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都市现言 > 袖手扶摇 > 第138章 姐姐快救我

袖手扶摇 第138章 姐姐快救我

作者:天佑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4-10-24 14:58:40 来源:2mcnn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姐姐……救命……姐夫欺负我……”

“姐姐……我不行了……快救救我……”

“姐夫,快放开我!”

趴在床上的李慧芳,不住的对着双眼紧闭的李慧珍哀嚎着,忘情的游戏,让林凡仿佛真的感觉,自己是在侵犯小姨子一样,心中的恶被点燃的他,看着那白嫩无暇的玉背,紧紧抓着李慧芳那纤细的腰肢,享受着丰腴的翘臀上传来的弹性,疯狂的抽动着那罪恶深渊。

伴随着撞击声,趴在李慧珍身上的李慧芳,也忘情的呼喊着,带着侵略性的粗暴充实感,让她紧紧抓着李慧珍的手,不住的呼救。

那啪啪作响的撞击声回荡在昏暗的客房内,一场别样的复仇,正在两人之间上演着,如此的角色扮演,真的让林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复仇的火焰不断上升,让他更加亢奋,直到一股热浪席卷全身后,化作无尽的熔岩,灌入了那肥沃之地。

“呼……”

直到这一刻,李慧芳才无力的趴在了姐姐的身上,眼神之中,略带哀怨的看着依旧呼吸平稳的她,很明显,今晚的冲击,已经让她有一种要被撕碎的感觉,她也知道,这一切疯狂的背后,都隐藏着林凡真正的怒火。

“你没事吧?”

彻底的冷静下来,林凡这才将已经瘫软无力的李慧芳抱在怀中,八十斤的体重,让她好似一个未成熟的少女一般,静静的蜷缩在他的臂弯之中。

“有点疼……那你消气了嘛?”

李慧芳枕着林凡的胸膛,听着那强有力的心跳声,疲惫至极的她,还是强忍着火辣辣的撕裂感,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如果说没有消,那你还行嘛?”

林凡笑看着粉面桃花的李慧芳,因为剧烈的刺激,让她雪白的身子,带着一丝暗红色,尤其那被抽打的翘臀,更自带一种火热。

“不行了……真的要死人了……如果还不消气……你就用姐姐吧……反正她也不会知道。”

李慧芳赶忙摇着头,只有设身处地,才能知道林凡的勇猛到底有多强,哪怕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当那充斥感进犯的时候,她还是忍受不了。

“你个小坏蛋,又出卖姐姐。”

林凡看了一眼躺在身旁的李慧珍,洗过澡的她,本就是没有丝毫遮挡,此刻昏迷不醒,若是用了也就用了,但他还不至于这么变态,既然已经在李慧芳的身上发泄出来,他就没有必要再碰她,毕竟接下来如何和这个特殊的前女友相处,还是个巨大的问题。

“只要能抚平你的伤口,我做什么都愿意,姐夫,我真的好爱你。”

李慧芳努力的抬起头,将她那单薄的小嘴,堵在了林凡的唇上,享受着那稚气未脱的湿吻以及手掌中的玲珑玉笋,林凡此时已经无需多言,这小丫头的爱意,已经用身子彻底表达了出来,他还能说什么呢。

“放心,我会护你一辈子的。”

伸手将瘦弱无骨的李慧芳抱了起来,林凡迈步向着主卧走去,毕竟也不知道李慧珍什么时候会醒过来,如果见到妹妹和自己如此**相见,怕是会吓到。

“姐夫,今晚我是不是又给你添麻烦了,我听姐姐说过那个混蛋,家里可是省里的大老板,很有钱的,我还听姐姐说,其实当初得知了他劈腿,姐姐也没有准备分手,毕竟是她第一个男人,她还试过想要改变他,没曾想这家伙不仅不收敛,反倒更嚣张,带着女人在姐姐面前招摇过市,还提出了更恶心的要求,逼得姐姐跟他分手了。”

一想起卢克西,李慧芳还有些担心,今晚的事,是自己求林凡去的,虽说救下了姐姐,但也害林凡得罪了这种有钱人。

“这世上有钱确实可以解决百分之九十的麻烦,但不还有那百分之十嘛,但只要是有权,就可以解决百分之百的麻烦,包括解决掉那些有钱人,省里再厉害的建筑公司,来到江宁也得老老实实做人,所以,我不仅不怕他,以后我还要狠狠地收拾他一下。”

林凡抚摸着李慧芳骨感的后背,年轻的她瘦的都能看到肋骨的轮廓,摸在手中,那可是少女感满满,这和抱着圆润的异性,完全是两个感觉。

“姐夫,我真的太崇拜你了!”

看着林凡自信的目光,李慧芳紧紧抱着他的脖子,这种满满的安全感,在重男轻女的原生家庭里,根本找不到,也是她们姐俩从小就缺失的。

“你刚刚还没说,你姐和他最终的分手原因呢。”

林凡好奇的看着李慧芳,而她却摇了摇头:“姐姐说实在是太恶心了,她说不出来,只能说这家伙就不是人!”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