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第十七章:屠山屠氏
这是凌牧云下城对敌的原因,也是解决此次危机的唯一途径。
只不过,凌牧云从没有挨打不还手的习惯。
五岁时,在后街,被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王踹了一脚,凌牧云回家取了菜刀,愣是追了他两条街,直到孩子王低头认错,让凌牧云踹回三脚才罢休。
双手搓揉,缓缓分开,一道弧形闪电化作长鞭,脱手而出,向着屠浩杰围拢而去。
屠浩杰长枪如龙,一瞬间十几道枪影点出,如盛开的鲜花。
紧接着,手腕轻抖,原本绷直的枪身弯曲如弓,弹在闪电上。闪电应声消失。
这一式雷链,是雷法篇中等术法,被屠浩杰轻松写意的破去。
“四中郎将屠浩杰,敢问阁下名姓!”
屠浩杰没有说出枪下不死无名之鬼的瞎话,开口,便是对凌牧云的尊重。
“定北凌牧云,城里人抬举,叫一声公子。”
凌牧云拱了拱手,作为回礼,同时借说话之机,思考着应敌之策。
屠浩杰久经沙场,也猜到了凌牧云的心思,率先出手。
枪身挑起,残影掠过凌牧云。
下一刻,看似未动的凌牧云,已后退一枪之隔,暗暗咽下一口鲜血,数道掌心雷随即甩出,速度极快。屠浩杰其实并不好受,他的枪法是屠氏的祖传枪法。
屠氏原是塞北大族,受“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王氏迫害,千里逃亡,最后落户屠山。
好在一杆长枪并非浪得虚名,在屠山难逢敌手,仅三年,就有了个屠山屠氏的称号。
屠氏长枪乃是重枪,枪头为玄铁所铸,枪身为千锤百炼的精钢。
当然,无论是什么噱头,有一件事可以确定:都导电。
“半年前,与舍其蓝一战的,可是公子?”屠浩杰单手握枪,刺破雷电,没有继续追击。
“是!”凌牧云随手又打出几记掌心雷。
“如果确是公子,以当日雷霆之威,屠某不敢撄其锋芒!公子大才,何不与我等,共谋大事?”
屠浩杰用枪拨开雷电,没有急于进攻,转而劝降。
交战中劝降,几乎是惯用伎俩。
以凌牧云的年纪和修为,屠浩杰本生了惜才之心,想要拉拢凌牧云入伙。
“和你们一起烧杀抢掠共食人肉?”
凌牧云心有不忿,继续说道:“你们进城的目的,不也是再次抢掠一番?”
说完,右手手腕旋转,手掌徐徐下压,左手结印。
“公子既然无意,那就休怪屠某枪不留情了!”
屠浩杰枪身一抖,枪头绽放枪花,破空之声不绝于耳,因速度太快,形成圆弧。
屠家枪法必杀技:点化轮回。
枪术,讲究的是平正速度,枪出如龙,可屠家另辟蹊跷,以面带点,如猛虎下山。据说死在此技之下,再无来生。
只是,才跨出两步,就被一道闪电阻住,枪势全用来抵挡雷电的攻击。
“嗯?”没见到凌牧云使用雷法,怎会凭空出现雷电?
屠浩杰试探着再前进一步,又一道雷电劈下。
这闪电来的莫名其妙,屠浩杰不敢尝试:“请公子解惑。”
“雷术:四兽镇邪。本是雷法中用来镇压邪祟的招式。”凌牧云脸上现出歉意:“四中郎将手下留情,才让我有了施展的机会。”
“什么时候?”
“自掌心雷开始,旋腕下按!”
屠浩杰仔细回忆刚才的打斗,凌牧云虽然施展的都是掌心雷,也被自己一一挡下,但每次的雷击力度和方位均有不同,而雷电落的方位,却呈现了规律性。
再仔细的察看脚下,依稀有雷电在地下时隐时现,应是凌牧云所说的阵法。
摸不清阵法原理,加之阵法产生雷电比之雷链还要强盛,屠浩杰皱起了眉头:“能在战场上做到心思缜密,实在是让屠某佩服!”
凌牧云没有得意,他知道,四兽镇邪挡不住屠浩杰,于是开口说道:“屠将军,你说我来个擒贼先擒王,现在冲过去给司马韦劈个外焦里嫩,如何?”
凌牧云在试探。
屠浩杰知道凌牧云在试探:“公子,你真的以为,王爷造反,靠的是位置?”
凌牧云哂笑一下:“是咯,好奇嘛!司马韦修为很高?”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屠浩杰继续说道:“屠某奉劝一句,公子,惜命。”“算啦算啦!曲还没听够,我就不去了!让九爷试试!”凌牧云摆了摆手,说的煞有介事。
“竹林七贤门下!一拳,让舍其蓝退军,让王爷避其锋芒!先生还在城内?”
屠浩杰在试探。
凌牧云知道屠浩杰在试探:“你不会以为,瘸九不在,我敢下来以一人对千人吧?”
屠浩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收拢长枪,枪柄轻戳地面,一道涟漪四散开来。
紧接着,屠浩杰动了。
一步一道雷电。
一步枪影绰绰。
最后,随着一声巨响,阵破,屠浩杰喷出一口鲜血。
收起长枪,屠浩杰转身走向阵列。
破阵,他没了再战之力,何况,他早已是疲惫之躯。
“公子,有空可来屠山一叙?那里的曲,异域风情,让人流连忘返。”
“一定去的!”凌牧云咽下一口鲜血,暗暗咒骂:“妈的,怎么没写四兽镇邪有反噬呢,用一次喷一次血,谁着得住啊。”
骂声还没结束,又有一旗官小跑过来,在凌牧云三丈外停住:“奉西北王之命,任命凌牧云为千人都校尉。奉西北王之命,定北城纳粮五十斛,资军。”
命令一出,凌牧云惊若木鸡。
“凌校尉,请受命!”旗官往前几步,硬着头皮将授印小心翼翼的塞到凌牧云怀里。
地上的旗官尸体还没凉透,自己也没活够。
“看来,西北王真的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凌牧云缓了缓神。
两个命令,一个给的是瘸九面子,一个要的是西北王的面子。
至于命令是否具有法理性,凌牧云没有怀疑,西北王又没说是哪的的千人都校尉,扯虎皮当大旗,说不定用得上。
再说,无论西北王成功还是失败,他现在仍是西北王。
大晋朝群雄四起,割据称王的和雨后春笋一样,朝廷忙着和大秦掰手腕,就没把西北王叛乱当回事。
再说,世人都知道,西域长史府早归了大秦,西北王不过占据一城,徒有其名。
打着清君侧的幌子,借道大秦,反过来,连大秦都没出,就被打了回来,弄得丢盔卸甲。
出师时名不正言不顺,结果徒惹天下笑话。
只留下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哀叹。
可这份愚忠,或许,值得一提,毕竟大秦西北之北,还有个西北王,归属大晋。
“定北城只能纳粮二十斛,多了我做不了主。”
旗官再回来时,只带了一个字:“允!”
西北王在城外守了片刻,等粮食到的差不多了,便绕城离去。
运粮期间,凌牧云特意找了一个身材与瘸九相仿之人,穿了瘸九的衣物,站在门楼之上。
自己后退半步,假意恭谨。
“公子,人走远了!”张三长舒了一口气。
“我不瞎!”凌牧云阴阳怪气的说道:“站久了,腿麻,背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