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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入神,月点灯,对影成三人。
王有仙的屋内堆满了书籍,小到杂谈怪志,大到治国伦理,无一不读,最近他就特别喜欢读西柏先生的词和太白的诗,小小年纪就透露着一股子书卷气息。
他翻读着这本《鬼谷阴阳录》,此书果然是包罗万象,既有道家绝学,又有兵法韬略和纵横诡术。全书分十八篇,开篇即是术与道,更不用说后面的人心、摩意、妄念、剑术、观天下、时势、捭阖,种生死......破长生,无一不是潜谋无形,常胜不争的鬼功神技。
但晦涩的文字令他读起来很耗心神,书中古朴厚重的气息,夹杂着油灯的青烟,让他如梦如醉,神魂游离身外。
仿佛间,时间长河逆流,听到了远处的歌谣声,由远及近。
“夜狼烟,苦劳山,将军不卸甲,威武台上陈兵点。娘儿泪,白发追,锄头换兵戈,谁人心中把儿怜。”
镇北城中。
二人并坐取暖,篝火中的枯枝,费力地燃烧着,发出噼啪爆响。
“赵老头,你的胳膊伤好点了吧?”
“好多嘞,这天寒地冻的,能好这么利索不容易啊!”
“得亏是咱们将军体恤下属,我瞅着光受伤的兄弟,都能比平时多吃几块肉,可嘴馋呢。”
赵老头是个老烟枪儿,亦是个从军多年的老兵油子。此时嘴巴抿紧自制的粗烟斗,长吸一口,吐出地道的辛辣烟气,对着冬青李,慢慢道:“历任将军里,咱们将军人好心善,可算是第一喽,兵法韬略那更是无人能及。初来镇北营,便带领三百亲卫,夜袭虏图山敌寇大营,杀敌三千,令其闻风丧胆!要不是敌将呼延儿恰好不在军中,不然此役便能让这个狼崽子,永远埋在焦土之下。”
一说到将军的英勇事迹,来自秦川大地,才入营不到一年的冬青李,顿时心血沸腾。自古英雄好汉,无不崇尚强者。将军胆识过人,智谋千里,在后续的敌我对抗战中,指挥有度,常取胜功。如今的狼胥山,对咱们将军的惊才绝艳,就广为流传着“智勇双绝,一代儒将”的美称。
大抵是因为有着对胜利的渴求,对和平即将到来的焦急感,冬青李,不禁有节奏的拍打着大腿,低声吟唱起家乡的信天游歌:“夜狼烟,苦劳山,将军不卸甲,威武台上陈兵点。娘儿泪,白发追,锄头换兵戈,谁人心中把儿怜......”
寒风冷彻,夜幕遮不住远处大山的威压!
忽然,二人快马而来,身背信笺囊袋,手持八百里令箭,急入城中大营。
不一会,大营外便集结了十八名轻兵骠骑,二字排开,皆身穿玄黑甲胄,戴血色披风,甚是悍勇。
赵老头赫然在列,如他那辛辣的粗烟斗一样,他可是军中最富经验的兵哨子。
马鼻音重,略显焦躁。
正值双方交战白热化,突如其来的一封密函,不得不出!
将军身着雪隐龙须甲,凝眉回望。城中有高密和费蕴二人坐镇,兵马调动,布置得当,绝不会出现任何岔子。虽四大营皆有防务,但飞鹰卫仍可快速机动,策应行事。
不妨碍。
山欲倾,雪花落,马蹄肆践。
将军夜带刀,出城外。
————
早上的被窝总是令人倦懒,王有仙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胡乱撩了几下头发。他熬了半宿研究那本祖传秘术,颇为吃力。本想着今天睡个懒觉,可一大早就被王老爷子给骂醒了,嚷嚷着让他速度过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
王有仙思忖半天,也想不到有什么重要的亲戚能来拜访,毕竟王家也不是什么大户,祖孙三人,实打实的三人成棍。
“这是有仙吧,长得真俊俏哦!老爷子有福啊,得了两个这么好的孙子。”
突然,一个充满独特韵味和质感的女性声音传到王有仙耳边。才刚踏入南向堂屋,王有仙的目光就被一位身材高挑,性感迷人的女子给吸引住了。
女子几乎有一米八的个头,戴着一顶微微倾斜地时尚黑色贝雷帽,给人一种俏皮而优雅的感觉。墨镜遮住了她的眼睛,却无法掩盖她身上散发出的自信和魅力。身穿一件黑色的小皮衣外套,搭配着一条紧身牛仔裤,长筒皮靴紧紧地包裹着她修长的双腿,凸显出她完美的身材比例和曼妙的身姿。
“你好啊,有仙。嗯......我是你嫂子,嘻嘻!”女子摘下墨镜,露出精致如画的脸庞,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翘,透露出一种神秘而迷人的气质。
“呃,嫂子?”
