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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出让、租赁、折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及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实施对土地矿产资源、土地市场、土地估价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国土资源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订和实施乡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等级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市场;制订全市矿产开采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指导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投标和拍卖,审批、审核采矿权和转让申请;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收取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九)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产督察工作;依法征收和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监督、验收矿山动态环境治理项目。
(十)依法管理地质环境,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收取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虽然是从百度上挂来的,很抱歉,但是想让读者对国土工作有些比较直观的认识」
N市国土资源局的前身为N市土地管理局。N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以及测绘行业等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
局机关内共设15个科室,在6个城区和4个开发区派出10个国土资源分局,在29个乡镇派出国土资源管理所,同时管理N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N市土地交易中心、N市土地储备中心、N市土地开垦中心、N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N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N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等七个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指导W县,L县,M县,S县,B县,H县等市辖六县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局领导班子,分别有局长一人,副局长五人,纪检组长一人,总工程师一人,支队长一人。全局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231人(含各县局),其中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404人,本科以上学历占67.3%,拥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44名,高级工程师13名。另外,该局35岁以下干部有132人,占全局人数的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