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第384章 被告陈述的什么?观众:去TM的!
新婚夫妇遇害。
这个案件所有犯罪人员认罪认罚,并且事实充足,证据充足。
在这种案件当中.…
庭审的主要目的就是排查出案件中的相关信息,确保没有遗漏。
而后根据所对应的刑期进行判罚。
像这个案子,被告四人,犯罪罪行严重。
会不会判死刑?
绝大多数的人心里都认定了,被告人四人很有可能会判决死刑。
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比如说排除有没有什么其他减刑的可能性。
就比如说,曾经有一名死刑犯,在判罚期间,突然做出了一件足以推动某项巨大科研的事项。
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大的立功表现,免除死刑。
当然.…
这种情况少有,并且基本上不可复制。
庭审场上。
所有人都知道,这场庭审进入到了最关键的时刻,那就是关于刑期的判定。
庭审台,审判长席位上的吕鹏辉将面前的材料翻了几张。
开口:“目前关于本次庭审的主犯,从犯已经确认。”
“各方均无异议。”
“本案当中,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其认罪认罚。”
“现在对被告人所犯罪行严重程度进行判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告人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等四人所犯罪行严重程度异常恶劣。”
“对于以上,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等四名被告人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内容?”
这个问题的意思是,有没有什么想要减轻判罚的因素。
针对审判长的问题,被告人的各个委托律师都进行了相关的陈述。
张良,张大力,于卫三人的委托律师原本就是援助律师。
援助律师大部分都是基于客观的事实,对于罪名进行相关的认定。
所以,在审判长提出来,其所犯罪行严重程度属于异常恶劣时。
援助律师只是基于基本的情况进行了陈述,并没有否认这一点。
并且张良,张大力和于卫等三人的情况也没有可以有减刑的情节。
三人都参与到了犯罪的事实当中,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张良的援助律师倒是提出了一点,那就是张良刚满18周岁没有几个月的时间。
想要提出这一点,让审判长考虑对其的刑罚。
在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的援助律师陈述完毕后。
吴振才缓缓提出来了自己的观点。
主要有三点。
第一,刚满18岁不久。
第二,有自首情节。
第三,就是降低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程度,用以保证能够判决王文远死缓。
“审判长。”
“在庭审上的判定当中,判定王文远为本次案件的主要犯罪人员。”
“对于这一点,我方并没有任何异议,但是我方想表明一个观点。”
“那就是在这场庭审当中,王文远,虽然作为团队的主要人员。”
“但是并没有提出来犯罪的想法,可能在张大力提出来的时候,他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但是他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这个观念。”
“再有就是。”
“王文远刚满18岁不久,仅仅多出三个月。”
“刚达到入刑的年纪。”
“可能在某些观念上还属于未成年人,对于法律没有太多的敬畏,对于生命也没有太多的敬畏。”
“有个成语说的很好,无知者无畏,因为不知道,所以无所畏惧。”
“王文远这是严重的缺少了法律的意识。”
“所以造成了这场悲剧的发生,对于这一点,我方委托人王河对受害人的家属也抱有很大的歉意。”
“多次找到受害人的家属想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是都遭到了拒绝.…”
“再有。”
“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看得出来王文远具有自首情节。”
“根据国内刑法法律法规规定,在犯罪以后自动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应当减轻相应处罚。”
“从以上来看,我方认为应当对王文远减轻刑法。”
“并且对于本案,我方还有一个看法。”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吕鹏辉开口:“被告人委托律师有什么看法?”
“我方认为本案涉及到的犯罪情节的确是特别的严重,”
“按照相关的罪行处理,已经达到了判定死刑的程度。”
“对于这一点,我并没有觉得任何的不妥。”
“可是审判长,被告人四人,都属于18到20周岁刚成年不久的人。”
“从这一点来看,他们的犯罪年龄都相对较小。”
“并且在这个案子中,根据四人的口供一致指出了是杨帆在被控制后进行了强烈的反击,才导致了最终的结果。”
“并且这个案件中,根据四人的陈述,张大力有杀人的想法,是因为杨帆告诉他们这么做是要判重刑。”
“从这一点来讲,杨帆可能还存在着一定的引起犯罪人员情绪的责任。”
“所以基于以上我方认为,被告人四人所犯的罪行虽然极其严重。”
“可是考虑到多方面,还是应该从轻进行判罚。”
“.….”
在吴振进行陈述,陈述到受害人可能还有一定情绪引导责任的时候,法评直播间中,不少人直接开骂!
“艹!这是什么牲畜?嘴里能说出这种话?”
“什么叫做杨帆激怒了对方,挣脱了对方的束缚,杨帆也有一定的情绪责任?!”
“受害者有罪论呗?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受害者就应该被欺负,不应该反抗,也不应该说什么其他的事情是吧?”
“TMD牲畜!”
“我能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不就是想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
“用得着朝受害人的身上泼脏水吗?用得着吗?”
“这种陈述就是在这妥妥的恶心人!”
“能不能把这个委托律师也给他判一个死刑啊!听到他说出这种话,我简直都快要气死了!”
“.….”
直播间内都是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无证的谩骂声。
甚至在庭审场上,杨铁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着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怒骂。
“你说的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杨帆也有责任,杨帆他有什么责任?”
“是那四个杀人犯冲进我儿子家里面,把我儿子控制住了,我儿子想要反抗,这有错吗?”