王有仙一脸惊愕,头一次面对如此美丽的女子,略显羞涩,同时也对这个“嫂子”称谓感到很诧异。
此时,王老爷子微咳一声,无奈地看了一眼女子,向王有仙说道:“你就当她是你嫂子吧。有仙啊,明日你跟着她去一趟北方。这次出门比较远,好男儿志在四方,开拓一下眼界,对你是有好处的,不要像你爹那样没出息。当然你爹其实年轻时跑的地方还真不少,只不过......”
王老爷子忽然脸扭向女子,话题一转:“有仙从小没有母亲,虽然能吃苦,但很多方面是欠缺的,就麻烦你多多照顾了。”
“哪能啊,老爷子,你就放心吧!有仙这么可爱,我心疼还来不及呢!保证把人完好如初地给你带回来。”女子拍了拍胸脯,又朝王有仙看去,笑道。
王有仙顿时感受到女子目光的压力,但转瞬间这种压力就消失了。他不明白,一向管教极严地爷爷,为什么会允许一个陌生的女子带着他出远门呢,甚至这个女子给了他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爷爷,这也太突然了吧,何况她真的是我嫂子么?那我哥呢?好多年没见过他了,他去哪里了?”
“你先去收拾一下东西吧,明早就出发,路上要听你嫂子的话!”王老爷子打断了有仙的话,示意他回屋收拾行李。王有仙一脸郁闷,只能乖乖地出去了。
女子环抱着手臂,倚靠在门墙上,看着远去的弱小背影,自语道:“原来他就是你弟弟啊,嘿,未来的一段日子肯定会很精彩,哈哈!”
旁边的王老爷子乍听到女子爽朗的笑声,不禁腹诽,这姑娘有点神经不正常啊,我是不是看错人了?昨大半夜他喝完酒正准备入睡,听到大门外有急促敲门的声音,便起身披衣去看看是谁?不曾想,一开门就见到个斜挎军用背包,面容清冷的女子,朝着他,就说道:“老爷子,我来自沈阳。北方军区少将王北山,是您的孙子。”
————
夜幕降临,街道两边的路灯逐渐亮起,形成一团团朦胧的光影。两道身影在路灯下斜斜地拉长,最终在远处汇聚到一起。
“有仙哥,那个女人,真的是你嫂子么?”
顾采薇,向前一步,贴近王有仙,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真...真的是啊!”
“真的是?”
“真的,比金子还真呢!爷爷亲口说的,他总不能骗我吧!突然冒出来一个陌生的亲人,我也挺奇怪的。”
王有仙望着少女的眼神,内心不禁一阵发虚,不应该啊,我做错事了?
“好吧,那你出远门,一定要多注意安全!”少女低眉,轻声说道。
“采薇......”王有仙挠了挠头,低头道。
“有仙哥,以后你去哪,我就跟着你去哪。”
月光下,少女的身影朦胧,若隐若现。她踮起脚尖,白色的纱裙随着她的走动而摇曳生姿,如同云朵般飘逸。
晚风轻轻吹拂,她像一个美丽的精灵,自由地漫步在夜空中。
而他就静静地站在那,注视着她,沉醉着,心安着,内心编织着与她的美好故事。
“早日回来,我在这等你。”
————
第二天清晨,为了赶去县城的早班车,王有仙提前就收拾好了行装。东西不多,且他家距离车站也不远,但平时做事谨慎惯了,总觉得提前做好准备才更稳妥。
“早啊,小仙仙!”还打着哈欠地女子,伸了伸腰,胸前包裹的两团呼之欲出。她面带戏谑的笑意,揉了揉王有仙的脑袋,故意弄乱他的头发。凌乱的碎发微微遮住王有仙的双眼,让他略显慌乱。
“嫂子,早上好!”王有仙不得不服气地让她蹂躏自己的头发,谁让她比自己高出很多呢。早知道就应该剪的更短一些,扎扎她的手。
“小仙仙啊,我的包太重了,你帮我背着吧,大男生一定要多多照顾女生哦。”女子一边将她的军用背包递向王有仙,一边眉头微皱,目光闪动,略带委屈地看着王有仙,说道。
王有仙略一思索,也不知为何,就顺势接过背包背在身上。
院门前,父亲王得开提着一红塑料袋子东西,朝着王有仙说道:“也不知道买什么,就跑到镇东边谢老汉的铺子,买了十个烧饼,带在路上吃吧。你看看还有需要带的么?苹果要带么,上次别人送的还剩不少,个挺大的。哦,对了,还有一箱罐头要不要带上。”
王得开此时少有地话多了起来,生怕没出过门的儿子路上饿着,但手头不宽裕的他,也只能想到那么多了。昨个亲手给儿子两千块钱,那是他最近好不容易卖书挣的钱。自己咬咬牙就算了,可不能亏了儿子。
“那我们怎么去车站啊?”女子修长的双腿,踩在路牙子上,瞅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流,说道。
“骑车,我带你。”
“啊?”
“为啥不坐车?”
“没钱”
“......”
王有仙,回头看向从小就生活的地方。院子大门的颜色已经有些脱落,门框上去年贴的对联已经不在了。他依稀记得,门内还有小时候涂写的一首诗:
“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