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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挑事
奉天郡后山,这里是一片有山有水的清秀山林,朝阳初升,整片山林笼罩在一片雾气和氤氲当中,很是迷人。
此时,映着朝阳,一个年轻人正不断挥舞着拳头,虎虎生风地演练着。少年脸色沉静,一招一式犹如最精密的机器*控一般,哪怕是不懂武功的人见了也能看得出,少年这一套拳法,简直就是将武技发挥到了登峰造极之境,毫无瑕疵。
“金刚拳第七式,石破天惊!”
陡然间,少年脚下一错,身形如风一般到了一株碗口粗的树木近前,一声低喝,同时一拳轰击在了树干上面。
“咔!!!”随着他这一拳轰出,足足有碗口粗细的苍松,咔嚓一声直接折断,倒地的树冠激起一片灰尘,待得尘埃落尽,年轻人的身形慢慢显现出来,却是一片灰尘都没有沾染身体。
“嘿嘿,很好,凝元境第四重天,金刚拳第七式已经完美掌控,现在的我,似乎也算是一个高手了吧!”
看了一眼倒地的苍松,元枫露出满意的笑容。
三天前,他从自己老爹那里得到千年血参,用了三天时间,他只服用了一小半的血参,就成功将境界提升到凝元境第四重,而凝元境第四重的元力,已经足以支撑他练成金刚拳第七式的招式。
金刚拳第七式,那已经是元家第二代才可以掌控的境界,可他愣是在凝元境第四重的境界就掌握了,而且在意境上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了,他能够在这样的境界施展金刚拳第七式,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原因,那就是他的经脉。
众所周知,想要施展强大的武技,最重要的一点,自然是身体经脉能够承受得了。按常理来说,凝元境四重的武者,经脉依旧十分脆弱,就算机缘之下学会强大的武技,恐怕也没办法施展,因为一旦施展,可能就是经脉断裂的后果。
不过,元枫不一样。
服用了大量的灵植,尤其是千年雪参,他经脉的坚韧程度,恐怕就算是凝元境七八重的高手,也未必比得上。这一优势,是任何人都没办法比拟的。
“再来试试剑法吧,金刚拳虽然刚猛无匹,但论到杀伤力,却是没办法与利刃相比。”
活动了一下手腕,他脚下一点,游龙步法一动,身形瞬间来到了旁边的空地,早已经准备好的长剑就摆在那里,一挥手,长剑已经落入手中。“锵!!!”
长剑出鞘,他整个人瞬间与利剑合二为一,脑海当中,扶风剑法前九式的招式一一闪现,扶风剑法十二式,每一式又有三十六种变化,这一切就像是走马观花一般在脑海闪过,脚下一动,长剑已经化作一片残影,在这片小空地闪烁起了寒光。
这套扶风剑法,他已经在吞天武灵的帮助下演练了无数次,前八式剑招,近三百种的变化,全都清晰地镌刻在他的脑海当中,这几日当中,他无时无刻不在脑海中演练剑法,短短几日的时间,他对剑的领悟,已经到了一种难以言明的地步。
“第五式宛若清风、第六式清风拂面、第七式风卷残云………”
一剑接着一剑,他的双眼闪烁着精光,而随着他的长剑飞舞,林间的树叶纷纷落下,每一片叶子不待落地,就会被他的长剑绞碎,以他为中心,十几米的范围都变成了一片真空地带。
“扶风剑法第八式,随风扶柳!”
心底一声低喝,他猛地一剑刺出,噗地一声,一株古树直接被洞穿,剑身一震,被洞穿的古树一阵晃动,长剑已经抽了出来。
“扶风剑法第九式,风弑天下!”
长剑抽出,他脚下一错,身形陡然向后腾空而起,正对着一株古树的树冠斩了下去。
“噗噗噗!!!”
一声声闷响,古树的树冠眨眼间变得光秃秃一片,只这一瞬间的工夫,元枫也不知道挥出了多少剑,愣是将树冠给肢解了。
“呼,剑法的威力果然不同凡响,只是这东西对元力的消耗太大了,尤其是我现在元力不足,强行施展第九式的剑法,简直就像是饮鸩止渴。”
收剑而立,他的胸膛微微有些起伏,显然,以他凝元境第四重的境界,施展扶风剑法第九式,多少还是力有不逮。
当然了,这也就是他,如果换了另外一个凝元境四重的武者,施展扶风剑法第九式,恐怕瞬间就要经脉断裂,元力被抽空。
“啧啧,老爹是在三十几岁时才炼成扶风剑法第九式,而我十六岁就已经炼成,要是让老爹知道这些,不知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长剑回鞘,他对于自己现在的境界还算满意,凝元境四重天,金刚拳第七式,扶风剑法也练到了第九式,现在的他,在奉天郡这样的小城郡,当真算得上是高手了。要知道,在元家的第二代当中,无论是直系还是旁系之人,能够把金刚拳修炼到第七式,扶风剑法修炼到第九式的,都是寥寥无几。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扶风剑法第九式,他是不会随便使用的,而一旦用出这一招,他自信整个奉天郡能够接得下的人,不会超过一手之数。
“再有二十几天就是秋猎之期,秋猎,对于我来说倒是一次机会!”
