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下文学 > 科幻 > 法外狂徒 > 第324章 重要的事说三遍,证据!你虚空

法外狂徒 第324章 重要的事说三遍,证据!你虚空

作者:大风雾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11-20 20:00:15 来源:2mcnn
提示: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左下方点击“换源”,切换其它源即可解决。

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第324章 重要的事说三遍,证据!你虚空判定是吧?!

苏白知道审判长在庭审上询问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是,如果方如风不想着去杀人,他干嘛要搜索杀人后的刑罚?

这个问题从常理的推断上面来讲的话,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问题是什么?

问题是这个问题不应该由审判长在庭审上询问出来。

因为法院需要依照证据去判决判定。

尤其是在刑事上.…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没有相关证据和完整证据链进行判定,都是不符合相关诉讼流程的。

刚才林凤如的询问就是打破了这一点。

虽然说可以通过情理方面来进行认定、采纳证据和法律意见。

可是你来了一句,如果没有实施犯罪的预备,那么为什么要去搜索?

这反过来不就是说你去搜索了,就等同于你实施了犯罪的预备吗?

扯淡!

再有,方如风去搜索这个问题是为什么?

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遭受到了屈辱,脑海里闪过这个想法。

但并没有前一句的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苏白对于审判长的这一提问,不理解,但也意识到了审判长的倾向性。

不过目前这个询问是指向方如风的。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方如风略显有些紧张,但还是开口道:

“我搜索的目的是因为我当时很生气。”

“我在外面工作,可是谢婷婷却在家里出轨,这是个男人都忍受不了的事情!”

“对于这种事情,谁不愤怒?”

“所以我就在想,谢婷婷在家出轨,而且还是在我们买了不到一年的新房当中。”

“我应该怎么办?我当时真的很痛苦,是个男人都接受不了这种结果!”

“然后我就到网上搜了,老婆出轨了怎么办,还有如果杀了老婆和小三会不会判死刑…”

这时候林凤如又继续开口追问:

“伱上网搜老婆出轨了怎么办,是出于你理性的考虑。”

“可是你为什么要搜杀了老婆和小三会不会判死刑?”

“在这个过程当中,你是不是出于对于谢婷婷和出轨之人的恨意,有想过杀了他们的想法?”

方如风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点头:

“嗯,我的确有过杀了他们的想法。”

“出了这种事情,除了圣人之外,谁不会想?”

“是个人都忍受不了这种情况。”

“我觉得我有这种想法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不过这个想法只是在当时我很愤怒的情况下有的,所以在网上进行了搜索。”

“等我冷静下来,回过头一想到我爸妈,我这个想法就没了。”

“因为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如果我因为杀人犯死刑。”

“我爸妈就没人照顾了,考虑到这一点,我后面就没有了想法。”

“你说你后面是没有了这种想法,那这种情况是在什么时间没有的呢?”

“是在谢婷婷报警以后,还是在谢婷婷报警以前?”

方如风纠结:“这个.…是报警之前吧。”

“报警之前?这个不对吧,你的搜索时间记录和谢婷婷的报警立案记录不相符合。”

“明显是在报警之后才没有的这种想法,对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撒谎?”

面对方如风的回答,林凤如开口质疑。

面对林凤如的质问,方如风不知道该怎么回。

而在这时候,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关于这一点我有话要说。”

林如风扭过头:“上述方委托律师有什么要陈述的?”

“针对谢婷婷报警之前还是报警之后,这一点询问我的委托人有任何的意义吗?”

“况且我的委托人怎么可能知道是在报警前还是在报警后!”

“当时谢婷婷已经离开了家,不在方如风的身边,方如风当然也不知道谢婷婷什么时候报的警。”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他根本回答不了!只能凭借一个大概来进行回答。”

“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撒谎,而是审判长你的提问明显出现了逻辑性的错误。”

“我想请审判长不要再继续追问下去,这种逻辑性的错误,不应该在庭审上发生。”

“如果再继续追问下去,出现类似情况,那么我对于本次庭审审判长的专业程度进行质疑!”

苏白直接打断了林凤如的询问。

依照着审判长现在的倾向和询问,完全是想要往方如风的口供上进行引导。

这个对于这件事情.…必须进行打断。

对苏白突然开口打断询问,林凤如的脸上只是闪过了一丝不悦,不过也没有继续询问下去。

而是沉默着,对刚才的询问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刚才她的询问,只想证实着一点,那就是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报警前后,预示着第四条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所致。

这也是她刚才一直追问的主要原因。

只是追问的有点迅速,没有考虑到,刚才苏白提出来的说法。

大约过了一分钟的时间,林凤如才继续开口:

“根据刚才方如风对于所提问问题的回答。”

“已经表明了方如风的确有着犯罪的意图,这一点上诉方没有任何异议吧?”

苏白:“我方没有任何的异议。”

“好的。”

“那么现在针对方如风,是否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进行判定。”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在庭审场上的各方都陷入到了沉思当中。

猜测会怎么进行判定。

因为什么?

因为这一点只要进行了判定。

那么关于方如风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就已经有了结果。

徐霞望着审判台席位,对于这一次的判定结果。

徐霞心里面没有太紧张。

为什么?

