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历史 > 做鬼八年:嫡女重生,仇家祖坟铲平了 > 第十四章 准备回府

做鬼八年:嫡女重生,仇家祖坟铲平了 第十四章 准备回府

作者:妖钥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10-26 22:46:14 来源:2mcnn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魏卿玖顺势向车下望,少年一身污秽,尘土混合着血痂,大冷的天,身上的袄子翻着泛黑的棉絮,袖口处还是残破的,露着发黑的手臂。

他的双手无力地垂落在身侧,对着来往的行人不停地鞠躬行礼。

少年身后还有个小丫头,不但衣衫干净许多,脏污下的小脸也是眉清目秀,被她哥哥挡着身形,不让路人打量。

莫名地,魏卿玖就生了羡慕之心,若她也有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魏家人欺负她时,会不会就没有那么无所顾忌?

她拿出十两银子递给珊瑚,“给他们兄妹吧!”

她没想买人,只是不想见这兄妹俩成了奴隶。

当今的规矩,一旦入了奴籍,不但他这辈子,他的子女都只能是奴了。

马车缓缓驶动,却被人再次拦下。

“小姐,我愿意随小姐走,一辈子为小姐做牛做马,只求小姐发发善心,救救我的哥哥吧,他的手臂再不治,就要废掉了。”

魏卿玖没想到小丫头有如此大的胆量,竟然跪在了马车前头,只差一步,那马儿就踩到她身子了。

“蓠儿,要做奴也是哥哥去做,你不准去!”

小姑娘摇着头,跪在马车前用力的磕着头,没几下,额头就碰出了丝丝血痕。

“求小姐收下我,救救哥哥。”

魏卿玖下了马车,看到一旁急红了眼的少年,生了一丝恻忍之心。

“有事慢慢说,我不喜欢人给我磕头。”

她的声音不重,却让人生了不敢违背之意,少女缓缓站起身,抹了一把脸上泪。

看到年岁与自己相当,却长得明艳端庄的小姐,一时间有些羞愧地垂下头。

“我叫莫蓠,哥哥叫莫归,咱们是……是逃难来到京城的,哥哥因为护我被人打折了双臂,母亲也因为没钱医治一病不起,咱们已经无家可去,请小姐好心收留。”

魏卿玖好看的红唇抿成一条线,她不是轻易相信的人性子,可是兄妹间那份护持爱护之心假不了,既然帮了,她便好人做到底。

“既然你求到我车前,也算与我有缘,拿着我的信物到城西嘉和堂找方掌柜,他会替你哥哥治伤,养好伤后,你们便离去吧。”

这间药铺是三年前,她以师尊的名头开设的,方掌柜也是她无意间救下的病人,从此一直帮她打理生意。

谁知莫蓠坚定地摇了摇头。

“母亲说,受人恩情一定要还,只要哥哥的伤能治好,我愿意一辈子伺候小姐。”

“小妹!”少年急得眼圈都红了,“我宁可一辈子都残着,也不要你入府给人做丫鬟。”

莫蓠却坚定地道:“大哥,妹妹过够了颠沛流离的日子,这位小姐是心善之人,她一定会善待妹妹的,昨日的事情大哥忘记了吗?比起被抢走给人做妾,妹妹更想伺候眼前这位小姐。”

莫归的眼泪一瞬间就落了下来,可是他擦不了,嘴里一直说着,“对不起,都是哥哥无用,对不起,是哥哥不能护好你。”

莫蓠替他将眼泪擦掉,道:“大哥,我们都不哭,只要小姐肯收下我,我们都该高兴,到时,那位小侯爷也就不能将咱们如何了。”

魏卿玖隐约听到她们兄妹似是招惹上了麻烦,见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便道:“既然你执意要做我的奴婢,那便在你母亲下葬后,到城中榆树街魏府来寻我吧,若是还有人执意要抢你走也不怕,你便提魏汉生是你的新主家,你已经被魏府买下。”

魏家在青平镇也不是没名没姓的人家。

虽田无两亩,房无两间,但她假爹魏汉生虽读过两年书,只是连个秀才都没考中。

忽然某一日,邻居也不知魏家发生了什么,一夜之间全搬走了。

如今,假爹已经混到了从五品左谏议大夫,虽没有实权,却有参预朝政谏言的权力,前途极好。

大伯魏元良靠着假爹的官身和丰厚的家底,做起了粮行生意,有了家底却不常回京城。

三叔魏远州得老太太的宠溺,好吃懒做,就在家做米虫,美其名曰在老太太身边替兄弟尽孝。

魏卿玖想起他们刚才提到的小侯爷,唇角微扬。

十年未见,她能渣爹找点麻烦事,也算是自己孝顺,给他的见面大礼。

听了她的话,莫蓠双眼变得晶亮,“是,莫蓠都记住了,三日后定去榆树街寻小姐。”

安顿好莫氏兄妹,魏卿玖不再停留,带着朱嬷嬷的棺椁入了城。

回府还有一场硬杖要打,毕竟她可是将祖母身边最信任的嬷嬷给弄死了,那个老东西还不知道会怎么为难作践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