这几天当中,他已经从下人那里听说,数日之后,就是奉天郡一年一度的秋猎,原本只有凝元境二重的他,是没有资格参加秋猎的,但现在的他已经突破了凝元境三重,凝元境三重以上,便有资格加入秋猎的队伍了。
“二十几天的时间,完全可以突破到凝元境第五重,那时的我对付五阶以下的魔兽应该不在话下,而要是能弄到一颗魔晶的话………”魔兽肉就不说了,万一运气好弄到一颗魔晶,那么他的修炼,势必又可以省去不少的时间。
魔晶乃是有些天赋魔兽所拥有的能量精华,有些类似于武者的武灵,但凡拥有魔晶的魔兽,将来的成就势必要强过没有魔晶的魔兽。魔晶的珍贵,大陆上人尽皆知,只不过,拥有魔晶的魔兽很是稀少,虽然不至于像武灵那么罕见,但想要弄到魔晶,也不是什么容易之事。
摇了摇头,他不再多想,秋猎之期还远,眼下,他还是尽最大可能提升实力才是。只有实力强大了,他才能在秋猎之时有更多的收获。
将长剑暂且藏在了一株古树之上,随后他便是对着元家府邸而去。他不想让自己太过惹眼,拿着把剑招摇过市,可不是他的风格。
早上出来的早,街道之上尚且冷冷清清,而这会儿日上三竿,街上的行人已经熙熙攘攘,买卖吆喝之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瞧一瞧看一看嘞,二阶魔兽尖牙犬的犬牙,五块金锭子拿走,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
“一阶魔兽火狐的皮毛做成的大衣,只要一锭金,穿起来既保暖又漂亮,错过太可惜!”
“老卢铁匠铺出品,玄铁刀玄铁剑,您猎杀魔兽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价格面议,先到先得嘞!”…………
走在街道之上,耳边的吆喝声,让元枫感觉到十分的宁谧,这个世界没有车水马龙,没有汽车尾气,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然,那么的淳朴。修炼了这么多天,虽然他并没感觉到乏味,但适当的放松,无疑对修炼更有好处,劳逸结合,方才是修炼的王道。
走着走着,前方一片拥挤的人群吸引了他的目光,带着一丝好奇,他直接对着人群挤了过去。
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正弯着腰,面前摆着几根红色的野参,显然,这是一个摆地摊的普通百姓。
在奉天郡这样的小郡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填饱肚子,像三大家族这样的世家当然不愁吃穿,但一些没有一技之长的普通人想要谋生,摆地摊,无疑是一种谋生的方式。在这片坊市当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靠着挖野参采野草,摆地摊过活呢!
“嘿嘿,老家伙,这几株赤参一看就是年份不够,怎么可能值二十锭金?一锭金,这东西本少爷要了。”
在老者对面,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双手抱肩,撇嘴看着地摊上的赤参,在他的身侧还有两个仆从,两人都是长得一副奸相,第一眼看到,自然而然会让人想到两个字——爪牙!
“方离少爷,这些可都是年份不俗的赤参啊,为了挖到这几株赤参,老朽唯一的儿子都葬身魔兽腹中,这些赤参,就是老朽夫妇后半辈子的倚仗,还请方离少爷开恩哪!”
老者已经带了哭腔,对面的方离乃是方家的三少爷,身份高贵,他这样的糟老头子当然惹不起。可是,这些赤参乃是他后半辈子的倚仗,就算是得罪了对方,他也顾不得了。
“啧啧,老家伙,我们家少爷看上了你的东西,那是你的荣幸,识相的就赶紧双手奉上,要是惹了我们家少爷不高兴,一锭金子都没有。”
“就是,老不死的,可别说我们欺负你,你这几根破东西,最多也就值一锭金,诺,这个给你,这些赤参现在归我们家少爷所有了。”
叫做方离的年轻人对着两个护卫使了个眼色,二人马上会意,说话间纷纷站了出来,其中一人随手丢了一锭金子给老者,随后便是强行将地上的赤参包了起来,就要往自己的怀里揣。
“方离少爷,方离少爷开恩哪!”
老者已经老泪纵横,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一把将包裹抢了过来。他的家里还有久病的妻子,全都指望这几株赤参来换钱治病,今天,就算是拼了这条老命,他也只能是豁出去了。
“哼,老家伙找死不成?本少爷难得有雅兴,你要是扫了我的兴致,把你卖了也赔不起。”方离低喝一声,颇为不爽地道。
在奉天郡,他方家三少爷方离历来都是说一不二,还从来没有人敢跟他讨价还价。道理?要是讲道理,他就不是方家三少爷了。
“老不死的,还不松手?”
眼见自家少爷不高兴,两个仆人不再迟疑,干脆双双动手,直接去抢老者手里的包裹。
“啧啧,堂堂方家三少爷,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强买强卖,真是把方家的脸面都丢光了啊!”
就在方离的两个仆从动手抢过老者的包裹之时,轻笑声传来,一个年轻的身影走出人群,来到了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