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历史 > 流放宁古塔后,我靠科举改换门庭 > 第211章

流放宁古塔后,我靠科举改换门庭 第211章

作者:佚名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11-05 18:08:34 来源:2mcnn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可沈遇安还是喜欢先写在草纸上,再仔细誊写到卷子上,因为科考的卷面不能污。

若是写差了一字,这次的科考就无望了。

谁没个粗心的时候,就是沈遇安都不能保证自己能直接写在卷子上,没有一丝错处。

反正在考院也睡不好,沈遇安直接用来写卷子。

不过因为天色不好,沈遇安只把题先写在草纸上,打算天亮之后再誊写。

半夜,巡视的考官看到沈遇安点灯苦写摇头。

第一天就这样,之后可没什么精神写卷。

可出乎这考官的意料,沈遇安第二天比昨天晚上还精神。

甚至比一些昨夜早早睡下的考生还神采奕奕。

一早沈遇安就开始忙活起来,把昨晚连夜做的两道经义题誊写到卷子上。

稍微吃了点东西,沈遇安又开始做剩下的两道经义题。

下午太阳还没下山前,沈遇安做完了经义题。

此时,沈遇安就剩下一首诗了。

沈遇安不慌不忙地看了一下诗题。

晚上沈遇安修炼异能的时候,就把诗想好了。

第二天一早还没吃早饭,沈遇安就把诗写了下来。

只待卷子干了之后,沈遇安就可以交卷了。

申时初开始糊名交卷。

这个时候沈遇安已经练了几个时辰的异能了。

出了考院,大家寒暄了一会儿就回府学洗漱用饭,然后快速休息。

因为晚上还要入考场进行第二场考试。

时辰紧迫,大家也没精力搞别的。

夜里,府学的训导敲了几声钟,小厮把参加考试的学生一一喊醒。

沈遇安沉默地和同窗一同到了考院外。

十一日晚,乡试第二场如期举行。

这次搜身,沈遇安见搜子搜完身上,就屈身下来。

总不能和上次一样让搜子蹦跶着检查头发。

还是上次那搜子,等沈遇安一走,充满嫉妒地嘀咕:“长这么好看,还年纪轻轻考中秀才,可恶。”

沈遇安:...

到了考棚,沈遇安直接假寐。

第二天一早,晨曦洒落在考院。

十二日,乡试第二场正式开始。

又是一沓卷子。

第二场只一道五经题,其余的题比较杂。

刑法、奏、表、告等好几道题,每题三百字以上,比第一场难上不少。

这已经是关乎官场上的题。

也是,只要考中举人,那便可以当官了,所以考这些实乃正常。

这些在府学都有教,因着桑学政及高知府的看重,府学学得更仔细些。

要不怎么说好的书院对学生来说事半功倍。

这些在那些私塾只能学个皮毛。

这也是沈遇安考中秀才后没有继续待在县学的原因。

不过刑法那道题倒是有些熟悉。

就是在县学的时候曹训导教的那个案件。

就是陈氏谋杀亲夫案。

这次的案件透露比曹训导说起的还多,但还是很有争议,让考生自行回答。

如何判那陈氏。

稍微一思索,沈遇安把想法写了下来。

张三死有余辜,念陈氏还有幼儿要抚养,其妻陈氏主观没有杀心,,,

大楚的律法由上层有权势的男性书写,对女性不是很友好。

比如说,妻杀夫,这可是死罪,可若是夫杀妻,情节严重才徒刑十年,流放千里。

轻一点甚至只坐几年牢。

如通奸,男女的刑法也是极为不公平的。

女性如通奸被抓,行髡刑[kūn],可随夫家处置,杀之无罪。

而男性被抓,只行髡刑打几十板,有些甚至可以不用处罚。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