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一览一器一A一P一P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章一节一显一示一不一全一请一退一出一阅一读一模一式一查一看一完一整一章一节一内一容。
夜晚,高家村的田地中,四处点燃了五六百堆篝火,村民在火堆旁边挖下大坑,等蝗虫扑火死亡之后,就将尸体还有灰烬拨入坑中,以免火堆熄灭。
这时随着篝火燃烧,蝗虫自投罗网,村民们已经不用撑着床单和渔网,挥舞网兜捕捉蝗虫了。
高欢将村民分成两班,一班看着篝火,继续在麦田中捕捉着蝗虫,一班则啃着大饼,坐在篝火附近休息。
饿了一天的村民,拿到饼子后,便狼吞虎咽起来。
高欢拿着一块饼子,坐在田埂边,吃了口饼子,又站起身来,走到篝火旁,叫来几个少年,将自己的锅和油拿了过来,在村民惊愕的目光中炸起了蝗虫。
杨彦、赵宪等几个少年,闻着香味跑过来,看着锅里炸得金黄的蝗虫,馋的涎水都滴了出来。
高欢自己夹了几只肥硕的蝗虫,卷入饼中,笑道:“自给儿动手!”
杨彦一声欢呼,“吃蝗虫喽!”
少年们如饿狼般,将一锅蝗虫瓜分干净,看得杨树林胆战心惊。
其实,从唐代开始,官府便组织人手灭蝗、捕蝗,也有人吃蝗虫,但是高老庄的村民,一辈子连县城都没去过几回,没什么见识,不知道姚崇,也没吃过蝗虫,思想完全被村里乡绅掌控。
这次高欢屯了不少蝗虫,若是村民不敢吃,就只能喂鸡喂鸭,难免可惜了。
“杨叔,来一只尝尝!”高欢用树枝夹着一只蝗虫,递给杨树林。
“少爷,俺可不敢吃!”老实巴交的杨树林,骇得连连摇头。
高欢笑道:“杨叔今天杀的蝗虫,没一万也有八千,还怕这个虫子不成?”
杨树林有些迟疑,闻着油炸后的香味,又看自家娃儿,吃得津津有味,满嘴流油,不想被看不起,迟疑一下后,还是接过来,闭上眼睛放入嘴中。
那模样与扬彦第一次吃时,还真有些相似,他眼睛忽然一亮,瞪大眼道:“咦,真香!”
高欢呵呵一笑,“相信俺,没人比俺更懂蝗虫!”
田地中,火堆点起后,蝗虫就不要命的自己扑上来,不是烧死,就是烧伤了翅膀。
在发现蝗虫能吃后,杨树林等人开始收集蝗虫,不过白天堆积成山的蝗虫,早就被李武带人收走,用板车拉回村里储存。
田地里,篝火燃烧了一夜,天亮时陆续熄灭。
这时,随着东方泛起一丝鱼白,劳累了一天一夜的村民陆续醒来。
三月暖春,不似冬天那么寒冷,可村民们还是都冻得四肢僵硬。
村民陆续起身,活动着即僵硬又酸痛的身体,整个人仿佛快散架了一般。
“蝗虫过去了!”忽然一个声音响起。
村民们才回过神来,只见头顶蓝天白云,不见半只飞蝗,而田地中绿油油的麦苗,正随着微风泛起层层绿浪。
“俺们赢了,庄稼保住了!”村民们欣喜的欢呼起来。
不少村民,激动得恨不得将高欢抛起来,不过大少爷历来高冷,村民不敢动手,只能手舞足蹈的发泄情绪。
一时间,大家围着高欢,不禁纷纷交口称赞,也有人更加肯定,高欢是混世魔王降世,所以才能镇住蝗虫。
在村民围着高欢发出喜悦的欢呼时,王家屏则打着喷嚏,瑟瑟发抖,而他们的麦田,也成了光秃秃的一片。
跟着王家屏的村民,看着所剩无几的庄稼,各人坐在地上,居然哭了出来。
王家屏咬牙切齿,他很聪明,立刻意识到一些问题,大概猜测到高欢装傻。
没想到那小子隐藏这么深,不过一个孩子,十年如一日的装疯卖傻,自污名声,让他们误以为他不过一个狂妄自大的傻子,对他们没有威胁,这份定力,这份心机,也太恐怖了吧!
