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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两人就着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醒来天已经亮了,外公和保镖们正烧着火堆做饭。
末宸和风雪起来吃完,就被外公往回赶——号棚塌了,他们要忙着砍树重修,根本顾不上照顾小孩。
风雪留了一个人帮忙,自己催着满心遗憾没有抓到刺猬的末宸往回走——他可是做了一晚上的怪梦,急需回去补觉。
末宸照顾风雪,只得跟着下山。
回去的路上,还遇到了两只小猪仔,不知道是谁家的跑了出来。他们便一人抱一只,想着回到村里问一问。
结果刚走没几步,就被一头裂嘴长毛的大黑猪追了上来。
风雪还在嘟囔赶大猪没绳子,就见那猪直挺挺地朝他们撞了过来。
几人被吓了一跳,赶紧连滚带爬地往前跑。
亏得保镖手里拿着剡刀,把黑猪给拦住了,她俩这才逃过一截。
等他们气喘吁吁回到家,外婆就笑开了:“哎哟,你们还抓着野猪了?真行。大的呢?要不要人去抬?”
末宸:“……”
风雪也愣了,不可思议地看着怀里的小猪仔,风中凌乱:“这是野猪?不是村里跑丢了的?”
“嗨!啥话,野猪和家猪怎么能一样?你看着长得就不一样。”
可是这哪里长得不一样啊?
就风雪看来,这猪崽和昨天那个被大猪咬得半死不活的小猪崽,没有任何区别!
再问末宸:“你怎么不说?难怪我们被猪追,原来是绑架了人家的小孩。”
“我也不认识呀!这不长一样么?”
“哪里一样?这鼻子眼睛胳膊腿,哪里都不一样。”外婆说着说着,就要给他们科普野猪家猪的差别,这可是生存技能,要是不弄清楚,以后买猪崽容易被骗了。
——买猪仔有可能会被骗的末宸和风雪:……
“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不就有小猪崽了?奶奶您就不用再买小猪了。”
“就说是小孩子呢,野猪养不大的,只能杀来吃了。”
“野猪为什么不大?”
“没有为什么,就是养不大。”
野猪这个东西,和家猪不一样,把它关起来,不管骟不骟,它都会变成个铁疙瘩,三五年保持原状,永远不给你长一斤肉出来。
这是经验之谈。
但不得不说,还没满月的任何动物,看上去都是无比可爱的。
即便是青面獠牙的野猪,幼崽时期显得蠢萌可爱。
于是这两只被错认抱回来的小猪仔,便逃脱了被炖的命运,被当成宠物养了起来。
八月,开学在即,末宸和风雪终于下了山。
上西坝更加热闹了,下西坝也被围了起来随时准备开挖。
末宸家的小饭馆人气更盛,请了三四个帮忙的,再加上爸爸妈妈六个人,白天黑夜就地忙,就没有多少闲时候。
都家村现在是寸土寸金,连搭个帐篷烧水的地方都没有了。
很多人干脆直接把店铺开在了家里,那院坝搭个桌子就能用。
空闲的房子,也大都被租了出去,里面满满当当住着人。所以当末宸回到一开自己的房间门,发现里面藏了个人,硬是吓了一跳。
“宸……宸宸?”
还没有等末宸问他是谁,对方却先叫出了她的名字。末宸还以为又是自己的哪个远房亲戚,却没有想到,对方居然当着她的面开始流起了眼泪。
末宸直接给搞蒙了,连忙说道:“那个,你哭什么?我没惹你吧?”
“唔,没有,是我自己,我自己……”少年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清楚。
末宸这才发现,对方年纪也不大,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因为个子高挑,又太瘦,所以显得尤为细长。
他身上穿着白衬衣,看上去白白净净像个学生。但手腕上的表一看就价值不菲,显然不像个农民。
但自己家,哪儿来的不是农民的亲戚?
“你怎么在我的房间里?”