“他错在哪?”
“他是不是不能反抗,就只能看着我儿媳妇被别人欺负?!”
对于杨铁军的怒骂,吴振的表现非常的平静:
“我理解受害人家属的心情。”
“可能受害人家属没有明白我刚才陈述的意思。”
“我刚才陈述的是在情绪方面有一定的责任,并不是说他在在这个受害的过程中有责任?”
“呸!你放屁!”
杨铁军对着吴振呸了一口,还想继续说什么。
可是却被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敲响法锤进行了打断:
“请受害人家属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这是在进行庭审中。”
“有什么问题可以在法庭要求进行陈述的时候陈述,也可以让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代替陈述。”
“请不要在庭审上发泄!”
面对审判长的提醒,杨铁军这才怒气冲冲的坐了下来。
但是情绪明显依然非常的气愤。
苏白望着杨铁军这么气愤,示意李雪珍安抚一下。
然后抬头看向吴振。
在这时,审判长开始对刚才吴振的陈述,询问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的看法。
“对于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公诉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想法?”
李雄抬头朝着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看了一眼:
“我方认为,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完全没有法律基础和意义。”
“尤其是关于刚满18周岁这一个话题。”
“还有作为主题在主观上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国内刑法要规定18岁为刑事完全责任承担人?”
“那是因为在法律的意义上,18周岁已经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就算是只满18周岁,刚一天,刚一个小时,刚一分钟,一秒钟!”
“那也是法律上承认的独立承担刑事责任人!”
“这一点,无论是张良的援助律师,还是王文远的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毫无意义!”
“因为庭审如果依照这一点进行判罚,那么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所以这一点完全可以不采纳和不听取。”
“还有就是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王文远的主观。”
“王文远的主观,无论怎么说,他杀人实施犯罪,这些都是客观的事实,有着故意性!”
“再有。”
“根据被告方王文远的委托,律师的陈述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判罚,这一点我认同。”
“但是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特别恶劣,我认为就算是自首也远远达不到减轻判罚的程度。”
“检方依旧认为,本案应当判决四名被告人死刑!”
李雄的陈述是从基本的客观事实来进行的。
陈述的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问题,这几点都比较符合苏白的看法和观点。
但是在苏白的观点中认为,这个案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最重要的一点是吴振最后的陈述!
吴振最后的陈述是想说明什么呢?
他故意来贬低杨帆这个受害人的目的。
就是想要让这个案子的罪行从其他方面进行减轻!
好从而有自首的这个情节来判定王文远,再次减轻刑罚。
可是在这方面来陈述受害人有一定的责任问题,是不是不太合适?
面对审判长询问有没有什么想法,苏白直接开口:
“审判长。”
“对于刚才被告人所陈述的内容,我方认为全部都非常的不合理。”
“关于刚成年和自首的这两个观点,刚才公诉人已经进行过陈述了,我在这里就不过多的进行论述。”
“我只想陈述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最后一点。”
“这一点我不理解。”
“那就是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杨帆在这个案子中进行了挣脱。”
“激怒了张大力,并且恐吓了张大力等人,让其有了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还有杀掉两人的想法。”
“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这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情绪责任,那伱能说说什么属于情绪责任?”
“你的意思是杨帆不应该去激怒犯罪人员是吗?”
“是的。”吴振开口。
“好的。”苏白点头继续开口:
“可是,被告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杨帆承担情绪责任,这一点依照的是哪一条法律规定?”
“什么叫做责任?”
“在庭审上所陈述的责任一般都是法律责任的问题。”
“被告人委托律师是认为受害人需要承担相应部分的关于本案责任吗?”
“受害人杨帆被四名青年闯入家中控制,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被调戏。”
“难道说不应该有情绪,不应该有生气的想法,不应该反抗?”
“我不知道这一套理论是从哪里来的。”
“但是我很清楚被告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这些观点。
都是想要让这场案件的刑事责任降低,从而达到为王文远减罪的目的!”
“可是被告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王文远在这场案件中做过什么行为?”
“入室抢劫,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且是团伙作案性质,故意杀人!”
“他是整个案件中的主犯!”
“难道只是因为有了自首的情节就能减免其所应当受到的刑罚吗?!”
“或者说把相关的责任问题推给受害人杨帆,达到减刑的目的?”
“可是杨帆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吗?”
“我认为不应当,在法律的定义上也不应当!”
“所以基于以上。”
“我想请被告人委托律师,不要将责任抛给受害人!”
“在这里,我想再次提醒一句,两名受害人在生前都遭受到了残忍的折磨!”
“被告人的年龄虽然都不大,但是已经达到了负有刑事责任的问题!”
“无知者无畏,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的不懂,并不是其他人的责任,而是他们自己的责任!”
“理应由他们各自承担!”
.
….
苏白的声音不大,但是传遍了整个庭审场。
吴振想把一定的责任抛给杨帆,用以达到让王文远减刑的目的。
可是王文远是什么情况?
王文远是主犯!
这么一个重大的刑事案件,涉及到了两条命案!
并伴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想凭一个自首情节就要判缓刑?!
怎么可能!
吴振的其他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也只是有一定道理!
这场庭审的影响力那么大,他陈述的又没有法律依据。
审判长怎么可能采纳他的意见?
减刑这件事情想都不要想,必须死刑!
.
….
PS:求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