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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在部落当团宠 第1章

作者:佚名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10-04 08:09:24 来源:2m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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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见到阿娘,立刻就送上了她买的头绳。

还是红色的呢。

李大娘本来就不生气了,她打孩子是担心孩子把自己吃坏了。

这会子看到小七居然给自己送了一根头绳,一下子茁壮的心都软泡泡的。

她伸手揉了揉闺女的脑袋,越来越好揉了。

结果下一句就听到小七说:“阿娘我把我想要的男的带回来了,你什么时候给我们办一下呗。”

李大娘:……

接着一句响彻云霄的喊声:“仇七!七!七!七!”

小七见状不妙,立刻开跑,三两步爬上了墙。

李大娘左右找东西,实在没有趁手的,随手抱起一个大石头,挥舞着砸过去。

就见那墙哗啦啦的倒下,在墙倒下之前,小七已经跳到另外一面墙上了。

秦时看的一脸惊恐。

这个是少年……不是,是少女,他们喊她神女,她回来后声音就变成女声了。

所以他一直抱着一个女子,抱的紧紧的,他破了色戒了,怎么办?怎么办?

结果这个懵逼他还来不及消化,就看到小七阿娘举起一个几百上千斤?的大石头,应该是用来当桌子的石头,不仅举起来了,还砸出去了。

周围发出了“轰隆”一声巨响。

少年阿七,不对少女阿七,真的上墙了,上了……

墙被砸倒,阿七跳上了另外一面墙。

“阿娘,这不能砸,砸了晚上你和阿爹睡觉会被人看见的。”小七站在墙上,洋洋得意的道。

李大娘:……

仇阿爹:……~(@^_^@)~

秦时:……

至少少女阿七没有骗他,他娘力气真大。

李大娘抓不到自己闺女,回头看闺女捡来的男人。

“哟!”

只看一眼,就愣住了。

少年又白又嫩,粉扑扑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个子高,不胖不瘦,穿着干干净净没有补丁的衣裳,布料很多,也很厚实,脚上有鞋,一双黑鞋,硬底的,身上味道香香的,很好闻。

俊,真俊啊,可是俊也不行,呸。

闺女才多大,居然就为自己找好下家了。

太不省心了。

李大娘拿起了自己从骨头岭盗匪窝抢来的铁棍,表演了一个随手拗铁棍,然后对少年道:“你叫什么?哪里人?家里有多少只羊?怎么没有头发?”

看着黝黑的沉重的非常粗的铁棍,被扭成了一圈一圈的麻花状,秦时流利的道:“在下秦时,荆国人士,无父无母,有一兄长,从小嫂嫂带大,三岁出家,家里没有羊,如今在北原王庙修行。”

他下意识的就觉得不能说贫僧,说的话会被揍。

听他这一席话,草鼠部落人都议论开了。

“父母都没有,跟哥哥过日子呢,你看看小獒,可怜呐。”

“连一只羊都没有,肯定过的不怎么样。”

“真可怜啊,肯定是家里不想给饭吃,就送去庙里了。”

“长的又瘦瘦的没有几两肉,配不上我们神女嘞。”