“我是来工作的,租了你家的房子住。”
“工作,你?”末宸当然知道河坝里工作的半大孩子不少,但前面这个,怎么看怎么不像。
主要是气质太鹤立鸡群了,完全让人无法相信。
不过,不管对方是干什么的,都和自己没有关系。
末宸没打算继续和他说话,从箱子里找来帆布包,装了几件要穿的衣服,就准备走了。
然而她一走,对方也跟着走,还期期艾艾地,想方设法和她搭话。
这种很明显的套近乎的行为,自从家里在金坑入股之后,就变得极为常见了,末宸也没有多想。
但风雪一看见他这样子,表情就不是很好。
不仅是她,就连好心租给他房间的文兴越和都唐,都直接沉下了脸。
“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
都唐本身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尤其赚到了钱之后,就更加膨胀了。之前看着少年干干净净又懂事,便存了几分怜悯之心想把人送走,但此时,见他黏黏糊糊地跟着自己才十多岁的女儿,怒气一下就上来了。
少年总算反应过来自己表现的有些过分,马上道了歉,并躲到一边去了。
末宸这才问妈妈:“他是什么人?我还以为是家里的亲戚。”
“什么亲戚!一个记者,不知死活。”
自从都家村出了金矿之后,很多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这里面什么人都有,自然也少不了喜欢‘微服私访’的记者。
但是,金矿的信息是能够被透露出去的么?
显然不可能。
是以不论来自哪个方向的,要么远远地就被拦下根本进不来,要么进来了永远也出不去。
这少年大概假装成了矿工来的都家村,但是他的气质与劳苦农民工人截然不同,伪装得再好,也逃不过那些火眼金睛的人。
文兴越就是一眼看出他不是来挣钱而是来搞事情的,可怜他年纪小,觉得是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便想着趁着还没有人动手,提前把人赶走或者送出去,也算是救了一条人命。
但是显然,他盯着末宸的样子,引起了她不满,让她很迟疑自己要不要发这一回好心。
末宸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妈妈一向侠肠,前世为了救人,甚至抢过中老板的木仓,然后联合几个女人,操着铁锹追着对方打。
也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是本地人,不怕挨枪子儿,但这份胆量,也足够让人敬佩了。
她是末宸永远成为不了的那种人,所以她的暴戾让她恨不起来,她的仗义让她爱不起来,于是格外羡慕与她相识的陌生人。
陌生人随时都能感觉到她的好,而家人,只能等富裕的时候。
“我们下午就走,正好有车,顺路就把他带上那就。”
“带什么带?我之前看他白白净净一小孩,想着他是被人骗了来冒险。谁知道内里是个流氓,管他干嘛!”
“我想他大概没有那个意思。”
那人光是哭,那眼神粘腻又可怜,但绝对没有情涩淫邪的意思,这一点末宸还是能看出来的。
文兴越当然不信她,哼道:“你才几岁,知道个什么?”
但是最终,她还是把那人塞上了车,只是叮嘱一到市里就扔出去,绝不准靠近末宸,否则直接剁手。
有着这样的前情,末宸果然直到下车都没有再看到对方一眼。
反正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很快末宸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直到下半年,末宸才在学校门口,再次见到了他。
风雪考上了大学,已经回了北京,大概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才让他有了来找她的机会。
他接连一个礼拜都等在学校门口,看见末宸就上来说话。
末宸懒得搭理,对方也识趣,每次搭讪失败就道歉,然后让到一边,看上去文质彬彬,连门卫都不好意思赶。
最后学校里开始传起了流言蜚语,说他是末宸的早恋对象,末宸才终于忍无可忍,问他是不是真心想挨打。
“我就是想见见你,和你说话。”青春期的男生窜得很猛,才几个月,就又长高了一大截。身上的气质,也逐渐从少年往青年转变。
他见末宸终于肯和自己说话,高兴起来,又开始掉眼泪:“我知道你恨我,但是我真的知道错了,你不原谅我也没关系,我……”
“大哥!”末宸打断他:“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大概找错人了,而且,不管你想找的人是谁,我也劝你最好认清现实,勾引未成年是犯罪,好吗?”
“我没有认错人,而且我也不是□□,我……”
“看来我只有请警察叔叔来和你谈了。”
末宸说完,就想报警,她手里虽然没有大哥大,但警局离学校,却没有多远的距离。
然而,不等她叫人,就听对方说:“你明明认识我,不是么?我知道你也重生了,只是不想和我相认而已。没关系,我知道是是我的错,你不原谅是对的。我也不敢奢求你原谅,我就是想来看看你,你不高兴,我走就是了,我以后……”
“等等,什么玩意儿?重生?也?”