因为同为女性,她能够从审判长的做法中。

看的出来审判长对于方如风的行为是认定为犯罪预备的。

和徐霞想象的一样,林凤如开始宣布判定:

“对方如风是否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

“合议庭作出以下的判定:”

“方如风在得知谢婷婷出轨以后,与谢婷婷发生了争吵。”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两人明显出现了感情的裂缝。”

“并且方如风对于谢婷婷表达出了强烈的不满,扬言要杀害谢婷婷。”

“在这种情况下谢婷婷离开了两人的新家。”

“之后在当晚方如风搜索杀人会不会被判死刑,表现出主观的杀人意愿和杀人意图。”

“在结合着现实情景——方如风被戴绿帽子,很容易会出现激进的情绪,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基于以上,判定方如风在客观事实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动。”

“对于以上判定,各方有无异议?”

有无异议?

判定?!

判定个锤子!

刚才苏白已经陈述了很多遍。

客观事实犯罪预备行为是指实施了某些行为。

搜索出轨了怎么办,还有杀了人会不会判死刑,是对于犯罪的心理主观。

说白了,方如风想杀人,他是想杀!

但是这是主观行为,而不是客观行为!

主观就是主要观念,客观就是客观事实。

方如风搜索了就等于他去做这件事情了吗?

并没有!

审判长这是在判什么?瞎几把判定是吧?!

苏白当即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方不认同这个判定!”

林凤如:“给出你方的理由。”

“我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我认为审判长的判决不符合法律的条文解释。”

林凤如皱眉:“上诉人委托律师能不能详细描述一下为什么不符合法律的条文解释?”

苏白:“在刚才的答辩中,我方已经反复的提及过了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指的是实施了相应的行动。”

“而检方提供的证据只能够证明我方有这种主观意识,并没有客观事实条件。”

“没有客观事实条件,就不能够认定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预备的四个基本条件。”

“基于以上,我方并不认为审判长的判定合理。”

“所以我方申请审判长能够撤销对于我方的判定。”

这个时候,林凤如只是简单的听取,点了点头,开口问了句:

“上诉方的表述我能够理解,上诉方的观点是认为——

“在这个案件当中,方如风没有去从客观条件去预备故意杀人这件事情。”

“对吗?”

苏白:“对的审判长。”

林凤如继续开口:“可是上诉方有没有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

“根据谢婷婷的报警时间,由于反应迅速。”

“所以在方如风还没有去从客观预备的时候就已经被阻止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是由于谢婷婷报警的因素,导致了方如风没有来得及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所以造成了这个结果。”

“那么再回到原点,方如风有没有可能会继续搜索怎么杀害谢婷婷?”

“有没有可能性去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对于方如风来说,谢婷婷出轨了,那么她就是一个非常可恨的人。”

“他在特定的情况下,表现出有着想要杀掉谢婷婷和出轨另一方的想法。”

“在这种情况下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没有来得及准备,就已经被控告了。”

“所以说.…从这一点来进行判决没有问题。”

“以此,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这逻辑思维.…苏白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虚空索敌是吧?

这是相关性的判定方法吗?

刚才林凤如的表达只有一个观点——

在这个案子当中,方如风之所以没有在客观上实施犯罪预备行动。

主要是因为谢婷婷及时报警了,让方如风没有时间准备犯罪预备行动。

而从另一边,方如风对谢婷婷说想要杀了她,以及在网站上搜索杀两人会不会判死刑。

表明了方如风有杀人的主观意愿和主观意图。

只是还没有开始就被终止了。

按照这种情况也应该判犯罪预备。

这就是审判长的逻辑。

苏白只能说一句狗屁逻辑!

这种逻辑只是从审判长的角度,以及从相关的情景代入方面进行出发判定。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不依照证据来判定的,说实话,苏白子从冤假错案上见到过。

再有就是从一些枉法裁判中见到过,这个案子,还是头一次见。

因为什么?

因为在以往的枉法裁判中,经常会出现审判长硬判的情况。

可是在这场庭审中,审判长给你机会让你解释。

好,等你解释完了,审判长又按照自己的逻辑来给你解释。

让你解释完然后来给你解释相关逻辑。

苏白不是很理解这种行为,但是这个判定肯定是需要驳回的。

毕竟按照林凤如的逻辑来讲,这完全是用虚空证据来给方如风判罪!

能判吗?

肯定不能判!

这已经是再审案件了,如果再判,那只能让最高检来指定案件判决。

到时候浪费了时间,说不定已经离婚,对于委托人来说是一重大的损伤。

苏白当即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抗议!”

“我方不同意驳回我方意见!”

“我方要的只是判定的证据,而不是法定情理!”

“在刑事判决中,依照刑事诉讼法,第55条,判决需要依据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条件。”

“没有客观事实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刚才审判长的陈述有证据吗?”

“审判长的判定和驳回,只是依照着审判长认为的法理观点!”

“可实际证据呢?”

“实际证据就是审判长在后续想象的,方如风会出现客观上的犯罪预备行为是嘛?”

“就算是方如风,会在后续出现客观事实上的犯罪预备行为。”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

“现在没有证据,就不能够进行判定!”

“如果按照审判长的这种做法,那么可能没有几个人不会被判有罪。”

“审判长在庭审上具有审判权,可是在法律上并没有法律的解释权利。”

“我方希望审判长能够依据事实和证据,对于该案件进行相关性的判定。

而不是依照着法定的情景及其他可能性来进行判定。

在刑事诉讼当中,应当依照相关证据。”

“以上是我方的抗议!”

.

….

苏白在抗议后,抬头看向正在眉头紧皱的林凤如。

.

….

PS:求求月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