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游戏 > 阴典:我只收大凶之物 > 第286章

阴典:我只收大凶之物 第286章

作者:佚名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4-11-18 03:43:35 来源:2mcnn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试了几次,鱼钩才钩住那东西。

“虎子,帮忙。”

陆非握着手电筒,站在岸边盯着那妖物的动静。

虎子和荆剑两人用力拉扯绳索,将那怪物朝着岸边拽来。

怪物死沉死沉的,但没有任何挣扎,比他们和水鬼拔河的时候轻松多了。

那小牛犊大的身躯缓缓荡开水面,漂浮过来。

距离越近,陆非就越警惕。

背包里的小黑狗,也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东西。

水面泛着层层涟漪,那怪物已经被拖拽到了浅水区,还有三四米就能上岸了。

可就是这时。

哗啦!

那怪物似乎动了一下。

“小心!”陆非顿时警铃大作,手电对着那怪物,克鬼字握在了手里。

虎子和荆剑赶忙咬牙,拿出十二分的力气,要尽快将怪物拉上岸。

手电光下。

那怪物的皮肤漆黑而光滑,四肢虽然短,却很像人的手脚。

陆非头皮有些发麻。

任何精怪,只要修出人形,就不好对付了!

人面鳝只有一张类似于人的脸,就足够麻烦。而这个怪物,整个身体都变得像婴儿,和人面鳝已经是两个概念。

陆非身体紧绷,拿着克鬼字的手已经抬了起来,只要怪物到达攻击范围,便将克鬼字抛出。

雷击枣木棍虽然厉害,但需法力启动,只能近攻。

哗啦!

也许因为虎子和荆剑两人的用力拉扯,使得鱼钩深入怪物的皮肉,刺痛之下,那怪物又动了起来。

漆黑的皮肤上,一只硕大的眼睛猛然睁开。

“不好,醒了!”

陆非咬牙,快步上前,朝着那怪物连抛出三道克鬼字。

其中一道落在了怪物身上。

阵阵黑烟冒起,那发义乌发出类似婴儿般的哇哇叫声,肥硕的身体激烈扭动,拼命翻过身,沉入水里。

荆剑和虎子顿时感觉绳子前方力量一沉,两人不由得往前踉跄了几步。虎子连忙咬牙,身体后仰,止住了向前的趋势。

然后,他将绳索缠绕在手臂上,背过身,像拉牛车那样铆足劲往前拉。

水花激烈四溅,那怪物挣扎得厉害。

克鬼字打不到了,陆非立刻抓住湿漉漉的绳索,和队友一起用力。

绳索绷得笔直,不停左摇右摆。

三人的双手鼓起条条青筋,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克鬼字的作用下,那怪物挣扎的力量越来越小,肥硕的身体渐渐重新浮出水面,朝着岸上靠近。

“再加把劲!”

三人一鼓作气,就连小黑狗都从陆非的背包里跳出来,跑过去咬住绳子的末梢,小小身体绷紧,帮着大家一起拉。

呼啦一声水响。

怪物上岸了,大家马上感觉绳索的力量一松,不由得面露喜色。

那婴儿般的怪物一离开水,就挣扎不动了,扁平的嘴巴大大张开,无力地喘息着。

“终于拉上来了,这玩意真够肥的......”

可是还高兴不到两秒。

湖边突然起了一阵急风。

陆非感觉不对,抬头朝湖里望去。

一股水浪从湖水远处涌来。

一层又一层,好像水下有什么东西朝这边飞快地靠近。

能带着这么大的水浪,肯定是个大家伙!

“快,再往后拉!”

陆非顿感不妙,大喊着再次拽紧绳索,死命将怪物往远处拉。

虎子和荆剑两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但见陆非如此严肃,也赶忙重新拉起绳索。

轰!

身后,汹涌的水浪一层层叠来,水雾打湿后背,带起来的劲风让他们的衣袖烈烈飞舞。

大家头也不回,拖拽着婴儿般的怪物一口气跑出好远,感觉身后的水浪褪去,才停下来喘着粗气。

回过头,不由得一阵阵后怕。

原来站的位置,芦苇丛塌了下去,石头被冲得到处都是,仿佛经历了一场洪灾。

而湖中,那动荡的水浪里,有一团巨大的阴影,直勾勾望着他们的方向。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和夜色,他们都感觉到那眼神中的浓浓愤怒和仇恨。

“那好像就是鱼妖啊!”荆剑惊叫道。

“鱼妖?”陆非也是一惊,低头看了看面前这婴儿般的漆黑怪物,“难道这条是它的崽子?”

“还真是!”荆剑瞪大眼睛,之前没顾得上看,这时候才注意到,他们抓到的这条不就是那条鱼妖的缩小版吗!

这怪物一身漆黑的鱼皮,虽然有婴儿般的四肢,但脑部还比较扁平,屁股后面,还有一条滑溜溜的尾巴。

不就是传说中的娃娃鱼吗!

只不过是巨大版的。

大家喜忧参半。

喜的是误打误撞,没钓到鱼妖,先抓了它的崽子。

忧的是,这下肯定跟那条大鱼结仇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