气说着这些,好像只是在说别人的故事。而我捂住嘴,眼泪禁不住滚滚而下。
洛丢丢说:“我明天就走了,你留下来陪他。他需要你。他的眼睛本来是有希望治的。我妈找了最好的医生,可是他不肯治,他说,自从你走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看的东西了。”
说完这话,洛丢丢哭着冲到了屋外。
我也慢慢地走到外面,才发现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天空是温暖的白云,一朵一朵,好像是谁的眼睛。好像是谁在跟我说——马卓,不要背叛自己的心,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永远不要。
她是对的吧?
为什么这么多年,这么多年,我才终于终于懂得了她。
我朝着洛丢丢指给我的方向飞奔而去。风在我的耳边唱着那首悲伤的离歌,但我已经听不见任何的音符。
我很想告诉洛丢丢,回忆骗不了人,爱的证明谁也烧不毁。
我也想告诉颜舒舒,如果她永远不告诉肖哲那个孩子是他的,如果她以为永远逃避就可以永远忘记,如果她永远牺牲自己的爱情而成全别人的幸福,那么,谁也不会觉得幸福。
我还想告诉肖哲,对不起,我不配做那颗星。也许他忘记天空本该繁星灿烂,我这一颗,只是用来忘记消逝的流星而已。
还有阿南,我想告诉他,这辈子无以为报的恩情,我将用下辈子来报。这辈子不敢爱的人,我却不愿再逃避和等待。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我要告诉他:我爱他,他才是我的最爱。一生一世,我将从此不离不弃。
即使这世界对他灭了所有的灯,我也要用爱的泪光照耀他一生。
这是爱神的宣判,抗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