……

而此刻的荆先生,一脸震惊 懵逼。

好在他因为在草鼠部落里,没有很好的刮胡子工具,所以现在满脸胡子拉碴的,看不到他怪异的表情。

他太尼玛震惊了,他最风光的时候是成为皇子的老师,其他皇子不说,太子秦晋都是他的学生。

秦晋是由皇后养大,皇后无子,秦晋是德嫔之子,而眼前的少年,秦时也是由皇后养大。

当初的阴私其实就是关于荆国太子的。

太子晋平日表现的非常不喜欢生母,和皇后很亲昵,形同亲子,跟生母早就闹翻了,还当众斥责生母喜钻营,心思不好,他虽然不敬生母敬养母,反而让荆皇很喜欢。

同申国皇帝只爱贵妃不爱皇后不同,荆皇十分喜爱皇后,反倒是皇后一直对荆皇态度平淡。

可是那日他看到的却不是那样,太子晋对德嫔并非表面那样。

然后就被灭口了,他侥幸被小七所救。

如今荆石已经习惯了北原蛮荒一个小部落的平静安详的生活。

可是现在居然看到了荆国皇上唯一的弟弟秦时,三岁就被册封亲王,时亲王。

荆石虽然没有教过他,但是见过。

时亲王这俊美如观音的容貌只要见过就难以忘记。

荆国所有少女都想嫁给时亲王,可惜时亲王出家了,并且发下伟大的宏愿,不实现,绝不还俗。

神他妈家里不想给饭吃,送去庙里……神他妈没有羊,荆国皇宫怎么养羊?

荆石无力吐槽。

“在庙里不行,我女儿不去庙里,你还俗,来我们草鼠部落,我送你羊。”李大娘秃噜完,又愣住。

不是不同意吗,怎么都谈到羊了呢?

“呸呸呸。”

“咳咳咳,咳咳咳”

“咳咳咳,咳咳咳”

听到李大娘说的话,一时间,阿公,阿爹,荆先生,叶先生都咳了起来,咳嗽声会传染,相互交织,咳的震天动地,咳的马群嗷嗷叫,咳的那只老母鸡哥大哥大喊。

秦时也面红耳赤的咳咳咳,他连连摆手:“大娘,我许下宏愿,若是有一天,蛮荒也有朗朗书声,蛮荒人也识字,我才会还俗。”

阿公咳的面色通红,连连摆手:“不行,还俗也不行。”

见大家都在看热闹,阿公又大喝一声:“看啥看啥,该干啥就去干啥,还学不学了。”

被阿公这一吼,大家都散开了。

继续去练习收刺。

众人排着整齐的队列,穿着破破烂烂不整齐的衣服,拿着粗细不一的棍子,开始大吼: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

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

一边吼,一边出枪收枪。

动作整齐划一,诗歌豪迈雄壮。

这一刻,秦时真的愣住了。

她说的居然是真的,

朗朗读书声,响彻蛮荒。

他回头去找那带他来的少女,却见少女已经从墙上跳下来,站到了队伍最前头,一起比划着棍子,一起朗诵着诗歌。

他一眼就认出她,没有把她跟其他人混淆。

因为她就是一只狼崽,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区别于任何人。

不过他看了一圈,看到一个断腿的人,有点奇怪,这个特点,荆国皇宫中也有一位,是他侄子秦晋的射箭先生,不过不可能,那个先生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小部落,自己有点想太多,而且看他穿的破破烂烂的,肯定不是。

那个先生喜欢穿黑色,衣服右边袖口会有点磨损,此人的两边袖子都是磨损的破破的。

那个先生的头发有点稀少,应该比正常人少,估计有点肾亏,可是此人的头发浓密茂盛,脸上也胡须浓密,师父说发密肾强。

辨认了一下几个细节,确定不是一个人,秦时就很自然了。

毕竟这里是蛮荒,被知道真实身份也不太好。

而荆石也感受到时亲王在看他,他是认出自己了吗?这一刻他强有力的心脏砰砰砰的跳,在部落里经常喝阿公的神水,他身体素质提高一大截,此刻他紧张又激动。

时亲王会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太子吗?告诉了太子自己该怎么办?应该不会,时亲王好像是个冷清的人,不太跟人打交道。

同时又有点小兴奋,终于有一个证明自己身份的人来了,虽然部落里人很尊敬他,可是说起他去过荆国皇宫,大家居然不相信,觉得他吹牛。

只是时亲王看了自己一会,然后转头看别人了,一点没有什么奇怪情绪,好像根本不认识自己??

自己这么鲜明的特色?居然不认识?

荆石抬了抬自己的断腿,又抬了抬。

却见那时亲王朝自己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点点头,还是一脸陌生的样子,不认识自己?真不认识?

草(一种绿色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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