王家屏不禁打了个寒颤,觉得自己更冷了。
这时,他心头忽然一凛,眼睛闪烁一丝寒光,眉头皱成川字,心道:“大傻子居然故意装傻,那岂不是说,大傻子并没有忘记以前的事情。如果是这样,那不惜代价,也要弄死他了。”
这时高有才坐着竹轿,一闪一闪的过来,老远就听见村民的欢呼。
“老爷来了!”村民们纷纷围拢过来。
高有才看了看田里的庄稼,远离河滩的田地都是绿油油一片,反而是靠近河滩的数百亩良田,露出土黄色的地面。
高有才皱了皱眉头,可看见村民围过来,还是换上一副慈祥的笑脸。
几十年来,村民们从来没有战胜过蝗灾,这是高老庄历史上伟大的一刻,也是他的高光时刻。
围上来的村民,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让高有才也被感染,他看见激动的村民,没想到自己也有被村民这么拥戴的一天。
高欢年龄太小,众人还是将灭蝗的功劳,算在了运筹帷幄的高老爷身上。
“欢儿,这次你做的不错。”高有才顶着黑眼圈,身体有些虚弱,难得表演高欢一句。
高欢内里有点欣喜,脸上却平静的提要求道:“爹,俺有件事情,想您支持。”
“你说,爹一定支持!”高有才心里高兴,盘算着别处遭灾,今年粮价爆涨,而高老庄的麦子却保住了,到时候肯定能大赚一笔。
高欢脸色终于有丝波动,“俺希望爹能出点钱粮,让俺在庄子里组建一支护卫队。”
高家已经有了一支五十人的护院,高欢的话,让高有才微微皱眉,不过他看了眼高欢,似乎再盘算要花多少钱,半响点头道:“嗯,最近世道挺乱的,听说李际遇那厮把唐庄给洗了,组织一支护卫也好。”
这边高欢父子交谈着,远处王家屏见了,想起了他和高欢的赌约,忙悄悄后退,准备溜之大吉。
“王家屏!”眼尖的高欢,看着准备溜走的王家屏,忽然一声大喝。
王家屏身子一颤,僵硬在田埂上,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时,欢呼的村民一下安静,将目光投了过来。
高欢从人群中走出来,冷声道:“你这是要去哪儿,难道望了俺们之间的赌约!”
王家屏脸上肌肉抽搐,按着规矩,赌约输了,他得给高欢磕头,不过磕头是不可能磕的,这辈子都不会磕的。
这要是跪下去,那他在村子里还怎么混,眼下只能耍赖皮,当做没发生过的样子。
“什么赌约?”王家屏厚着脸皮,不认账,“你跟你舅这么认真。”
高欢指着麦田道:“之前说过,俺们保住庄稼,你得给俺磕头。”
这个头如果磕下去,高欢大少爷的威严,便立下了。
有了这份威严,高欢才能压住王家人的气焰,在庄子招揽追随者。
王家屏想赖账,可是当初说出的话,全村人都听见了,并不是想赖就能赖的。
见高欢不愿意放过他,步步紧逼,非要他出丑,王家屏脸色阴沉,一时无语。
这时,高有才却杵着拐杖,沉声道:“欢儿,算了!恁舅不是过来,帮恁一起灭蝗,过去的事情就算了。”
高欢冷着脸道:“他那是来帮忙吗?明明是在捣乱!今天,必须跪下给俺道歉!”
这对高欢而言是个机会,通过这次灭蝗,建立威信,以后才好调动村子里的资源,王家屏才不敢给他捣乱。
高有才见高欢不听,将拐杖一杵,脸色沉了下来,而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却从人群后传来,“连父亲的话都不听,对长辈如此不敬,大哥恁几时能够成器。”
人群散开,只见一个穿着圆领儒服,头戴方巾,风度翩翩,俊郎不凡,皮肤白皙的少年,出现在众人眼前。
“二少爷!”村民一声欢喜的惊呼,纷纷围拢过来,显然都十分喜欢这位少爷。
高有才阴沉的脸,立时变为喜色,“镰儿,你怎么回来了!”
少年正是在县里读书的高镰,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人群后面。
高欢眼睛眯起,心里一阵恶心,“是你!”
高镰满脸微笑,目光跃过高欢,给王家屏使了个眼色,后者忙灰溜溜的离开。
“父亲身体可好!”高镰轻蔑的从高欢身边走过,上前扶着高有才,一副乖儿子模样,“孩儿在县里,每日都挂念父亲。”
高欢只觉得一阵作呕,高有才却乐呵呵的笑得牙床都露了出来,满脸都是对这个儿子的喜爱,“俺好得很,镰儿似长高了。”
果然,对老男人而言,还是小妾和小妾生的儿子,更得喜爱。
高欢看着眼前的一幕,心中升起一股怒火,看来土财主家争夺家产的狗血剧情,他还非得经历一遍。
(求收藏,推荐,求加书单,求新书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